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thly Archives: March 2012

攻民黨屎忽成性,誤導市民支持簽名活動

眾所周知香港的人口炸彈(雙非及外傭)全因一心尋求「宇宙公義」的攻民黨一眾大律師及李卓人等下流政棍,多次違反民意、出賣市民,濫用法律一手包攬黑心官司,以達到其攻擊香港政府、民生、基本法等等「一石數鳥」的政治任務。但牠們仍心存僥倖,妄想一邊收取黎智英的黑美金,另一邊廂還可以於選舉中立足! 眼見市民大眾群情激憤鬧死攻民黨賣港之時,牠們竟敢厚顏無恥走去攪「簽名反雙非」意圖「洗底」。(當然這只是見人講人話見鬼講鬼話,觀乎牠們於外傭居港權官司的「進取態度」,就知所謂「反雙非」只係呃尻人!)可惜狗是改不了食屎!無恥的攻民黨學人攪街頭簽名活動亦有考慮到自己個名已經臭過狗屎,攻民黨即過街老鼠!點算好?唯有一如圖中攻民黨成員郭家麒醫生如此唔要面如此禮義廉。宣傳BANNER上唔敢印有攻民黨字眼或黨標,簽名版上亦屎忽到要犹抱琵琶半遮面把攻民黨的LOGO遮去大半。 攪街頭簽名活動攪到甘折墮,直頭係「街頭行騙」!何苦呢! 上年區選已經出現參選人唔敢認係攻民黨黨員,欺騙選民。攻民黨真係禮義廉到無藥可救! 隱形攻民黨黨員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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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外佣權益組織將到聯合國上訴

外傭團體真係唔識分莊閒!打官司既野自有攻民黨一手安排,使你班文盲去操心嗎?係香港有大律師公會、有攻民黨唔求,走去搵聯合國!?敗訴的話不如下次去搵火星人幫你地啦! 香港外佣權益組織將到聯合國上訴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裁決外佣在居港權上訴案中敗訴後,外佣權益組織說,將向聯合國和國際勞工組織上訴。 香港高院上訴法庭的三名法官星期三(28日)一致裁決,香港政府在外佣居港權上訴案中獲勝,外佣不能獲取申請居留香港的權利。 相關内容 在法庭宣佈裁決後,代表外佣權益的亞洲移民協調組織(Asian Migrant Coordinating Body)發言人、印尼女工萊斯塔莉對裁決表示失望。 她在接受BBC採訪時表示,將奮爭到底,把此案告到聯合國和國際勞工組織。 她說,原來都預期法庭會站在外佣一邊,取消對外籍家庭佣工的歧視性做法,但現在看來法庭是站在排斥外佣的港府一邊,所以不能接受這樣不公平的待遇。 她還指責上訴法庭的裁決等於是在讓歧視外佣的做法合法化。 2011年9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入境條例中不將外佣居港定為通常居港期,違反了基本法第24條。 這就意味著居港滿七年的外佣可以申請居港權,所以港府隨即提出上訴,並在星期三勝訴。 有香港立法會議員表示,這個判決明確了外佣來港只是提供專項雇佣服務,不享有居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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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3法官一致裁定外傭案政府上訴得直,攻民黨死心不息全力害港!

是次法官的判決無異是完全推翻當年終審庭眾狗(法)官對莊豐源案(*)的判決! 上訴庭稱政府有權界定「通常居港」定義 上訴庭3位法官一致裁定,外傭爭取居港權的司法覆核案,政府上訴得值。 上訴庭在66頁的判詞中指出,在1997年前,政府和立法機關有權就「通常居港」一詞下定義,而基本法承諾香港的生活和資本制度50年不變,因此認為應繼續有這方面的權力。 判詞指,基本法條文不應單從字面理解,而應該了解其立法原意,即使基本法沒有就「通常居港」作定義,但政府及立法機關,有權就「通常居港」作定義及闡釋,而過往某些類別人士,包括使館職員及越南船民,也不屬於「通常居港」。 上訴庭亦認為,社會普遍認為,外傭來港的目的,是滿足市民對家庭傭工的需要,而並非永久居港。 上訴庭3法官一致裁定外傭案政府上訴得直 上訴庭3位法官一致裁定外傭居留權案訴訟,政府上訴得直。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限制外傭申請居留權的入境條例,違反基本法廿四條,政府隨即提出上訴。 上訴庭指出,雖然基本法沒有就「通常居港」作出定義,但政府及立法機關,有權就「通常居港」作定義及闡釋,而過往某些類別人士,包括使館職員及越南船民,也不屬於「通常居港」。 上訴庭認為,政治、經濟和社會因素,會隨時間改變,以香港這類的發展城市,政府是有需要、更有效地在入境管制上採取措施,回應轉變。 李少光-入境處繼續暫停外傭居港申請 梁家傑-外傭居港大門關上 余若薇-政府就外傭居權案上訴得直不感意外 外傭團體對裁決感失望將上訴終院 葉劉淑儀-若終院不認同政府立場應尋求釋法 民主黨同工黨部份議員不同意啓動罷免梁國 莊豐源案補充資料: 內地「雙非」孕婦湧港產子,根源是公民黨在2001年策動「莊豐源案」,香港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公民黨黨員)及大律師郭瑞熙為原訴人莊豐源的代表大律師 (由法律援助署委派)。終院判決入境例違反《基本法》原意,導致「雙非」孕婦在港產子擁有居港權。因此,造成近日「雙非」問題的嚴峻局面,責任不在基本 法。近日多個政黨及團體先後遊行及簽名行動,反對「雙非」孕婦湧港,反對的焦點應對準公民黨,才能夠激濁揚清,辨明是非。 許多社會人士和法律專家都認為,「雙非」內地孕婦湧港產子是法律問題,應從法律層面予以解決。他們建議由終院主動糾錯或通過人大「釋法」,徹底解決問題。這些意見,值得高度重視。 審理莊豐源案的五位法官是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常任法官包致金、陳兆愷、李義及非常任法官梅師賢昨日一致裁定特區政府敗訴。李國能在判詞中,指五位 法官均同意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九九年六月就居港權有關條文所作解釋不適用於是案。同時有關條文屬特區自治範圍,因此終院認為毋須就此案尋求人大釋法。梁愛詩 指出,當年終審法院認為權利不應受限制,嬰兒在港出生便享本港居留權,當時法院估計一年只有數百至一千名兒童,香港可以承受得到。 但內地孕婦在 這十多年內不斷蜂擁來港產子,引起修改《基本法》的討論,前律政司司長、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指出,當年是終審法院錯誤理解《基本法》條文,才導致現 在的問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有見及此或感到羞愧已提早退休,並已致函知會行政長官。其任期至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止,於二○一○年九月一日開始退 休前休假。 內地「雙非」孕婦湧港產子問題,揭發特區政府歷時十多年的管治大醜聞。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突然踢爆指,人大常委會早於一九九九年就吳嘉玲案釋法時,已經提及《基本法》廿四條有關永久居民身份居港權的立法原意,夫婦均為中國公民的在港出生子女,根本沒有居港權,故不認為有修改基本法或釋法的需要,又指當年釋法後不執行,是特區政府的責任。 事實上,人大常委會1999年釋法時已清楚說明,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就是父母均非港人而在本港出生的兒童並無居港權。既然基本法的立法原意清楚,就不存在修改 基本法的問題。徹底解決「雙非」孕婦湧港產子的問題,最可行的辦法是兩個:一是終審法院在日後新案件的審判中,推翻「莊豐源案」裁決的解釋;二是通過人大 常委會釋法,進一步澄清父母均非港人而在本港出生的兒童並無居港權,消除「雙非」孕婦湧港產子的誘因。 若然人大釋法,把內地孕婦統統摒諸門外,私家醫院勢必首當其衝,而煲呔曾的醫療產業美夢亦隨之付諸流水,故港府未到最後一步,也是不會選擇釋法之路。據聞港府已把釋法的大門關上了。這應該是官商勾結的明証吧!! 自莊豐源案判決以來,港府一直犯錯,這已是公認的事實,尤其是一直犯一些低級的錯誤,就是計數都計不清。當年判決時一年「雙非孕婦」產子不過六百多,但到如今累計十七萬多了。「雙非孕婦」湧港,其實是一個常識判斷問題. 人多首先是負擔,但是人多也是發展的動力。「抵壘政策」時最多一年湧入近三十萬勞力,當年大家的居住條件更差,但事實證明他們都是香港起飛的動力。如今香港 人口最大的問題是面臨老年化的困境,香港的出生率急劇下降導致「殺校」,因此補充新生人口是香港發展的戰略措施。很多人認為內地人到香港產子要佔用香港的 福利,這是事實,但是他們將來成為香港勞力又將回饋香港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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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文章轉載:給7.1出黎抗議既(7/8/90後)朋友

諗住7.1出黎抗議既(7/8/90後)朋友,我同我先生懇求用你地既良心同耐性睇一睇下文(係有點長):(23條尋日已講唔重覆) 1.回歸15年,誰在香港最冇言論自由?係中央,佢打個吃嚏都比港人鬥爆叫佢收皮… 有人話,中聯辦就快連行出街都比人告遊蕩罪。 2.雙非嬰 – 呢個漏洞係香港自己一手造成。中央曾話過父母無居港權係香港生既B都一樣無,係港府/法院自己死執住莊豐源案話有,先搞到今日田地。衰D講,蝗蟲災難唔係中央指使入侵,係港人自己傻仔打開後門叫人入黎。 3.中央當年應承左2012年普選,係何俊仁帶頭做枱底交易話要2017。點解?特首選舉已比晒答案你。 4.邊個逞英雄幫賓賓搞居港權?係公民黨。但雙非嬰問題上呢班政棍有好似幫賓賓咁落力實質做D野幫港人同政府爭取過咩?而阻撓實行最低工資最賣力係邊個?係地產黨既立會代言人。 ⋯⋯ 5.點解咁抗拒梁振英做特首呢?唔係口口聲聲成日話政府弱勢對住班有錢佬冇符咩?依家終於有個唔賣有錢佬賬既強人出現,你地又唔要…. 究竟想點? 6.幾年前東江乾涸,廣東省人勒緊褲頭捱制水,中央都唔肯減少一滴供水比香港;你地諗住抗議班人當年有幾多個自動節約用水同國家共渡時艱? 7.香港有冇犧生小我完成大我既精神去配合國家既鐵路發展?當全國省市已積極配合動工甚至通車時,菜田村仲係度為雞蒜咁大塊地拗餐懵。中央有哼過你地一句嗎? 8.自由行係邊個要求的?係港人,因為沙士後百業蕭條,要靠大陸泵水。亦係港人要求CEPA攞著數的。 9.港府自己犯賤死撐自駕遊,港人大力反對下,中央即刻妥協話大陸D車唔落黎但香港D車可上去。你估大陸城市塞車唔嚴重咩? 10.今次選舉爛攤子,邊個出黎執手尾?仲要執完仲要比你地鬧干預。我想問下希望流選既人,有冇仔細諗過流選後邊個先最適合做特首?同埋香港已經咁分化,你有信心7.1交接前大家可以有共識? 睇完之後你有冇覺得呢D其實就係一個典型港孩既寫照?呢15年來,中央對港人做過咩衰野,要如此不共戴天處處撐到行?佢殺左你全家?佢盡力比最大利益錫住你,你又為佢做過D嘜?我寫完自己都覺慚愧,中央好委屈。佢做野比人鬧干預,唔做比人鬧唔撐… 香港小市民, 共產黨從無係你手上榨取過一分一毫,搾乾你地既係班地產黨賣港賊同貪曾政權。中央比既所有利益佢地蠶食晒,但就中下階層付出代價。民怨沸騰時就擺中央上枱話佢會出坦克鎮壓市民;你地係咪仲做無恥之徒既棋子行出去反梁振英?點解班土豪咁怕佢?因為梁生要佢地嘔番比我地呀!土豪最叻用普遍人怕中共心理想將佢拉落馬,你仲要中佢地計?香港而家係需要分化,定齊心?請用良知去做正確選擇。多多得罪了!(資料有誤請指出及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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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賀新一屆特首順利產生

係社會分裂、傳媒歸邊(不惜放棄基業把多年來的「公信力」也押上去),在風雨飄搖背景底下。加上生果飯民害港集團當然不會放過從中漁利的機會,指示旗下飼養的民調鐘來一個「學術研究」、出動廢青部隊上街叫囂,妄圖又自製議題攪亂香港。可幸今天新一屆特首仍能順利產生。本會在此預祝香港明天會更好。 (何加白票的數目只得百多票,比何的提名票還少!看來飯民選痿也不是個個肯乘乘聽主子的話要令到選舉「流選」。或者當中也有人良知未泯,對肥佬黎的指示陽奉陰違呢!) 香港最前線:熱烈祝賀 梁挀英當選 香港最前線:遠離炒作,深思特首戰過程中的細節--「民主」的白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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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大喜功民調鐘,自取其辱賴阿公.

飯民「民意」打手香港大學「民調權威」鐘博士無甘大個頭走去帶甘大頂帽,係人力、資金、時間、技術、經驗全無既情況底下,妄行硬推什麼「全民公投特首」的煮飯仔玩兒。可惜活動設計粗劣,於日前已有人指出系統兒戲連小學生都亦能夠以假資料上網「投票」。到了正式推出日,衰了!當然使出飯民絕招-姓賴吧(網上盛傳的飯民金句:「公我贏字你輸」呢)!網站被「攻擊」,拖拖拉拉過左24小時也不去報警,打的是什麼主意? 可惜莫乃光太過忠直(不懂得夾口供),不小心係自己facebook透露了事實,只係一班傻仔無料扮四條,用一些學校交功課的水平去開發系統以應付開放給數以萬計的「全民」應用。試想一下如果是銀行系統、公共交通系統出現如此可笑的故障,那些只識得把口去「監察」別人的飯民政棍還不第一時間跳出來抽水?但到了牠們(自己友)去實踐執行一個小小的專案,是龍是虫即時無所遁形!這正正是「講就天下無敵,做就有心無力」既最佳寫照!(難為特首參選人之一何先生仲好意思話張文光逃緊申等可以作為牠的治港班子。如果由呢班大隻廣執政,相信香港會即時變成斷水斷電盜賊如毛的無主之城呢!) 其實民調鐘早就應該放棄由自己去執行是次「公投」的技術問題。論資金人力技術,(政府不計算在內)縱觀港台必以飯民金主壹淫媒集團居首(而且已有系統平台)。不向黎智英先生求助,民調鐘捨易取難實屬不智!或者民調鐘也明白主子的名字實在太臭,把「公投」同生果集團扯上半點關係等同自取滅亡吧(笑)! 有沒有人知道,「全民選特首」的個人資料,是不是「一次性使用」? 朋友來郵談特首戰,精闢仔細。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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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被判囚2個月

致各傳媒/敬啟者: 今日下午三時長毛及V煞衝擊替補機制論壇案件判刑,經過約一個小時的審訊,長毛被判即時入獄兩個月,其他一干人則被判入獄三星期,長毛及V煞於去年衝擊替補機制諮詢會場的案件中 ,五名被告被控擾亂公眾秩序,裁判官裁定五名被告全部罪名成立。 愛護香港力量尊重法官的判决和所判的刑罰,五名被告得到應得的懲罰,香港是法治之都,豈能容許暴徒破壞社會秩序?民主的原意是在合法的情況下,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去表達訴求,「為公義」、「不為私利」並不是任意妄為的藉口!只要違反法律都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外,根據基本法第79條的第6點 :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內或區外被判犯有刑事罪行,判處監禁一個月以上,並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解除其職務。換言之,長毛有可能面臨被解除職務,梁國雄議員在位以來不斷挑戰香港法治,一而再,再而三破壞立法會莊嚴氣氛和社會秩序,而且時常自製「半小時會議」,因此我們呼籲各位立法會議員理性投票通過解除梁國雄議員職務,還香港人一個莊嚴的立法會。 在此重申,愛護香港力量的宗旨是「只要香港好,甚麼都會做!」 祝 商安 愛護香港力量 公關組 20/03/2012 梁國雄被判囚2個月-可被解除議員職務 梁國雄罪成囚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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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港力呼籲全港市民支持廉潔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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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青亂港社會不安,社民暴行絕不姑息.

上年9月1日長毛梁國雄伙同大批無恥面具賤青、無業黑漢於眾目睽睽下使用暴力強行衝入科學館會埸,遇神殺神遇佛殺佛,不止目無法紀嚴重破壞香港社會安寧,更給予年青人(或不論年齡的腦殘刁民)一個極差的示範。原來只要高叫「民主」,就可以「理直氣壯」去殺人放火、見人打人、見門撞門了! 長毛賤狗不斷於法院上「玩拉布」也逃避不了牠的必需面對的死期。經過多個月的審訊,浪費不知幾許納稅人既錢。今天,長毛賤狗及牠的「戰友」終於要面對法律制裁,同時給香港來一個撥亂反正的良機。本會強烈要求法院重判長毛賤狗、V煞賤青等畜牲,以收殺一警百之效,同時以正社會歪風。 假若法院一而再姑息呢類自稱「民主」的無恥刁民、目無法紀的暴民之惡行,只會令市民大眾對香港的司法系統產生極度不滿及懷疑。試問「法治」若連維持社會治安、保障市民人身安全財產利益如此基本的要求也辦不到,反而只會傾向某些政治團體、某類特權人士(例如是某某大法官的親戚),任那些法律精英、法律學者終日叫著所謂「司法獨立」的口號,不嫌太過禮義廉嗎!? 鄧甘滿-不容公眾秩序受擾亂 滋事者屢衝擊警防 本港去年共有六千八百多宗公眾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為歷年新高,近年有見民怨升溫,示威手法又層出不窮,由衝擊警察防綫、危立危坐、暴力推撞,激進至佔據馬路,動輒癱瘓交通,令公眾大受影響。 梁國雄等衝擊替補機制論壇罪成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等五人,去年衝擊科學館替補機制諮詢會場,被控擾亂公眾秩序,罪名成立,明日判刑。 數十名示威者去年九月撞開科學館演講廳大門,衝入替補機制諮詢論壇叫囂。前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要由保安護送離場,而梁國雄等五名示威者其後被警方拘捕。 其中梁國雄被控刑事毀壞,裁判官指他用身體撞門屬暴力衝擊,很大機會弄毀;又指他欲行使基本權利並非衝擊的合理辯解,只是擾亂秩序。 裁判官表示,梁國雄與另外四名被告行為討厭,令諮詢會中斷,局長林瑞麟離場非驚弓之鳥及過分敏感,加上當時示威者情緒高漲,在場人士有理由擔心人身安全。裁判官指出示威權利不應影響其他人,認為各被告存心破壞秩序,裁定全部被告擾亂公眾秩序成立,梁國雄另外兩項刑事毀壞罪亦成立。 被告黃洋達認為,裁判官並無考慮事件背景,他們只想揭破假諮詢,盡公民的最重要責任。 辯方求情時稱,他們並非有意破壞及預先計劃衝入會場,只欲表達意見。裁判官指,需考慮求情理由,押後至周二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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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用30萬登廣告,誰在香港攪黑金政治?

特首選舉早已淪落到有甘黑暗得甘黑暗,你想不到甘無恥都有人赤裸裸做出來之境地。傳媒老闆、政商界人士一早靠邊站買定離手投注自己心目中的冠軍人馬,這是盲的香港人也看出來。但想不到連大學生也急於參與呢埸獻媚認主的遊戲,爭相加入做「選舉團」打手路人甲之列。大學生是怕「學位八萬五」阿豬阿狗也可以讀大學,畢業之後難搵工嗎?其實只要留心時事都會看得出大學生有書唔好好地去讀,反而走去全職「從政」已不是新鮮事。(最出名的莫過於連港大校長都被牠一手批鬥至落荒而逃的港大大話仔李成康呢位風頭人物!) 可惜大學生就是大學生,小朋友即係小朋友;要牠們「幫手」往往只會愈幫愈忙。或者事情之真相只是一班急於出位的傻仔被幕後人睇中(貪牠們夠蠢!),可加以利用作借刀殺人的棋子及棄卒。其實由大學生掛名的政治組織(尤其是學聯及港大學生會)的「公信力」早已同社盲連人渣力等廢青集團睇齊,牠們難道以為自己真的有一個「民主金身」、「道德光環」,行出來講句野都會大聲D嗎? 不過,只以三十萬買到等同七、八十萬(或以上)價值的廣告版位,港大同學的「討價能力」認真非同小可!日後出來社會工作必然非常搶手呢!! 富貴學生會 然而,不單止做民調,香港大學學生會在周一,起碼在全港八張報章登全版廣告,令不少市民嘩然。一版全版廣告所費不菲,如果三萬元一版,那八版就要二十四萬元,如果五萬元一版,那就是四十萬元,一個學生會,又何來這個財力? 學生會是非牟利組織,有既定的規章,這套規章規定了學生會的工作性質,開支的用途、性質以及程序。學生會可以就一些跟其組織規章容許的事情發表意見,特首選舉是全港大事,學生會當然可以關注,但發表意見就應該有一個諮詢和決策的程序,以符合其代表性。 再說,就算發表意見,一般學生只會寫寫大字報,如果想走出校園,眾所周知,也可以去信報紙的評論版,發表一下評論文章,若然再想全面一點,還可以搞個記者會,發表一封公開信,但用上幾十萬去賣廣告,則不是絕後,也是空前。 就算一些大企業、上市公司,要發重要聲明,賣全版廣告也是最後一招,且很少用到八大媒體通發。幾十萬元的支出,就算是上市公司,也是大數目的開支,要勞動管理層多個要員簽名,甚至開會作實,一個由學生哥組成的學生會,收入靠每位同學交的學生會費,一炮幾十萬拿去賣政治廣告,真是富貴到令人難以置信! 指學生會廣告異常-港大生校友促交代 據悉,昨日多名港大學生和校友不滿聲明的立場偏頗,動用大筆學生會儲備前無作充分諮詢,現正醞釀聯署,要求學生會詳細交代。 港大學生報《學苑》總編輯謝智浩表示,周日曾想列席財委會會議了解撥款,卻被財委會拒絕。他批評,事件中學生會行事過於倉卒,而且涉及巨款,加上學生都關心特首選舉,與一般聲明不同,有必要事先諮詢校內意見。 前學生會長質疑有政治目的 2008 年港大學生會會長郭永健表示,學生會以往極少就社會議題自費刊登聲明,通常只會向傳媒發出立場書,或由學生發起聯署,認為今次事件「非比尋常」。他又稱, 聲明內容與過去一些被指親中的前港大學生會長言論如出一轍,質疑學生會內有人濫權,利用學生會作平台斥巨資刊登聲明,以達政治目的。 港大學生會用30萬登廣告 陳冠康-力承擔法律責任 傻仔!幕後人就是貪你賤命一條不名一文,唔會有人惹麻煩上身比人話「人蝦細比屎餵」走去出律師信告你。不要再自命民主先鋒吧!係人都知道你們只是被利用擺上台的玩具小犬。 香港最前線: 香港學生組織 嚴重被滲透 李成康鬥徐立之 是「給香港的下馬威」 如此例子,多不勝數!於是,學生會到底被何種政治勢力滲透,早已不言而喻。說白了,學生會被中共滲透是假,被這群學生政客壟斷騎劫、打壓異見是真!《賤果日報》謬文中「捉鬼」之說,正是這些學生政客黨同伐異的不打自招。 「政治獻媚」非新事 筆者對於這些昔日的學運朋友所作所為雖不敢苟同,卻甚為同情。皆因牠們一邊聲嘶力竭喊民主,一邊心狠手辣壓異見,人格分裂的背後,是演戲出位、爭取曝光,向背後政治大佬取悅獻媚,以圖一己的政治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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