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視聽攻民賊棍,煽動仇內渣中之滓!

對於近日由賤果日報為首的傳媒敗類不斷藉機造謠生事、大力撥火以煽動情緒失控者、無知愚民起哄上街反「內地人」;無恥無腦無業的三無高登賤青略受「鼓舞」就甘作炮灰小丑,上街對同源同宗的祖國同胞作出所有文明社會也不容許的猖獗「納粹」賤行,眾目睽睽下肆意對內地遊客出言侮辱。相信所有有良知及理性思考能力的人見此必怒不可遏,必會問一句香港何時變得妖賤橫行!?香港的傳媒工作者、所謂文化界人士及所謂學術界人士為什麼面對如此無恥不義之事仍能一默如雷甚或為虎作倀!?牠們到底有沒有作為一個「人」最低最基本良知道德(更不用提什麼職業道德了)?是不是只要有「糧」出,呢班「人」執筆拿咪時就什麼也敢講敢做呢!?

與此同時,在野求亂害港政棍則提出什麼修改基本法以阻「雙非」之害的荒謬空言,並且不斷重複「釋法損害司法獨立」企圖對市民洗腦。回歸後香港亦曾經歷過多次釋法,卻不見香港法治民生治安人權等因而受到什麼損害。反而,我們需要不斷指出(因害港集團壟斷的一言堂主流傳媒媒體已腐敗到只為幕後主子辦事,什麼也敢講唯獨不會講真話!)由當年吳嘉玲案莊豐源案,到近年港珠澳大橋環評司法覆核、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等等多不勝數由無恥攻民訟棍一手主導的惡意訴訟,卻一次又一次出賣香港利益,令香港多年原地踏步,社會只沈淪於不停內耗及無止的爭駁。每念及此,不禁令人懷疑一眾攻民黨政治演員、尊貴大律師、港大中大一大堆所謂學者等等法治代言人口中香港的「司法獨立」,是不是指只有牠們這群小圈子法律「精英」才有資格定義何謂「法治」,而普羅大眾無權無勢的小市民只能任其魚肉!!!

害港集團當中不乏法律專家、學者及專業大律師(尤其精於尋找「法律漏洞」提出司法覆核從中漁利,以達其齷齪的政治目的),牠們能回應市民對修改基本法的種種疑慮嗎?包括:修改基本法是實際可行?會不會引發日後更多法律問題及爭駁,引致有新的「漏洞」好等專業訟棍有更多機會提出惡意訴訟(生意興隆呢)?當中涉及多少(中、港)單位,需時要多少「年」才能完成修法程序?與及如何保證這是比釋法得出更好的結果?即更能抵抗日後必然會不斷出現的惡意訴訟!

其實民主烈士口中所謂「修法救香港」同「法輪大法」無異,都是邪教騙棍信口雌黃,通俗一點講根本就係尻嗡當秘笈!大家只需用簡單但實際的陰謀論思考,攻民黨、飯民棍何曾真心為過香港好?有人能提出半個例子出來嗎?當年牠們親手炮製今日雙非襲港之局、一手打開香港大門(今天,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仍然排期上訴中),只要你不是一聽「民主」二字就身不由己拒絕思考盲目跪拜民主烈士,你必能得出如下結論,就是相信牠們必定仆街!

最後,我們懇求一班靠賣國害港維生的政治蛆蟲、自由戰士、民主女神、民主天王、民主天父、尊貴議員、專業大律師、大學者等等等大阿哥大姐大。。。。。

你們可以高抬貴手放下屠刀,放過香港嗎?

依《基本法》才能破解兩大居港權難題

東方:釋法正本清源 何必捨近求遠

內地孕婦湧港產子衍生的「雙非」問題愈演愈烈,到了不能不正視、不能不解決的地步,由港府提請全國人大就「居港權」定義釋法解決問題,漸漸成為主流民意。但莫名其妙的是,有政黨捨近求遠,捨易取難,主張通過修改《基本法》來解決問題,令人擔心非但解不了燃眉之急,反而可能添煩添亂。

終審法院當年對「莊豐源案」的判決,使得父母皆非港人的在港出生兒童擁有居港權,這是雙非問題的根源。這項判決被指曲解《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對「居港權」的立法原意,在當時就引起極大爭議。十年過去,這項判決對本港帶來的負面影響果然逐漸浮現。解鈴還須繫鈴人,由司法機構自我修正,通過新的案例釐清居港權定義,本來是最理想的方法,但基於政治現實,這幾乎不可能實現。於是乎,通過修法或釋法解決問題,便無可避免了。

毋庸置疑,修法與釋法都是解決雙非問題的辦法,惟不可不知,兩者的途徑及效率大有不同。釋法只需由港府或司法機構向全國人大提出,過去本港已有多次釋法經驗,簡單易行,效果明顯;反觀修法則程序繁複,須經港區人大代表三分之二多數、香港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及行政長官同意,才向全國人大提出,即所謂「過三關」,困難重重,費時失事,即使最終三關都通過,已不知是何年何月的事。更何況,在香港目前的政治現實下,過三關談何容易!

「為政,通下情為急。」雙非問題迫在眉睫,不容一拖再拖、議而不決。事急從權,既然釋法簡單明快,而修法費時失事,港府理當盡快提請全國人大釋法,快刀斬亂麻。然而,有些人總是將釋法視為洪水猛獸,聲稱會損害香港法治,影響司法獨立。而這也正是港府對釋法顧慮重重、猶豫不決的原因。

其實,這種論調經不起推敲。首先,釋法與修法都是《基本法》賦予的權利,無論採取哪種方式,都不存在損害法治和司法獨立的問題;其次,釋法與修法都是雙刃劍,非到迫不得已,決不能輕易使用,但雙非問題涉及中港關係,非香港自己可以解決,完全符合釋法的條件;再次,修法與釋法的最終決定權都在全國人大,如果說釋法損害「一國兩制」及「港人治港」,修法又何嘗不是呢?更重要的是,雙非問題源於當年司法機構的判決,只要通過人大釋法就可以正本清源,修法純屬多此一舉。

說到底,有些人士及政黨捨捷徑而走彎路,主張修法而拒絕釋法,除了將雙非問題歸咎於《基本法》有漏洞,而不承認司法判決有問題,恐怕還有其他的圖謀。部分政客將個人及小圈子利益置於香港整體利益之上,逃不過市民雪亮的眼睛。

賤果日報:高登賤青鬧市自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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