Monthly Archives: January 2012

「雙非」緣何湧港 攻民黨須向港人交代

內地「雙非」孕婦湧港產子,根源是公民黨在2001年策動「莊豐源案」,導致「雙非」孕婦在港產子擁有居港權。這顆定時炸彈逾10年後終於爆炸,不僅對本港醫療體系、社會福利和人口政策帶來沉重壓力,而且引發了香港人與內地人的矛盾,造成分化香港人與內地人的惡果。明明是公民黨種的禍,該黨卻賊喊捉賊,企圖坐收漁人之利,煽動兩地同胞互相仇恨,並將責任歸咎於政府堵截不力和2003年實施的「個人遊」政策之上,這完全是插贓嫁禍的伎倆,市民眼睛雪亮,自看得清楚。追根究源,本港孕婦和團體及市民大眾,應到作為肇禍「元兇」公民黨的總部示威譴責,公民黨也須向港人作出交代。 回歸以來,公民黨屢次在居港權問題上發難。1999年的吳嘉玲案是回歸後第一個居港權案,代表吳嘉玲一方的是公民黨核心成員張健利,吳嘉玲案引發了可能釀成160多萬內地移民湧港的嚴重危機。1999年6月26日人大釋法,化解了危機。為挑戰全國人大憲制地位,2001年公民黨處心積慮地策動了「莊豐源案」,代表莊豐源的大律師是公民黨核心成員李志喜。1999年的「劉港榕案」,代表劉港榕的大律師是李志喜及吳靄儀,該案所誘發的惡果,是煽動和欺騙大批內地人士逾期居港,頻頻發起示威遊行,甚至釀成火燒入境大樓的慘劇。去年策動外傭爭居港權案的也是李志喜,該案再為香港製造一場人口危機,對本港勞工、綜援、福利、醫療、房屋等造成重大衝擊。 公民黨屢次在居港權問題上禍港殃民和製造兩地矛盾,其先淡化影響後推卸責任的手法一脈相承。去年公民黨為平息「外傭居權案」引發的全城公憤,聲稱外傭擁有居權案對香港影響不大,只有極少數外傭符合有關條件,而當局可透過行政措施「嚴格審批」。對於「莊豐源案」,李志喜在法庭陳辭時聲稱,即使持雙程證者旅港期間產子,稚子也會隨父母返原居地生活,政府是杞人憂天。2005年開始出現「雙非孕婦」來港產子潮,公民黨依然聲稱有關問題對香港影響不大,並可減輕香港人口老化云云。但到了「莊豐源案」這顆定時炸彈爆炸時,公民黨又企圖砌詞甩身。 「雙非」緣何湧港 公民黨須向港人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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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民黨無涼家杰應立即停止尻嗡!

不論任何人(政棍、傳媒棍、學棍)出來抽「雙非」水都無問題。唯獨呢班以追求宇宙公義為名,親手打殘入境條例為香港引入「雙非」的始作俑者--攻民賤黨的無良大律師,就絕無資格出來抽水。可笑(兼可恥)的是牠們往日不是口口聲聲說香港的「核心價值」是「法治」,為左成存牠們口中的「法治」什麼也必需靠邊站犧牲的嗎?為什麼現在眼見香港群情洶湧攻民賤黨就忽然關心香港市民的死活,要求香港特區政府以「行政措施」(令人想起梁家賤的金句「四大關卡」)去打擊雙非?這明顯違反牠們口中的「核心價值」呢! 假若香港特區政府只治標不治本以行政措施去打擊雙非來港產子,我們能肯定到時又會有幾位「雙非苦主」走出來主動聯絡攻民賤黨班大律師,申請法援用香港納稅人的血汗錢大攪司法覆核。眾所周知攻民賤黨大律師平日接案的唯一標準是認錢唔認人,但只要本來被視為「豬頭骨」的法援官司是可以整死香港、出賣市民的政治官司,牠們絕對唔介意「成功不成功也絕不收費」呢(反正也志不在法援那些「散紙」)。什麼「的士歪理」不能拒接,大律師真的是當市民都是傻仔或等而下者的高登仔嗎?攻民賤黨打的是如意算盤,既可以「名利雙收」,同時又能夠向「主子」交代以表「忠誠」,可憐受苦的卻是所有香港市民。 梁家賤,唔該你個訟棍黨為左「公義」,一手包辦害港官私就專心點去打官私。唔好既要做雞又要貞節牌坊!不要賊喊捉賊貓哭老鼠,十多年前親手為香港引入雙非之禍唔認數已經夠賤格,今天仲要無恥到藉雙非來抽水!梁家賤真係示範了什麼叫人不要面天下無敵! 港台新聞:梁家傑-應立即停止雙非嬰兒在港出生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說,政府應立即停止雙非嬰兒在港出生。他認為,短期內可透過行政措施,堵截雙非孕婦來港。而中長期則可透過修改基本法解決問題。 梁家傑與傳媒茶敘時說,牠不否定當年有關居港權的莊豐源案,與今日雙非孕婦湧港產子問題完全無關,但亦非引致目前情況的唯一原因。回歸前,抵壘產子獲居港權政策,實行已久。美加等地亦有類似政策,但美加都有有效政策,堵截雙非孕婦入境。他重申,公民黨反對以釋法解決問題。 星島:梁家賤-應立即叫停雙非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雙非」孕婦來港產子問題成社會焦點。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說,政府應立即停止「雙非嬰兒」在港出生。他認為,短期內可通過行政措施,堵截「雙非」孕婦來港;中長期則可通過修改《基本法》解決問題。不過,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指,○一年「莊豐源案」引致今日的問題,認為《基本法》本身根本沒有問題,其立法原意是沒有讓「雙非」子女享有居港權。 范太稱《基本法》無問題 梁家傑與傳媒茶敍時說,他不否定當年有關居港權的莊豐源案,與今日「雙非」孕婦湧港產子問題完全無關,但非引致目前情況的唯一原因。回歸前,抵壘產子獲居港權政策,實行已久。美加等地都有類似政策,但美加有有效政策,堵截「雙非」孕婦入境。他重申,公民黨反對以釋法解決問題。 范徐麗泰昨日出席公開活動後被問到「雙非」孕婦來港產子問題,她表示,當年《基本法》籌委會一直認為二十四條關於居港權的演繹正確,但直指○一年六月發生「莊豐源案」,終審法院指父母皆非港人所生子女都可有居港權,才出現爭議。不過范太指,同年七月,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務作委員會接受新華社訪問時指,終院與人大常委會所作的解釋不盡一致,即《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沒有讓「雙非」子女享有居港權。范太指,委員會的意思表明《基本法》本身沒有問題,「有問題都已經解釋了」。她表示不評論是否應該提請人大釋法。 對於行政長官參選人梁振英早前建議,可限制曾經「衝關」孕婦再次入境,范太指不知道梁用的是甚麼方法:「我們曾在關口找醫生以目測方式找出可疑孕婦,但這個做法現在沒有繼續。不過,有些孕婦是很難看出來的,她們懷孕三、四個月來港,並逾期居留,沒法截的。這方面梁先生應解釋一下。」 自由黨主席劉健儀狠批,政府視雙非嬰兒成為香港人口「生力軍」的看法錯誤,認為「雙非」嬰兒在港出生後,香港要投放極多資源在他們身上,才能等到他們成長,何況到他們長大後,還會以家庭團聚為理由,申請年邁父母來港,香港帶來嚴重問題。自由黨今天會向保安局局長李少光遞交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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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淆視聽攻民賊棍,煽動仇內渣中之滓!

對於近日由賤果日報為首的傳媒敗類不斷藉機造謠生事、大力撥火以煽動情緒失控者、無知愚民起哄上街反「內地人」;無恥無腦無業的三無高登賤青略受「鼓舞」就甘作炮灰小丑,上街對同源同宗的祖國同胞作出所有文明社會也不容許的猖獗「納粹」賤行,眾目睽睽下肆意對內地遊客出言侮辱。相信所有有良知及理性思考能力的人見此必怒不可遏,必會問一句香港何時變得妖賤橫行!?香港的傳媒工作者、所謂文化界人士及所謂學術界人士為什麼面對如此無恥不義之事仍能一默如雷甚或為虎作倀!?牠們到底有沒有作為一個「人」最低最基本良知道德(更不用提什麼職業道德了)?是不是只要有「糧」出,呢班「人」執筆拿咪時就什麼也敢講敢做呢!? 與此同時,在野求亂的害港政棍則提出什麼修改基本法以阻「雙非」之害的荒謬空言,並且不斷重複「釋法損害司法獨立」企圖對市民洗腦。回歸後香港亦曾經歷過多次釋法,卻不見香港法治民生治安人權等因而受到什麼損害。反而,我們需要不斷指出(因害港集團壟斷的一言堂主流傳媒媒體已腐敗到只為幕後主子辦事,什麼也敢講唯獨不會講真話!)由當年吳嘉玲案莊豐源案,到近年港珠澳大橋環評司法覆核、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等等多不勝數由無恥攻民訟棍一手主導的惡意訴訟,卻一次又一次出賣香港利益,令香港多年原地踏步,社會只沈淪於不停內耗及無止的爭駁。每念及此,不禁令人懷疑一眾攻民黨政治演員、尊貴大律師、港大中大一大堆所謂學者等等法治代言人口中香港的「司法獨立」,是不是指只有牠們這群小圈子法律「精英」才有資格定義何謂「法治」,而普羅大眾無權無勢的小市民只能任其魚肉!!! 害港集團當中不乏法律專家、學者及專業大律師(尤其精於尋找「法律漏洞」提出司法覆核從中漁利,以達其齷齪的政治目的),牠們能回應市民對修改基本法的種種疑慮嗎?包括:修改基本法是實際可行?會不會引發日後更多法律問題及爭駁,引致有新的「漏洞」好等專業訟棍有更多機會提出惡意訴訟(生意興隆呢)?當中涉及多少(中、港)單位,需時要多少「年」才能完成修法程序?與及如何保證這是比釋法得出更好的結果?即更能抵抗日後必然會不斷出現的惡意訴訟! 其實民主烈士口中所謂「修法救香港」同「法輪大法」無異,都是邪教騙棍信口雌黃,通俗一點講根本就係尻嗡當秘笈!大家只需用簡單但實際的陰謀論思考,攻民黨、飯民棍何曾真心為過香港好?有人能提出半個例子出來嗎?當年牠們親手炮製今日雙非襲港之局、一手打開香港大門(今天,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仍然排期上訴中),只要你不是一聽「民主」二字就身不由己拒絕思考盲目跪拜民主烈士,你必能得出如下結論,就是相信牠們必定仆街! 最後,我們懇求一班靠賣國害港維生的政治蛆蟲、自由戰士、民主女神、民主天王、民主天父、尊貴議員、專業大律師、大學者等等等大阿哥大姐大。。。。。 你們可以高抬貴手放下屠刀,放過香港嗎? 依《基本法》才能破解兩大居港權難題 東方:釋法正本清源 何必捨近求遠 內地孕婦湧港產子衍生的「雙非」問題愈演愈烈,到了不能不正視、不能不解決的地步,由港府提請全國人大就「居港權」定義釋法解決問題,漸漸成為主流民意。但莫名其妙的是,有政黨捨近求遠,捨易取難,主張通過修改《基本法》來解決問題,令人擔心非但解不了燃眉之急,反而可能添煩添亂。 終審法院當年對「莊豐源案」的判決,使得父母皆非港人的在港出生兒童擁有居港權,這是雙非問題的根源。這項判決被指曲解《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對「居港權」的立法原意,在當時就引起極大爭議。十年過去,這項判決對本港帶來的負面影響果然逐漸浮現。解鈴還須繫鈴人,由司法機構自我修正,通過新的案例釐清居港權定義,本來是最理想的方法,但基於政治現實,這幾乎不可能實現。於是乎,通過修法或釋法解決問題,便無可避免了。 毋庸置疑,修法與釋法都是解決雙非問題的辦法,惟不可不知,兩者的途徑及效率大有不同。釋法只需由港府或司法機構向全國人大提出,過去本港已有多次釋法經驗,簡單易行,效果明顯;反觀修法則程序繁複,須經港區人大代表三分之二多數、香港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及行政長官同意,才向全國人大提出,即所謂「過三關」,困難重重,費時失事,即使最終三關都通過,已不知是何年何月的事。更何況,在香港目前的政治現實下,過三關談何容易! 「為政,通下情為急。」雙非問題迫在眉睫,不容一拖再拖、議而不決。事急從權,既然釋法簡單明快,而修法費時失事,港府理當盡快提請全國人大釋法,快刀斬亂麻。然而,有些人總是將釋法視為洪水猛獸,聲稱會損害香港法治,影響司法獨立。而這也正是港府對釋法顧慮重重、猶豫不決的原因。 其實,這種論調經不起推敲。首先,釋法與修法都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利,無論採取哪種方式,都不存在損害法治和司法獨立的問題;其次,釋法與修法都是雙刃劍,非到迫不得已,決不能輕易使用,但雙非問題涉及中港關係,非香港自己可以解決,完全符合釋法的條件;再次,修法與釋法的最終決定權都在全國人大,如果說釋法損害「一國兩制」及「港人治港」,修法又何嘗不是呢?更重要的是,雙非問題源於當年司法機構的判決,只要通過人大釋法就可以正本清源,修法純屬多此一舉。 說到底,有些人士及政黨捨捷徑而走彎路,主張修法而拒絕釋法,除了將雙非問題歸咎於《基本法》有漏洞,而不承認司法判決有問題,恐怕還有其他的圖謀。部分政客將個人及小圈子利益置於香港整體利益之上,逃不過市民雪亮的眼睛。 賤果日報:高登賤青鬧市自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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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橋官司見攻民黨無恥「黨格」

「吳嘉玲案」、「莊豐源案」、港珠澳大橋環評司法覆核、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回歸爾後每一單嚴重出賣香港人利益,企圖衝擊基本法地位、癱瘓特區政府管治的官司,我們都可以輕易搵到「攻民黨」成員的影子。(基本上牠們已極度露骨,每每是毫不避嫌站係幕前!)到底攻民黨諸君要殘害香港到幾時先肯收手?或者問,到底香港民主天父泥先生的幕後主子,幾時先肯放過香港呢? (2012年1月27日,已更新youtube影片) 新浪:香港老太朱綺華逼停港珠澳大橋幕後 到底攻民黨係大橋官司扮演什麼位置?朱婆婆到底是被利用,還是「悍衛」環境的孤獨老兵?為什麼天下人都不明白攻民進黨及朱婆婆的苦心(包括朱的親人!),明明「出於好心」卻慘變神憎鬼厭!一如外傭居港權官司,攻民黨的「公義」被「對手」所「抹黑」嗎!? (版權所限,敬請到上址閱覽全文。) 頭條日報:大橋官司律師愈描愈黑 公民黨「一條龍」打官司 事實上,公民黨要在這一次官司上與朱婆婆劃清界線應該相當困難,因為件事都充滿覑公民黨的影子。朱婆婆是公民黨的義工,黃鶴鳴作為她的代表律師是公民黨的執委,她的律師團隊還有另一位公民黨執委郭榮鏗,在公眾層面大力鞭韃港珠澳大橋環評的是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而公民黨主席梁家傑亦曾承認有向朱婆婆就官司提出意見,客觀效果是一個「一條龍」打官司的制式,公民黨可以如何開脫呢? 上訴庭作出裁決,朱婆婆的心意是不再上訴,為事件劃上句號,但對公民黨而言,因這宗官司引發的後遺症,是這一場令大橋工程多花65億元的官司對該黨的政治影響,選民對公民黨的印象會因此而大打折扣嗎?同在十一月區議會選舉都會出線參選的黃鶴鳴和郭榮鏗會否被對手以官司作為狙擊的重點嗎?這一回,公民黨領導真的要好好思量! 黃麗君 (版權所限,只節錄文章精髓論點) 公民黨誠信破產 原來「港珠澳大橋判決令700萬人受惠」,你我都要「多得公民黨唔少」。真的,多虧公民黨,你我納稅人直接損失近百億,更不說工程延遲所引致的間接損失了。關鍵竟然是對你我都影響極微的珠江口中間的空氣,而理據卻是城市中間空氣污染所「可能」引致的死亡數字;這裏真有點「蝴蝶效應」的味道。 以此邏輯,那些每天示威的反對派所放的屁,其溫室效應是二氧化碳的二十倍,而且更難分解,污染更大,後果更嚴重,理應申請禁制他們放屁。公民黨既然如此熱愛環保,為何率先反對低碳高鐵的又是你們? 好了,如果環評需要有新的規範,你公民黨不妨先拿出來討論,之後督促政府修訂政策,修改法例,先諮詢市民,再交立法會通過。上述程序香港一應俱全,並且暢通無阻;你們有正路不走,卻推一個綜援老婦人出來濫用公帑,濫用司法程序,騎劫其結果,讓你們出來扮演正義的化身,還要抬出「法制要比大橋重要」,躲在「法制」大旗後邊忽悠內地同胞,嚇唬市民。 說到底,「項莊舞劍,志在沛公」,從整個事件的發展看來,公民黨第一狙擊的目標是內地法治的弱點。他們從來不關心中國,只想從而樹立香港法院的凌駕性地位,這樣他們這「大狀黨」便可如魚得水,並且成功「依法拒共」了。其次,記否還未淡出的「被規劃」這插贓嫁禍的議題,也是公民黨最先憑空炮製出來的。 劉廼強 (版權所限,只節錄文章精髓論點) 攻民黨賤人泥講得口中「守護環境」,可就是牠於明報撰寫 黎廣德﹕為何港珠澳大橋判決 令700萬人受惠 一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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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皇發車公廟為港求得中籤

何為邪鬼何為神, 神鬼如何兩不分, 但管拒邪修正處, 何愁天地不知聞。 (真係現今香港的寫照,群魔亂舞,港奸橫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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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角度談釋法

AM730:人性角度談釋法 大批本地孕婦周日冒雨遊行抗議「一床難求」,令應否就「雙非」嬰兒居港權問題提請人大釋法,再度成為焦點。身兼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日前提出,可由終院主動提請人大釋法,值得大家參考。 莫先生的論據大致如下 99年「吳嘉玲案」後人大釋法,確認《基本法》第24條第2款第3項的立法原意,體現於96年特區籌委會的意見中,人大常委會當時 表明,該意見同時體現第2款其他各項立法原意;而「意見」表明,第一項「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合法定居在香港期間所生子女。惟在「莊豐源案」中,終院認為人大釋法僅限於第2款第3項,遂僅以字面理解,判內地孕婦所生子女自動變成永久居民。 莫先生認為,終院可趁現在外傭居港權案,主動提請人大釋法,釐清99年人大釋法是否對第2項「在香港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具約束力(因本身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有足夠理據啟動基本法第158條),以一併解決外傭與「雙非」嬰兒居港權問題。 終院主動提請釋法,社會反響無疑最小。然而「學理」分析是一回事,從「人性」角度理解,恐怕只能是良好願望而已。須知道,任何人都有職業「尊嚴」(不敢說 「傲慢」),球證不願承認自己錯判;正如我也不願承認錯判潮流,推錯產品。分別在於球證是終極裁決,可堅持己見,潮流由市場反應決定,不到你死撐。法官今日提請釋法,豈不承認自己「吃不透」《基本法》,大損「裁判」尊嚴,看不出有何動機這樣做。 於是問題回到原點︰社會意見清晰,愈早釋法負面後果愈小,何去何從,港府要有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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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途末路不知衰,厚顏無恥黃毓民!

黃教主真係當全香港既市民都係牠的腦殘的信眾、高登網既廢青、人渣力班垃圾!?人渣力量不是一個由黑社會、廢青、人渣結集流氓團體,她還可以算是什麼!?正因為有天理,所以那些黃賭毒最終的結局都是要身陷囹圄。難得黃教主今時今日仲甘風趣,係鏡頭前同大家開甘大玩笑,把說話完全掉轉來講。把什麼叫巔倒是非、黑白不分完全發揮到淋漓盡致!(不過黃教主無恥極也有「自知之明」,起碼唔夠膽話黃公仔係比中共「屈」,只是輕輕鬆鬆說一句黃公子於內地所犯的只屬「小事」一宗,全因黃教主高貴的身份所以中共才對黃公子「加刑」云云。難道黃教主真的不知根據中國內地法律,黃公子所犯的「小事」最高判刑是打靶嗎??) 人說「人之將死其言也善」,但從黃教主身上,我們看不到呢! 毓民長子涉毒內地拘留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黃毓民的長子黃特漢,農曆年期間涉嫌在內地提供場地及吸毒工具予人吸毒被捕,至今半年仍被內地拘留。消息人士表示,內地當局已向黃毓民交代案情,指事件完全是依法辦事,與政治無關;而特區政府亦知悉情況。 商台節目《左右大局》郭志仁昨天表示,公投開始前,有傳聞黃毓民大仔在內地因毒品問題被扣留。他昨日致電正隨立法會訪問團到日本訪問的黃毓民,問及為何兒子被長時間扣留,黃稱交由太太處理,又指太太不讓他沾手處理。郭志仁又說,前日有傳媒問黃毓民大仔是否因毒品問題被行政拘留,黃稱,知道有小小問題,但已解決了,又說自己有一段時間沒有與大仔見面。 消息人士表示,黃特漢是因為提供場地及吸毒工具而被內地公安拘留,由於案情嚴重,估計黃特漢要被監禁一段時期。有關當局亦已向黃毓民交代情況,特區政府亦知悉內情,強調事件與政治完全無關。 社民連主席陶君行指出,黃毓民有向他提及事件,並稱交給太太和律師處理,但黃沒有進一步交代詳情。陶說,黃毓民在五月十六日舉行五區公投前一兩個月通知他和社民連三名立法會議員。陶君行表示,看不到黃毓民因為兒子被扣留,而令黃在五區公投受壓。他又稱,黃毓民沒有擔心成公投黑材料,雖然黃隨口講過不參加五區補選,但最終有參選。 但另一社民連議員陳偉業則說,黃特漢是在農曆年被內地公安拘留,他暗示事件涉及政治。他稱,以黃特漢涉及的案件程度,若是其他人,兩周內就會釋放,但黃卻被拘留半年,而且據他所知,其間家人不能相見。他又指黃毓民在公投期間壓力好大。 現年二十八歲的黃特漢,曾在美國修讀建築,回港後曾在父親於旺角的牛肉麵店當侍應。黃已不是第一次惹上官非。○四年七月,二十二歲的他在尖沙嘴一單位,被發展藏有半支大麻被控告。同年九月,黃在佐敦萬利賓館一單位內,被警方發現他藏有二十一點零三克及零點七克的兩種白色粉末,看似危險藥物,從而被控「販運看來是危險藥物的物質」,以及「管有適用於及擬用作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 當時黃毓民聘請民主黨元老李柱銘擔任黃特漢的代表律師,成功推翻販毒的認罪答辯,改為少量藏毒及管有吸食毒品工具,被判感化十五個月,並須跟足感化官指示戒毒。 去年十月,黃特漢被指管有他人的身分證,警方經一個半月調查後,終以證據不足為由撤銷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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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民黨,為香港!內地雙非嬰,未來外傭兵!

相信問一百名市民中港之間最大的矛盾,肯定有九十位市民回答係首推內地大肚婆衝關湧港產子。萬惡根源乃大部份港人都聽聞過的「莊豐源案」,但又有幾多人清楚了解當年攻民黨前身(四十五條關注組)從中擔當的角色,為內地雙非嬰「爭取公義」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的身份而所付出過的多少努力呢!? 當年(一如今日)香港私法界由小圈子訟棍壟斷,法官妄顧常識現實認為判決不會對香港社會做成衝擊,根據牠們對基本法的字面理解,判雙非嬰乃合資格的「香港永久居民」。及後攻民黨前身(四十五條關注組)一群大律師更發起什麼「乞兒遊行」極力阻止並且反對政府提交人大釋法推翻終審法官的判決。又是牠們那套什麼法治精神只屬大律師公會云云。 好了,今天惡果大家有目共睹!當日有份支持飯民攻民政棍反釋法的你,現在有咩感想呢? 今次不是內地大肚婆而是外傭居港權官司,但劇情、人物同十多年前的「莊豐源案」何其相似。攻民黨黨魁無涼家杰依舊是傳揚那一套「法治精神」凌駕一切,視合乎基本法的人大釋法如洪水猛獸,並提出所謂修改基本法的論調。先不論所謂修改基本法到底是否可行,有沒有違反中英聯合聲明。敢問無涼家杰可否回答一下市民,到底要等多年才可以成功修改基本法以阻塞「漏洞」呢?五年?十年?到期時假若又有一批無恥的訟棍以專業知識去發掘修法後的法律漏洞(一如今天由攻民黨一手包辦的港珠澳大橋案、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其時是不是又用等多五年、十年去再次「修法」呢? 你還相信無恥的大律師攻民黨?你還相信無涼家杰呢條人渣嗎?? ONTV:本地媽媽憤怒了 不釋法無以截龍 所謂立法,其實就係釋法。喂,自從「莊豐源案」之後,神州子民真係有權來港產子,然後大模大樣享用一切福利吖嘛,醫管局擋得一個擋唔到十個,擋得十個擋唔到千千萬萬個。如果唔提請人大釋法,根本就唔可以透過法例名正言順堵截前仆後繼嘅「六甲大軍」,身懷六甲嘅壓境人潮。 冇錯,釋法係一個敏感議題,之但係長痛不如短痛,冇理由任得本地媽媽繼續憤怒啫。總而言之,龍年將至,不釋法無以截龍! ONTV:雙非亂象不止 香港遲早沉船 邊境把關同樣效果不彰。現時入境處在口岸每日約堵截十個未預約的內地孕婦,但「漏網之魚」大有人在。事實上,入境處人員並非婦科專家,要求他們在茫茫人海中識別所有懷孕婦女,根本不切實際。過去三年,已發生十六宗入境處人員在口岸執勤時遇襲個案,前線工作壓力大增,入境處工會要求當局增聘四至五百人,足證攔截成本巨大。 遺憾的是,無論是夕陽政府還是立法會,都已抱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不做事的心態,坐視問題繼續惡化。如果將香港比作一條船,船長胡混度日,大副、二副一心等收工,這條船不觸礁翻沉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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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護香港,坐言起行。

愛港力宗旨是為香港好,齊心發放正能量,上街反對害港政棍,例如惡名昭彰的攻民黨及社民連等無恥之徒實是本會最不想(但必需要有人挺身而出)做的事。於剛剛過去的星期六,本會再次舉辦了愛香港、發放正能量的慈善活動。多得各方好友、真正愛護香港的好市民出錢出力,給予物資及人力的支持。本會約30名義工到深水埗向大約60名獨居長者拜早年派發福袋送暖人間,讓大家真正去探討長者貧窮問題,關注社會真正的弱勢社群(而非那批只識終日上街叫口號的職業窮人,或所謂弱勢社群)。 假如大家對本會活動有興趣,認同本會宗旨。不需要記者的閃光燈,不會因為無所事事就上街做紅平果衛兵。本會歡迎各位到 http://www.facebook.com/groups/CaringHKPower/ 關注本會未來的活動方向,如有興趣加入本會為香港出一分力,可以郵電至:info@chkp.org (為免本會義工受到一些無恥懦夫、網上賤青的滋擾,所有相片經過技術處理才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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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叛親離,黃教主大勢已去!

五丑公投也不是多久前發生的事,但政事只爭朝夕,尤其是那些只想從中撈油水的政棍賤人,就更加明白大家走在一起有的只是盜賊之義矣!因利益而結合,同時亦會因蠅頭小利而分開;再見不止不是朋友,更是可以肆意踐踏的對象! 黃教主曾幾何時是幾甘風光,號令萬計無業廢青,一手創辦前社氓連,後來另起爐灶攪個人渣力出來。於虛疑世界及現實世界中,這也是一鼓不容忽視的「力量」!可惜由五丑公投泡沫爆破,到黃教主教子有方,親生子於國內子承父業結果人贓並獲未知生死。至此,黃教主其實大勢早去,眾叛親離等收皮也只是時間的問題。 正常人見到黃教主於台灣如此「為港爭光」當然會破口大罵此孽畜正一「香港之恥」。但要知黃教主的信眾都盡是一堆無腦的蠢貨,理性守法絕對不能「感召」呢批腦殘,愈無恥愈賤格愈「激」,信眾反而會更死心塌地支持黃教主!但昔日的「民主」戰友,眼見黃教主已經無貨賣(變成負資產),即時反轉豬肚就係屎乘機踏多黃教主兩腳。箇我們對於由民主黨昨發表聲明譴責黃教主行為野蠻,及以飯民金主民主天父黎智英旗下的壹動畫集團為首的本地傳媒(當然少不了號稱公信力第一的報業岳不群日月神報)的落井下石絕不感到意外! 曾經風雲一時的社民三子,都各自種下不同罪孽(及官司)短短數年間由盛轉衰。我們樂見這類集無恥,反智一身的刁民政治暴民政治係香港能夠告一段落,同時亦要反省,為什麼社民三子呢類人渣當初可以「上位」?香港到底生了什麼病!? 東周:台灣大打出手 馮煒光鬧人個仔 毓民疑怒出拳頭 有線:陳茂波指看到黃毓民衝向馮煒光 港台:民主黨馮煒光台北考察聲稱被黃毓民打傷 賤果:台北觀選戰 黃毓民打馮煒光 醜陋的香港政客 日月:台觀選戰口角 黃否認出手 他自己弄傷 長子深圳被囚大半年 黃毓民發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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