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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利用司法覆核損港人利益

公民黨利用司法覆核損港人利益 讓我們回顧一下回歸後忽然興起的「司法覆核」熱潮,香港不論經濟民生福利基建及人口等政策最終皆要訴諸法庭由「法官話事」,對本港的經濟民生造成了沉重的衝擊。 1999年1月29日的「吳嘉玲案」,引發了可能釀成160多萬內地人移居香港的嚴重危機,當時代表吳嘉玲的一方,就是其後籌組公民黨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及大律師吳靄儀。 多宗司法覆核對香港影響極大 1999年12月的「劉港榕案」,法院判決入境處針對聲稱擁有居港權者的驅逐令的法理基礎不成立,更簽發了人身保護令狀,當時代表劉港榕的大狀,正是後來成為公民黨核心成員、憲制及管治支部副主席李志喜和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大批聲稱擁有居港權的內地人逾期居港,並頻頻發起示威遊行,衝擊政府部門和執法警員,更釀成火燒入境大樓,導致一名入境主任殉職和一名爭取居港權人士燒死以及數十人燒傷的慘劇。 1999年特區政府提請人大釋法,解決了超過160萬名港人內地子女可能湧港的危機。但在2001年,終院在「莊豐源案」中裁定父母皆非港人但在香港出生者都可享有居港權,當時代表莊豐源的大律師同樣為李志喜。「莊豐源案」令大量內地孕婦湧港產子,由2001年至2011年,已獲居港權的「雙非」嬰兒超過17萬人,對香港醫院的婦產科、兒科、母嬰健康院以至未來的人口政策和社會福利造成嚴重影響。 2010年12月,公民黨李志喜「再出招」協助3名外傭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為外傭居港爭議 掀起序幕,倘外傭一方勝訴並成為案例,多達40萬的外傭及其家人有可能取得居港權,將對香港福利、勞工、教育、醫療、公屋和人口政策帶來巨大衝擊。 公民黨是禍港官司罪魁禍首 除了以上這幾個人口炸彈的司法事件,公民黨更主導多宗司法覆核,包括「港珠澳大橋環評司法覆核」,代表入稟人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公民黨黃鶴鳴協助綜援老婦朱綺華申請司法覆核,官司導致工程延誤,建築成本大增,更影響沙中線等配套工程! 72歲男子霍兆榮不滿醫管局收取港人內地配偶產子費用,代兒子及媳婦提出司法覆核,他先後在原訟庭及上訴庭敗訴,但不服,並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再被上訴庭拒絕,他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申請,最終獲批准。 石鼓洲焚化爐覆核獲批法援,長洲居民兼離島旅遊協會主席梁翰偉今年七月被判敗訴後,隨即申請法援準備提出上訴,至近日其法援申請獲批,並獲李志喜在內的四名律師供他選擇,梁點名要李志喜負責,而李於兩日內回覆會接手。 「大狀黨」將變本加厲攻擊基本法 綜合以上所有司法覆核案,其旨皆在挑戰基本法。有鐵一般的事實證明,我們相信香港那一小撮「人權鬥士」會夥同「大狀黨」,往後會變本加厲不斷鑽研如何提呈司法覆核攻擊基本法,衝擊香港經濟民生福利基建及人口等政策,最後達至其不可告人卻又呼之欲出的政治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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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民意不能代表社會主流民意

網絡民意不能代表社會主流民意 互聯網和新媒體的快速發展,為社情民意的表達提供了新機會和新管道。但是,越來越多的網絡民調卻不免讓人們產生疑慮:對網絡民調的不合理設定,對結果的不恰當應用,極有可能會掉入「資訊陷阱」。這樣,非但沒有反映出社會主流民意,反而捏造出民意的假象,蒙騙了一些非理性的群體。 網絡民調結果經主辦方蓄意操控、無良傳媒惡意炒作、反對派陣營肆意曲解,儼然可以把荒唐的民調結果變成離奇的社會現實,猶如把原本晴朗的天空形容得烏雲密佈。 網民構成極不均衡 本港網民結構呈現「兩頭小、中間大」的格局,即:長者和幼童較少,年輕人是主體。政府統計處2013年5月發佈的報告顯示:網民總數約為458.01萬(10歲及以上人士在統計前12個月內曾使用互聯網服務的數目),僅佔人口總數的六成左右;45歲以上的群體中,有50.7%的人士不使用個人電腦,即有更多的人士不使用互聯網。可見,網絡參與行為在年齡分佈上呈現年輕化趨勢,30歲左右的年青網民是網上的活躍群體,更傾向於在網絡上發表意見和評論,觀點表達也更加積極主動。 分析網民構成和人口分佈,不難得出結論:半數以上市民的意見未能通過網絡表達民意、反映情況。 網絡民調極易「操控」 互聯網具有匿名性,網民和機構的進入門檻均比較低。網絡民調的主辦方可以就程序設計進行自由調整,也可以在程序中設置「後門」,輕鬆實現既定的目標和意圖。在投票進行中,反對派可以肆意組織並鼓動支持者參加投票,利益集團可以發動各類資源鼓動人員參與。2012年3月23日舉行的所謂的「全民選特首」投票中,總部位於花園道與皇后大道中交界處的某集團發動職員參與投票,試圖操控網絡民調結果。 在缺乏外在揭發的情況下,這樣的操控行為具有傳染性,因為不組織人員刷票的機構,也可能在所謂的「網絡民調」中落敗。這樣的遊戲中,比拚的不再是題目本身,而無恥地變為誰比誰更沒有底線。導致的結果是,將偏頗的結果作為公共輿論和民意代表誤導大眾。 2012年行政長官選舉前夕,本港某傳媒網站舉辦了主題為「網上特首投票」的網絡民調,在同一天同一時段內有單一來自同一地點的電腦IP位置投票或登入達2476次,而投票取向均集中在某一候選人身上。類似的「造馬」做法直接損害投票公正性,有良知的主辦單位理應暫停民調。若是無良的民調機構,則會大肆藉著對其有利的數據,讓充斥著不實和極端情緒的結果誤導公眾。 鍾氏投票極具誤導性 根據傳媒披露,此次元旦「全民投票」的話題均預設了立場,在提及「提升選委會的代表性」和「提名程式包括公民提名元素」時定義為「應予」,而提及「篩選機制」時定義為「不應設」。這三個話題,不僅脫離了法律框架,而且都是已經給出基本立場與既定答案的調查,具有十分明顯的誘導性。 學界認為,誘導性詢問又稱「暗示詢問」,是指詢問者為了獲得某一回答而在所提問題中添加有暗示被詢問者如何回答的內容,或將需要被詢問人作證的有爭議的事實假定為已存在的事實加以提問。筆者分析認為,誘導性詢問分四種情況:虛偽誘導、錯誤誘導、記憶誘導和詰難誘導。「全民投票」屬於哪一種誘導?答案不得而知。對此,「佔中」發起人卻大言不慚地稱「全民投票問題無預設」,充分體現了其虛偽性,毫無職業操守和專業精神,失去了基本的道德倫理,具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互聯網作為民意表達的一個場所,其中很可能摻雜一些超越法治、脫離實際、片面過激的資訊,這是一個重要特徵。鍾氏投票,不能跟網絡民意之間畫等號;網絡民意,亦不能跟現實社會主流民意之間畫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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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文章轉載:違憲炸彈

違憲炸彈 上週蝦餃在西地中海漂流了一個星期,享受沒有通訊,沒有手機,沒有上網的生活,優哉游哉。古人說,快活的日子,之後就要付出代價。所以以前有山中方一日,世上過千年的說法。就是太過開心之後,回來看一切都在變調。因為一切變調,仿若時日在飛快消逝。 這樣的心情,也可以用來形容蝦餃回家之後上網看新聞的感覺。 一個超級炸彈,就在我沒有留意的時候,在香港引爆。這個炸彈,可以顛覆今天香港的一切。引爆這個炸彈之後,剩下就只有決定性攤牌的局面,之前那些和稀泥,嘻哈場面就要結束。 這個超級炸彈,就是月中香港終審法院的判決。 這個案例詳情,蝦餃所知有限,反正跟政府打官司的案件,回歸之後不知凡幾,如果每一案件都要注意,我們什麼事也不用做。 我只是知道案件在原審法院與上訴法院,都是判定政府勝訴,唯獨到了終審法院,五人組成的法官團,一致裁定政府敗訴。 很多評論集中在這個判決之後對香港社會民生的影響,因為牽涉到新移民的福利考量。港人眼光就是那麼淺,眼中看的就是錢。但這判案背後的炸彈威力,我到目前還沒有看到相關評論。 這個判例,有不少評論也說極度罕見,甚至是破天荒。作為終審法院,他們確實有這個權力去推翻香港任何一個法院的判決。但昔日做法,會指出原審法院一些錯誤觀點或疏忽地方;原來判決給推翻,是基於這樣的考慮,還與訟人一個公道。 但這次終審法院五名法官推翻原審裁定,沒有提出任何理由或指出原審法院有那些錯誤。可以說是香港開埠以來絕無僅有,他們的判決更是非常爆炸性。香港的所謂法治精神或我們崇拜的司法原則,原來都是小圈子幾個人說了算數。這裏不要太多,五個就夠了! 推翻原審判決而沒有作解釋,已經是非常特別,最特別的地方,也是最爆炸性,是五位法官一致裁定特區政府作為違憲。這是蝦餃記憶所及,香港開埠以來首次提出違憲的判例。英國人當家的時候,華人法官又怎可以提出違憲判例?中國人當家的時候,法院的貴老爺就水鬼升城隍,作出這樣的裁決。 看了這樣的判決,蝦餃即時想到一個大攤派的前奏,日後我們應該聽香港法院五個貴老爺的話,還是聽人大與中央? 香港是一特殊地方,因為它是一個特區,有自己的做法,但又不是一個國家。世界上有很多國家,它們都有憲法法院或最高法院,作憲法的最後解釋權。香港只有終審法院,但沒有憲法法院。 香港也沒有憲法,只有《基本法》。而《基本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修定,作為管治香港的基礎。人大起草《基本法》之後將《基本法》頒授特區政府,作為管治香港的依據。不但是行政,立法與司法都得依據《基本法》的條文。無論我們喜歡《基本法》與否,我們都要遵守,這是我們理解的守法精神。守法精神也是法治的基礎。 我也看過《基本法》有關香港司法及《基本法》解釋權的條文,也看過國內出版,有關《基本法》討論的書-《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導論》,主編王叔文,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2006 年 3 月第三版。書中第七章談及特別行政區的司法制度,也對終審法院的工作有介紹,但書中沒有談及終審法院的違憲解釋權。 看《基本法》條文與及中共中央的法律權威對《基本法》解釋,都沒有提及香港終審法院對違憲解釋權或違憲裁判權的說明。如果根據中國的傳統做法,沒有提及,就是沒有認可或不准許。但根據學習西方的做法,沒有提及,就是沒有說不准。如今終審法院的法官們,是在踩一條非常危險的鋼線。 任何法律條文,都不可能定得那麼細,因為人在變,時在變,事也在變。為了彌補定法之時沒法顧及發生的事,很多國家都有一個憲法法院,對憲法作最終解釋,就是根據最新時態,對國家憲法作一個演繹本或修訂本。這樣的解釋機構,全國只有一家,獨一無二,因為是體現一個國家的法治權威。 當初修定《基本法》,確實不可能考慮三十年之後發生的一切,但《基本法》對這也有補救措施,就是《基本法》說明它的最終解釋權是人大。人大在這裏扮演的角色,跟很多西方國家的憲法法院或聯邦法院相似,在適當時候,根據時態對憲法作適當修定或將它更完善化。 《基本法》是由人大根據中國憲法起草,對它亦有最終解釋權。所以要判定在香港的作為有否違憲,全中國只有一個機構有這個權力與權利,就是人大。 如今香港的終審法院越俎代庖,對特區政府做法作最終違憲審判。(說一個政府做法違憲,是非常嚴厲的指控,甚至是推翻一個政權的前奏。)在他們的判詞之中,他們沒有具體說明他們有否請示人大作出這樣的判決。我們的理解就是沒有!如果是這樣,香港終審法院這次判決,沒有任何法理依據,也可以說是完全非法! 暫且不要說非法那麼嚴重,這肯定是超出終審法院的權力範圍。如果香港終審法院對《基本法》沒有解釋權,他們何來違憲裁判權?這樣超越本分的事,中文有一個僭字作解釋。香港是僭建之都,現在連我們的終審法院也在搞僭建! 網絡評論對這等荒謬做法,有解釋說是終審法院回報當年人大釋法推翻他們對有關居港權的判例。這樣的解釋,江湖味道非常重。我不是五名法官的其中任何一人,也沒有參與他們的判案討論,所以沒法核實這樣的江湖傳聞。但我極不願意接受這樣的說法,因為這是我們的終審法院,不是黑社會的幫派社團。 無論他們的判案動機是什麼,他們做法違憲是鐵一般的事實! 想不到身居殿堂的香港法律權威,原來對《基本法》及中國憲法那麼無知,犯下這樣極度低級錯誤。 低級錯誤可能是蝦餃一廂情願的說法,他們根本是有備而來,一心想搞司法獨立,通過司法來讓香港獨立,這才是問題最關鍵之處。違憲裁判權,只有一個國家的最高法院才有這個權力,今天香港終審法院走出這不歸之路,就是要說明香港的獨立實體狀態,挑釁人大,挑戰中央,引爆這個司法炸彈。 這群身抱人肉炸彈的官老爺,我們可否用恐怖主義罪名對他們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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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民黨的「法治」精神

許百堅﹕「民主」潮流,浩浩蕩蕩,逆我者亡,順我者昌 「民主」二字用引號,因為本題指的不是民主本身,而是一幫自稱民主的人。 近日攻民黨更換宣傳街板,打出最新的口號——「沒有公義,哪有法治」。真以為看錯,更希望是看錯。但確確實實,大狀黨正在推銷一種意識——為了公義,法治可以暫放一旁。 為了公義,我們真的可以不管法治嗎? 經常在影視作品看到這樣的情節——正義警察拚命緝捕罪犯,但由於罪犯有錢請能幹的辯護律師,懂鑽法律空子,結果法庭不能制裁他。於是正義警察不再相信法律,決定用自己的方式處決他認定的罪犯。其中一部電影叫《的士判官》,主角連執法者也不是,只是一介平民,他就是不相信法律,因此用自己的方法,處決他認定的不義之徒。 「沒有法治,哪有公義」 大概,故事主角的理論,正是「沒有公義,哪有法治」。不過,這些作品中主角的下場,最後都逃不掉死亡或坐牢。說明即便是娛樂作品,創作者都要指出,罔顧法律使用私刑的人,最後是要為非法付出代價的,不是自由的代價,就是生命的代價。可見影視製作人們都相信,法治是我們的根本堅持,是神聖不能侵犯的,不管出於什麼正義理由,都不容凌駕法治。他們都懂得,「沒有法治,哪有公義」。 我們香港今天所有的自豪,可說都源自我們有法治。正由於有法治,我們才自覺優越於內地,我們才放心個人權利不受侵害,我們才敢安心立命,以至非議權貴,伸張正義。因為我們相信,只要我不犯法,就任何人不能用任何形式侵害於我。這是香港最根本的價值。 今天如果我們連法治都不講了,如果任何人只要假藉公義之名,就可以罔顧法治,我們一切的價值還如何保障?香港將是怎麼樣的社會?所以大狀們,「沒有法治,哪有公義」。法治都被自己摧毁了,又憑什麼保障公義?難道真要鼓勵效法的士判官,鼓勵罔顧法律。 當然,攻民黨可以自解這是爭取民主的非常手段。民主是我們共同的嚮往,因為我們期望民主能為我們帶來美滿的生活。但民主卻不是我們追求的終極目標,它只是一種幫助我們追求目標的工具。我們最終追求的是美滿的生活。世上有了民主的地方,是否都等於生活美好、人人平等、人身權利得到保障?答案大家都清楚。可見除了民主,還需要其他元素的配合。 即便是民主本身,也必須有其他條件支撐,才能有效落實。那包括尊重別人、包容、實事求是、負責任、理性求真的傳媒等等,當然還有法治。而這些,正都是我們社會必須的根本價值,是一切的基礎。 「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但今天,「民主派」卻正在用摧毁這些基礎的代價,去爭取「民主」。這裏仍然用引號,因為我認為他們爭取的不是公義的民主,而是「民主派」的私利。從攻民黨的新口號,甚至已經到了「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地步。為了「民主」,已經什麼都可以放棄了。但是,基礎都挖空了,上面的建築還如何獨存? 說「民主派」為的不是公義民主而是「民主派」的私利?因為今天香港的「民主派」,行事準則是只問敵友,不問是非黑白。是友者大錯變小錯,小錯變無錯,甚至大錯都當無錯。是敵者則無錯也有錯,小錯變大錯。前者如對待「粗口」老師是一例,縱容個別傳媒顛倒是非黑白亦是一例。後者林奮強是一例。總之敵人的朋友就是敵人,即使明知他清白,照樣打壓。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即使是奸惡之徒,也團結包庇。 只問是非不問敵友,是對事不對人,堅持的是公義;只問敵友不問是非,是對人不對事,就是不要公義要私利。 「民主派」對友好陣營的種種不義,視若無睹不加指摘不加制止,甚至縱容包庇,說明他們不以伸張正義為務。對無辜者如林奮強被誣陷摧殘,不施救援保護反而落井下石,反映他們一切只從敵我利害出發,一切只為鬥爭。 一切只為鬥爭 有人說梁振英視「民主派」為「敵我關係」,於是「民主派」要跟梁鬥爭。為了鬥爭,就什麼都可以犧牲放棄,繁榮穩定可以放棄,社會道德標準可以放棄,包容尊重可以放棄,實事求是和是非黑白的原則也可以放棄。到最後棄無可棄,於是連法治也可以放棄。 攻民黨的新口號,估計是為「佔中」張目。「佔中」開始時,極力辯稱不違法,到辯無可辯,就說是不得已而違法,是公民抗命。現在,更打出「沒有公義,哪有法治」的口號。但是,分清是非黑白、法治等等,本來就都是公義的基礎,當這些都放棄了,「民主派」最終實際放棄的,必定將是公義。 事實上,從「民主派」這些年的表現,他們在鬥爭過程中,正正用的就是放棄公義的手段。不問黑白對錯,只求打擊對手。 梁家傑批評梁振英撕裂香港,指其心可誅。「民主派」為私利而忘公義,不惜摧毁公義基礎以為派別得失,其心同樣可誅。 「民主派」視梁振英為敵,指他是奸惡之徒,因此否定他。但對付否定梁振英的辦法,卻用的不義手段。比奸人更奸,比不義更不義,最終不但無助於伸張正義,相反自己也只會變成奸人,變成不義之徒,污衊了正義。「民主派」的政黨政客在市民眼中評價不高,也正是市民對不義之徒的否定。寧願相信社會是有底線的,再漂亮的理由,都不能成為顛倒黑白的藉口。 內地去年一套電視劇《甄嬛傳》,風靡兩岸。近日官方媒體就批評,指其渲染「要比壞更壞」的價值觀。而相反地,韓劇《大長今》,就是宣揚堅持正義戰勝邪惡。「民主派」會否以此為戒?抑或只管批評中共粗暴打壓意識形態。 嘗試把「民主派」的引號去掉,就當他們是真心爭取民主,但是當民主的基礎都被自己摧毁殆盡之後,民主還是什麼民主?世界還是什麼世界?當你我都變成不義之徒,當香港沒有了法治、沒有了尊重與包容、人人不分黑白對錯、人人不負責任、媒體政客隨意勾結打壓無辜者甚至造謠誣陷……請民主派的朋友回頭看看,到底結果爭取了什麼? 作者是前新聞工作者,現在大學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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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攻民黨,難民大軍湧港!

難民大軍湧港 本報獲悉,有「蛇頭」近月趁終審法院下月將審理一宗涉及酷刑聲請的官司,散播「嚟香港有機會可做嘢賺錢」謠言,單是十月截獲的非華裔非法入境者已逾百人,較二、三月急升逾兩倍,而今年尋求難民庇護的人數亦較去年升倍半;當局更發現,越南人加入「難民大軍」數字趨升,令人擔心越南難民再現!入境處指,有個案是「人未到律師信已到」,未抵港已委託律師向該處發信,預先張揚將來港提出酷刑聲請,入境處表明,會加強執法守關。 據了解,終院下月八日將審理一宗獲批酷刑聲請及難民身份的人士,是否可在港工作的司法覆核案件,近日有不法分子便借勢向在港聚居的南亞裔社群,迅速散播謠言,訛稱來港提出酷刑聲請或難民申請,便「有機會可以响香港做嘢」。 先抵內地再赴港闖關 有蛇頭亦因應港府即將推出「三合一」審批機制,即除酷刑聲請外,港府亦要處理「不人道處遇」及「迫害」申請,趁機散播「趁未有新機制前嚟咗先」及「機制成熟晒就太遲」等謠言。入境處助理處長(執法及酷刑聲請審理)馮伯豪接受本報專訪時稱,不排除有犯罪集團協助「難民」申請人先飛抵內地,以水路偷渡或經內地及澳門以正式渠道抵港「闖關」提出聲請。 入境處數字顯示,截獲的非中國籍非法入境者今年首季單月只有三十多至四十多人,但至九月趨升,十月出現一百一十五人的高峰,累計連同越南非法入境者,首十一個月多達一千零五十一人,較去年全年的七百多人多出近四成。 在各口岸向入境處提出酷刑聲請等各類庇護申請的外籍「闖關」人數,亦由今年第三季的卅六人,增至第四季(截至本月十七日)的四十六人。今年首十一月,向本港聯合國難民專員公署尋求庇護的有二百四十七宗,較去年全年九十九宗跳升一倍半。 「人未到律師信先到」 他又指,近期很多闖關個案,人未到「已有律師信到咗」,主要是指某人將於何時抵港,並將提出酷刑或其他申請,以往只有零星個案。該處並發現越南非法入境者提出難民申請數字突增,去年僅一宗,今年已有十八宗,他坦言是「警號」,非常關注,正詳細研究原因,為遏止非法入境等不法行為,該處會加強執法、入境管制、與內地聯繫及交換情報。 酷刑聲請人多來自巴基斯坦、印度、孟加拉及斯里蘭卡,申請由○九年逾三千宗的高峰,回落至去年的千多宗,今年首十月更僅四百多宗,但他指部分人其實是轉而提出「不人道處遇」申請,而新機制因尚未推出故暫無個案數字。 現各宗酷刑聲請若無被拖延,正常可於約五個月完成,將推出的「三合一」機制因要同時處理三類申請,料需時較長,但目的是想統一及暢順處理申請減少濫用,負責的一百七十名入境人員,已全接受難民公署、律政司及英國專家的訓練。 馮伯豪指出,部門明白前線面對新壓力,會一直檢視情況,有需要時會如實向政策局反映人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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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鼎鳴:香港政府將來會欠下多少巨債?

雷鼎鳴:香港政府將來會欠下多少巨債? 上周五我在本欄指出過,終院以為對來港一年以上的新移民發放綜援影響輕微,是一種誤判,反映香港不少法律界人士沒有受過經濟學訓練,對香港政府未來的財政處境茫然無知。這個結論,尚需一些補充。 在2004年以前,頗有些香港的男性到內地娶妻生子,再通過家庭團聚的限額將妻子與子女弄到香港。這類女性過去似乎頗多來自珠三角農村,但隨着中國經濟增長,及鄰近香港的地區資訊發達,香港的吸引力日減,近年來的,教育水準及本來的收入日漸上升。不過,我們不可忽視另一因素,有部分(當然不是全部)港男,回內地娶妻時,本身正是在貫徹一種「商業模式」(business model),把妻子娶回來後再多生一、兩個小孩,目的似乎正是要領取最大限額的綜援,並把此等收入掌控在自己手中,至於新來的家人生活費用是否足夠,不見得是最重要的考慮。2004年以後,要來港七年的新移民才可領得綜援,基本上使到上述模式難以有效運作,所以我相信要如此做的港男人數一定大減。但現在來港一年便又可領得綜援,此等模式又再敗部復活,某些港男可能又會到某些不熟悉港情的偏遠地區重施故伎了。他們人數有多少,難以預測,但法官認為每年政府為此會多花七億元,恐怕是自欺欺人了。 或如歐美陷入派福利惡性循環 經濟學相信誘因會改變人的行為,若誘因因制度變化而改變,人的行為也會隨着調整,莊豐源案所引起的後果也印證此點。香港法庭似未從過去的錯失汲取教訓。 不過,更大問題仍是法庭對港府的未來財政狀況完全無知。倘香港進入欠債期,尤其巨額欠債期,那基本法所要求的量入為出及低稅制,必定造成一種局面:多派錢吸引更多希望領取綜援的人來港,便等同政府其他開支一定要減少,這對納稅人而言,怎可能符合公義? 那麼,香港會否如日本或歐美等國家般,快將敗掉所有儲備,並且欠上巨債?以過去十多年香港公共開支的軌迹及將來必然出現人口老化的情況看來,這是極難避免的事實。 表面上看來,香港現有財政儲備近七千億元,再加上外匯基金結餘有六千多億元,政府合共有1.3萬億元可供開支,真正是「水頭充足」。若香港善用儲備,理財有方,香港財政的確不會有問題。不過,我們只要仔細分析港府的表現,便知情況難以樂觀。 從97年至今,香港的名義GDP預計上升了56.7%,政府收入上升幅度是54.7%,與GDP的上升相若。但政府開支則增加126.4%,按這些數字計算,開支的增幅比起GDP或政府收入平均每年高出1.925%。為了推算未來的情況,我們大可作一些高度保守的假設。 首先假設GDP與政府收入像以前一樣,每年大致同步上升,但開支的上升速度卻超過前者1%(若是用過去的1.925%,赤字及欠債會更快出現)。 以此種情況,幾年內香港便會出現結構性赤字。我們大可樂觀一點(可能是盲目的),假設要近十年後,即2022年赤字才會永久性地出現。我們用excel為助,可輕易算出到了2030年左右,香港的財政儲備便會全部用光。到時的財赤會大約等於GDP的8.3%。 財政儲備用光後,再加上開支續跑贏GDP或收入,財赤會愈來愈嚴重,2031年,據以上的保守假設,財赤已達GDP的9.4%,到2042年,更升至GDP的22%,比今天的希臘更高一檔!至於因歷年財赤所累積的欠債,到了2042年更會高達GDP的171%,比不上今天的日本,但卻遠高過今天的希臘或意大利了。 人口老化令問題更嚴重 以上數字,全用今天購買力計算,與通脹無關。若用將來價格,欠債恐會超過十萬億港元。此等局面能否避免?不容易!香港政府開支近十多年急劇上升,未來人口老化嚴重,老年人人數在2042年會等於今天的2.7倍左右,福利與醫療壓力極大。我上述的計算,已是刻意的用簡單及保守樂觀的方法,若政府用更細緻精準的方法,結果相信比我的更要慘烈。倘若現在政府便開始控制開支,尚有機會將來避過危機(大幅欠債下的聯匯制如何可運作?),但終審法院卻不自覺地用司法干預了行政,並為香港經濟的計時炸彈增添火藥,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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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文章轉載:港人「大香港主義夢」該醒了!

港人「大香港主義夢」該醒了! 不少港人仍沉醉在1997年前的「大香港主義夢」,認為香港擁有大英國殖民地「優良傳統」及自由經濟,比社會主義祖國强得多。到現在,這夢已嚴重偏離現實。港人有2個不願正視的「困境」:1、香港實力及影響力不断萎縮;2、中國「風景這邊獨好」,而且越來越好。 回看15年來的此消彼長,圖像確是十分清晰。香港GDP在1997年回歸中國時,佔中國GDP28%。中國改革開放所喝求的外來投資、各類人才,大部分來自香港;香港這隻「會生金蛋的鵝」,對中國的重要性極為明顯。因此,「一國兩制」、「港人治港」以《基本法》法律落實,以保護香港的特殊價值,同時為台灣回歸祖國作預備。當時,香港經濟興旺,港人自信心「爆棚」,「大香港主義」泛濫,看不起內地人。 可是,中國過去15年來GDP突飛猛進,香港則經濟泡沫爆破,到2003年「沙氏」時跌入谷底。中國開放自由行救港,香港經濟才得擺脫「通縮、負資產、減人工、炒魷、破產、家變、自殺」的惡夢,經濟恢復緩慢增長。到2013年,香港GDP只有中國GDP1.9%不到,比例竟然降低了14倍多!據世界銀行預測,按購買力平價計算,中國GDP在2020年前後超越美國,2025年前後等於美日GDP的總和! 港人在1997年時,對中國是「俯視」;現在,則是「仰視」,心理上確實很難適應。中國綜合國力的積累,多年來都是「量變」,行「韜光養晦」政策;由2013年開始「質變」,執行「有所作為」政策。這種轉变在香港政治層面看,中央政府開始論述「一國與兩制的平衡」、《基本法》法治、特首述職規範化、深圳開設前海「金融試驗區」等等。香港政府、政党、政客、政棍等都很難適應這種轉變,「大狀黨」再不敢在傳媒上呼叫「兩制大於一國」了! 在此消彼長下,香港對於中國的重要性和影響力正在高速萎縮。現時,很多港人已失去自信心,其「大香港主義夢」狭窄視野,使其「看不見」中國翻天覆地的巨變,拒絕面對現實,蛻變成掩耳盗鈴式的「自大狂」,以仇恨、撕裂行動去掩飾其失落和自卑感。港人若不主動調適,未來將更「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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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聖誕節的慘痛記憶

黑色聖誕節的慘痛記憶 朱家健 清華大學中國法律研究生 昨天是12月25日聖誕節,但原來在72年前的12月25日,是二次世界大戰香港淪陷的序幕,史上稱為「黑色聖誕節」。 二次世界大戰日寇不宣而戰,對亞洲各鄰國展開大規模侵略,日本「皇軍」四處屠殺軍民,包括無數手無寸鐵的婦孺,姦淫擄掠,慘絕人寰。日寇侵略軍所到之處屍橫遍野,較為人熟悉的包括南京大屠殺,日寇屠城,三十萬平民送命;日寇七三一部隊在中國設立活體實驗室進行「細菌戰」,即強行把中國平民囚禁並進行活體實驗和手術,並把致命病源體如鼠疫病毒強行注入活人體內,拿中國人的性命作樂並肆意殺害,我等有血性的炎黃子孫均不會忘記此段史實。 1941年12月日寇多路進攻,香港於短短十八天內失守,日寇在月中突破葵涌醉酒灣防線,當年英國殖民政府棄守香港,只有由葡萄牙、加拿大、北歐及部分英籍義勇軍組成的雜牌軍退守港島頑強力戰到最後一刻。該年的平安夜並不平安,日寇從魔鬼山炮台以大炮狂轟港島,並乘夜突擊,其中守軍在赤柱拚死抵抗,全軍覆沒,當年的港督楊慕琦宣佈無條件投降,他亦同時成為階下囚被送往同已淪陷的內地,香港開始了三年零八個月淪陷的慘痛歲月。日寇將領、甲級戰犯酒井隆等騎馬進城並大肆殺人搶掠,強徵慰安婦,屠殺平民和戰俘,犯下人道罪行。淪陷期間,東江縱隊游擊隊港九獨立大隊多次進行營救同胞、暗殺日寇等,捨己抗日寇的英雄事跡廣泛為我們認識。 日寇戰敗後,香港重光,日寇的獸行陸續曝光,刺痛每個中國人的心,每年的七七盧溝橋事變紀念日、九一八紀念日等,勾起中國人的悲痛回憶,回想我們先輩的慘痛經歷,我們就像傷口仍在淌血。每有日本官員拜祭供奉戰犯的靖國神社,猶如向中國人的傷口灑鹽。日本多次篡改教科書,藉以美化侵略鄰國的臭史,未能認清史實是不負責任,這懦夫的行為令人髮指。日本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多次嘗試修改憲法以圖擴軍,並挑釁和非法扣留我國漁民和船隻的狂妄,是軍國主義復辟的跡象,我們中國人必須提高警惕。 日本多次派出飛機和船隻犯境,侵入我國釣魚島及附近海域,嚴重侵犯我國主權及領土,我國外交部多次嚴正交涉並警告日本;日揆亦作出挑釁和侵犯性的言論,也被我國即時痛斥。 日本的各種小動作勾起了鄰國於二次世界大戰被侵略的傷痛,我們中國人強烈譴責日本未有正視史實,嚴正要求日本對當年日寇侵華暴行道歉,並承諾永遠放棄復辟軍國主義的歹念。黑色聖誕節意義重大,也勾起了我們對當年日寇侵略的慘痛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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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聖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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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須重視綜援判決骨牌效應

法院須重視綜援判決骨牌效應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日在網誌上表示,終審法院就申領綜援的7年居港限制作出裁決後,明年的福利開支無可避免一定會增加。他在制訂明年的預算案時,亦需要作出調整。事實上,終院此次判決不僅影響綜援開支,更會引發公屋及其他社會福利申請司法覆核的骨牌效應。終院在審理挑戰居港7年才能申請公屋規定的案件時,須小心衡量後果,以免對政府財政及社會帶來更大的震盪。 終院判決申請綜援的7年居港限制違憲。很多人都向財政司長表達對政府未來社會福利壓力大幅上升的擔心。這代表了本港社會很大部分人的擔憂。其實,終院的判決牽連廣泛,其影響不止於綜援開支每年增加3至5億的金額(這已是社福界人士最保守的估計),而是由判決激起的連鎖反應。申領綜援的限制界線被衝破,可以預料,有關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及公屋申請制度的司法覆核將接踵而至。日前,已有新移民申請法援,挑戰居港7年才能申請公屋的規定。這些限制如果一一被法院推翻,相關支出遠較綜援巨大,這才是更不容低估的影響。 由於這類案件屬於本港的民生事務,特區政府一般盡可能不會要求人大釋法推翻終院判決。終院判決將是一錘定音,不可逆轉的,因此,更加需要在接下來的類似訴訟三思而後行。香港奉行低稅制,財政收入易隨經濟好壞而波動,走高福利主義道路難免形成結構性財赤。此次綜援判決已引起社會對福利開支增加的憂心忡忡,如果公屋等類似福利制度的申請限制都被打破,特區政府的公共財政能否承受得起,會否影響到本港福利制度的可持續性,終院不能不小心衡量,從而作出恰當的判決。 綜援開支是剛性支出,不能削減。這是否意味著,政府會因為綜援開支的增加而要減少其他福利的支出呢?恐怕不宜這樣做。削減其他福利開支,必然會令現有受助人受到影響,將造成對政府的埋怨,無助社會和諧。目前政府庫房充裕,現階段不妨多作承擔,達到兩全其美的效果。 申領綜援7年之限被撤銷,無可避免令本港福利資源的負擔增加。政府今後要特別加強綜援的監管,增加受助人財政狀況的審核,設立綜援「日落期」,堵塞濫用綜援的漏洞;同時,加強對健全綜援人士的就業培訓,幫助他們自立謀生,減輕社會財政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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