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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綜援案政客試金石

申領綜援案政客試金石 終審法院對新移民申領綜援作出判決後,有政界及社福界人士認為影響輕微,因為連法官都引用數據,力證判決對社會資源分配,沒有構成太大影響。 就在終審法院判決翌日,已經有人迫不及待,向政府申領綜援。判決對香港整體影響有多深,問題有多嚴重。此時此刻,我們只能「放長雙眼去睇」。當然,對於極力贊同相關判決的人,對他們的言論不妨「立此存照」。 今日的狀況就如當年莊豐源案一樣,因為殘局不會即時顯現,一旦殘局顯現,當年走在最前綫,堅決反對釋法的人,最後卻選擇「潛水」或「失憶」,甚至巧言令色將責任歸咎於政府,盡顯政客特性。 我們並非歧視新移民,新移民若有逼切需要,特區政府及關愛基金等都不會坐視不理。在現行機制之下,社會福利署長亦擁有酌情權,對有需要的新移民給予必要的援助,這是基於有限的社會資源,必須作出合理分配的原則。 對新移民申領綜援案判決的態度,以及如何善後,是測試政治衞道之士、政客們對香港長遠利益着想的試金石。究竟是贊成、是反對,還是顧左右而言他,不妨擦亮眼睛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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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判案標準飄忽社會無所適從

終院判案標準飄忽社會無所適從 一名持單程證來港女子,因居港未滿七年,申請綜援被拒,最終獲終院裁定勝訴。終院裁決稱,限七年才可領綜援屬違憲。回歸前,單程證來港者在居港一年後就可申請綜援。及至零四年,當局以行政措施,將限制修改為住滿七年才可申請。社署表示,這項政策的原意,是為了令福利政策能長遠維持,但法院認為這些聲稱並不成立。例子證明,節省的錢是微不足道。 終審法院指,基本法第36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社會福利的權利,而法律並未區分「永久」及「非永久」居民,而居港七年的限制,亦抵觸了兩項重要的社會政策,包括簽發單程證是為方便家庭團聚,以及紓緩人口老化。身兼扶貧委員會委員的民協馮檢基認為,判決可能影響公屋輪候的次序,令居港未滿七年的申請者調到較前位置,但由於新來港人士的公屋申請者早已列入輪候冊,相信未必會影響平均輪候時間。亦有學者表示擔憂,認為今次判決對政府造成很大衝擊,擔心其他社會服務或政策包括公屋申請資格,都因此改變。 雖然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認為,今次判決不會延伸到其他福利政府,但協助這名婦人上訴的社區組織協會,促請政府盡快按法庭判決,檢討各項社會福利及其他政策有關居港年期的規定,確保新移民有公平合理的待遇。對於今次終審法院的判決,資深傳媒人唐文怎麼看: 「香港終審法院17日裁定,港府規定居港滿七年才可申請綜援的法例違反《基本法》。裁決一出,馬上引起社會爭議,爭議的要點集中在政府福利開支會否大增,除綜援之外的其他社會福利政策是否也要隨之改變。 其實,終審法院的這項裁決必然會增加福利開支,整個福利政策也免不了需要全面檢討。但是,問題的核心倒不在此,而在於終審法院判案是否有憲法性的管轄權,以及是否有一個相對穩定的標準。 《基本法》規定,其解釋權在全國大人常委會,香港終審法院能否有權裁定某項法規「違憲」,這個問題值得商榷。即使撇開這個問題,對終審法院的職權限制姑且不論,從對居港權和這次綜援申請權的裁決也可以看出,終審法院對這類與人口政策有關的案件,其判案標準是頗為飄忽的。 在多個居港權案件中,終審法院判案的主要根據是法律條文,而對立法原意及社會影響未作足夠的考慮,甚或根本就不予考慮。例如,對雙非兒童案,法院僅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而漠視了該兒童的父母是否合資格的香港居民。但是,對這宗申請綜援案,終審法院判案的主要理據,卻又變為它理解的立法原意和社會影響,而忽視了白紙黑字的法律條文。 雖然終審法院稱,按照《基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特區政府有權根據經濟條件和社會需要,自行制定其發展、改進的福利政策,但又指這些政策須經得起法庭的覆核,而終審法院「覆核」的結果是,「居港滿七年方可申請綜援」的政策,抵觸了「家庭團聚」和「減輕人口老化」這兩個目標,而且廢除這項政策會導致的新增財政負擔「微不足道」。顯然,終審法院認為,政府政策的「效果」是否符合「原意」,以及對社會的影響是否重大,比政府能否行使《基本法》賦予的權力更為重要。 五位法官可以認定政府的政策「不合理」,這是遊戲規則,本來我們應該十分尊重。問題在於,這五個腦袋「五時花六時變」,一時按條文,一時看影響,全無定則,於是全社會便變得無所適從,我們的「尊重」也只有變為「無奈接受」。 對終審法院的這項裁決,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連續用了三個「盡量」來表示無意尋求釋法;該案的當事人孔允明女士,景況也的確令人同情;因為該裁決而需要額外耗費的社會資源,表面看來,也真的並非巨大到香港社會不能承擔。所以,此案大抵也就成為定案了。值得香港人反思的是,終審法院判案如此隨意搖擺,毫不理會其權限也應受到「始終如一」的制約,是否有被「縱壞」之嫌?若有,則「縱壞」終審法院的又是什麼?」 對於終審法院判案是否有憲法性的管轄權,以及是否有一個相對穩定的標準,唐文認為值得商榷。同時,他認為終審法院判案隨意搖擺,毫不理會其權限也應受到「始終如一」的制約。對此,社會變得無所適從,我們也只有「無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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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由法官說了算

一切由法官說了算 香港回歸十六年來,港府屢受司法挑戰,而且屢戰屢敗,尤其是現屆政府上台一年半,幾乎沒有一次可以佔便宜,即使過了原訟庭及上訴庭這兩關,到了終審庭也難逃一敗,新移民挑戰綜援制度的司法覆核只是其中一個例子而已。難怪有人說香港不是行政主導,而是司法主導,不是港人治港,而是法官治港,可謂一語中的。 從居港權案,到莊豐源案,再到今次的綜援案,終院的裁決無不引起極大爭議,留下無窮後患。居港權案經人大釋法之後總算沒有導致嚴重後果,而莊豐源案衍生的雙非問題則尾大不掉,至今還在而且將來也會繼續困擾香港。今次綜援案的裁決同樣影響深遠,此例一開,極可能引發連鎖反應,不僅綜援政策要推倒重來,連公屋等社福政策也隨時受到挑戰。終院稱港府規定申領綜援須居港滿七年的限制,每年節省的開支微不足道,不知何所據而云然。當年莊豐源案的裁決,不也是說對香港影響有限嗎?結果搞出二十多萬雙非兒童,這又如何解釋呢? 當然,在司法獨大之下,終院一言九鼎,根本不必對你解釋,所以,你最好不要質疑,更不要說三道四,否則隨時給你一個蔑視法庭的罪名,吃不了兜着走。說穿了,所謂的司法獨立就是法官說了算,堂堂政府處處受制,連福利政策也不能自主,不是跛腳鴨又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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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人在工潮中排斥工會出賣工人

李卓人在工潮中排斥工會出賣工人 回過頭來看,如果由工聯會與勞聯主導與資方談判,並且以工業行動作後盾,所爭取到的結果並不會低於現時,至少 也可免卻了一番折騰。正是由於職工盟策略失誤,私心自用,違反了以往工會互相合作的傳統,最終令工人爭取不到更好的結果,甚至飯碗不保,工人成為了工潮中的最大輸家。 歷時40多天的貨櫃碼頭工潮,終於在工人接納外判商提出劃一加薪9.8%的方案下落幕,職工盟事後總結為「贏一半輸一半」。輸的一半可以理解,罷工工人個多月來跟隨職工盟癱瘓碼頭、包圍長江中心、發動政治衝擊,家庭失去了收入,長時間風餐露宿,最終得 到的方案竟然是資方最初提出的9.8%,甚至連工聯會與勞聯一直爭取的加幅都及不上,究竟是為了什麼?毋庸諱言,這個加幅本來就是資方準備提出的方案,即是說資方根本沒有因為工潮而作出過讓步,由於罷工工人已是師老兵疲,無能力再維持下去,最終唯有借方案作「下台階」草草收兵。 工人是工潮最大輸家 而贏的一半又是誰呢?當然不會是外判商,儘管加薪幅度在接受範圍之內,但經此一役各外判商的經營及 信譽都大受影響,也損害了與員工之間的關係與信任,在工潮中並無得益。同時,也不會是國際碼頭的母公司,也不會是本港的物流業,更不是一般市民。真正在工潮中得益的只有職工盟李卓人之流,在工潮中向外國工會展示了「實力」,並且積極引入外國工會勢力插手本港工運,此後職工盟可望得到源源不絕的金援。 誰都知道工潮中800多萬的罷工基金不可能是市民10元、20元所能夠匯集的,外國工會代表基本上 每隔3數天就會注入數十萬到罷工基金,而這筆錢剛好用作發放工人的生活津貼,確保工人定期取得援助。這種情況過去幾十年都沒有出現,如果不是有大水喉支援,李卓人夠膽一開始就擺出全面開戰的姿態嗎?所以,儘管在工潮中李卓人受到不少輿論的抨擊,但牠一樣依然故我,原因是幕後老闆滿意已經足夠。從外國工會積極介入的信號來看,幕後老闆顯然是相當滿意李卓人的表現。 然而,職工盟在這次工潮中的表現,不但違反了以往工會互相合作的傳統,更是公然置工人利益於不顧, 讓社會各界都看清楚其不堪的面目。任何工業行動都需要團結協作,不同工會儘管政治立場有別,但只要對工人有利都不乏合作的空間。在碼頭工潮中,3個工會其 實都代表著不同的勞工群體,勞聯代表HIT直接聘用的員工、職工盟代表碼頭外判工人、工聯會主要代表貨櫃車司機,在爭取工人加薪的問題本應立場一致。而由於以往主要由工聯會與勞聯和資方談判,這次加薪談判也是沿用以往做法,兩個工會在年初進行談判時已提出8%至12%的加幅。然而,在談判進行期間,職工盟在沒有知會兩個工會的情況下,突然策動罷工並且癱瘓碼頭,令當時正在談判的兩個工會處於極為尷尬境地,停止談判又不是,附和工潮又不是。其間,職工盟更加 落井下石,與反對派喉舌《蘋果日報》之流大肆對兩個工會進行抹黑,指責是什麼「黃色工會」,出賣工人利益云云。 罔顧工人死活 李卓人無羞恥之心 在這種情況下,兩個工會根本不可能參與甚或支持這次工潮,而又斷絕了與資方的談判之路,這恰恰是職 工盟有意為之的結果,目的是將其他工會排除在工潮之外,要由職工盟全權主導,甚至連談判權也要一手包辦。然而,資方根本不相信職工盟,工潮愈激談判愈難、 拖延愈久,而由於兩個工會被職工盟故意挑釁、排斥,變相破滅了工潮早日解決的希望。經此一役,將來不同工會的合作將更加困難,誰知道職工盟何時再次向其他工會拖後腿、放冷箭,這對於工人爭取權益究竟是利是弊呢? 現在罷工工人表面是爭取到不錯的加薪幅度,但卻付出了沉重的代價,高寶結業下失業的工人至今仍然為 生計惶恐不安;多間外判商在工潮期間大量聘請及訓練新人,僧多粥少下將令到競爭力弱的工人失去崗位;部分工人在工潮中可能有過火的表現,也會影響將來與資方合作,不少工人表示可能要轉行,這些都是激進工潮所帶給工人的後遺症。如果工潮最終由工聯會、勞聯在談判桌上解決,同樣可取得這個幅度,但卻免除了有關後果。然而,李卓人卻肆意將工潮推向激進違法的方向,並且勾結外國工會將工人推向對抗的境地,現在卻反過來「邀功」,有這樣出賣工人利益的工會嗎? 李卓人多年來踩著工友向上爬,家人親屬分據職工盟要津,每月領取豐厚的議員薪津和職工盟補貼,卻罔顧工人死活,究竟還有沒有絲毫的羞恥之心?還是已經向幕後老闆出賣了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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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莊勤﹕迷失方向的貨櫃碼頭工潮

陳莊勤﹕迷失方向的貨櫃碼頭工潮 “ 什麼時候政客們才能成熟一點:多反省自己的行為,以行動務實地解決工人的問題;而不是捨本逐末地借所有的機會來推銷他們的政治取向、卻忘卻最重要的還是專 注工人的訴求。也讓年輕人、少年人也學會成熟點去看問題,而非不經思考地推出一大堆人身攻擊、製造矛盾而無助解決問題的政治口號。 ” 3年前,是2010年大概也是4、5月時的一天下午,我在灣仔謝菲道的一間酒吧Happy Hour,遇上兩個陌生人,與他們閒聊,知道他們分別是兩間著名貨運公司的高層,其中一位是和黃集團屬下的物流公司的總經理。我對他們說,每天早上在數碼 港外草坪散步,在2008年世界金融危機時,每天看見進出數碼港外東博寮海峽的貨櫃船都空空的沒堆很多貨櫃,但最近(2010年)看,那些進出東博寮海峽 的貨櫃船又是貨櫃堆得高高滿滿的,相信經濟在好轉了。那時,這兩位貨運業的高層對我說我看到的只是假象。他們說我看到的貨櫃船貨櫃堆得高高滿滿的,是因為 進港的遠洋輪船班次減少了。 這次貨櫃碼頭工人罷工,工人說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公司(HIT)年年賺大錢卻不改善碼頭工人工作環境,任由外判商剝削工人;另一邊廂,HIT卻說,面 對鄰近地區的競爭,中轉貨物減少,經營困難。勞資雙方隔空對罵使我想起3年前兩位貨運業高層的說話,為了從數位了解情况,我到網上瀏覽有關的資料。 在香港港口發展局網站上找到2013年4月的「香港港口運輸統計摘要」的數據,顯示以年度計遠洋貨船抵港的數字2005年達到頂峰的35,691船 次,之後開始每年逐年下降,直至2012年的28,286船次,從2005年的頂峰至2012年下跌幅度達到20%;而內河貨抵港的數字從2005年的 117,490船次下降至2012年的78,094船次,下降幅度更達56%。 香港貨櫃處理量增長停滯不前 「統計摘要」的數字顯示以年度計從2008年至今本港進出口的貨櫃總吞吐量維持相若,以葵青貨櫃碼頭計算,「統計摘要」的數字顯示在頂峰的2008 年計葵青貨櫃碼頭的貨櫃總吞吐量為15,313,000個標準貨櫃,2012年的總吞吐量僅為15,202,000個標準貨櫃,沒有增長。這數字相對於香 港隣近地區港口同期的按年雙位數字增長,很明顯香港的貨櫃處理量增長已停滯不前,遠遠落後於上海及深圳,難怪香港貨櫃碼頭以按年處理貨櫃數量計從這世界排 行第一位下降至去年的第三位,在上海及新加坡之後,而一般相信,深圳將會在2013年上升到第三位,把香港的排名進一步推低。 其實,前一些時期已有一些報告指出香港貨櫃車運輸業已因為內地工廠經港出口貨櫃銳減而經營因難,這與抵港內河貨船船次近幾年來大幅下降的數字是不謀 而合的。在2007年的時候一些報告還不斷地提到興建第10號貨櫃碼頭的迫切性,但近一兩年,已不再聽到這類迫切的要求。貨櫃運輸業的前景怎樣,應該可以 看到端倪。 西方社會式微行業往往頻繁現工潮 在一次飯局中,有人提起西方社會中,因產業結構改變,開始式微的行業往往頻繁出現工潮,例如1970及1980年代英國的煤礦業,1980年至 1990年代的英國汽車工業,這些工業在消失前,工潮再三出現。有人歸咎於工會鼓動工人不斷要求加薪改善待遇,沒有結果而動輒發動工人罷工,加速了這些式 微行業的沒落。但也有論者認為是因為產業結構的改變,某些行業增長不再,投資者對優化行業的營運(如自動化)失去積極性,使得相對其他地區的競爭者失去了 競爭力,在營運量沒有大幅增長的情况下,對改善工人的待遇並不熱中。 以英國1974年短暫的及1984年長達一年的兩次煤礦工人罷工為例,1973年底英國全國礦工聯盟發動煤礦工人按章工作,由於當時英國電力供應仍 以燒煤火力發電為主,煤礦工人的工業行動迫使以希斯為首的保守黨政府在1974年初開始實行每周商業用電3天供電,最後煤礦工人的工業行動更迫使希斯政府 提早大選,使希斯的保守黨政府在選舉中落敗倒台。然而,到了1984年,環境已經改變,英國電力供應已不一面倒以燒煤為主,鐵路運輸已改用燃油,家居取暖 已改為天然氣或燃油,而當時市場變化使英國使用從澳洲、美國及哥倫比亞等國家進口燃煤比在英國開採更為便宜,加上戴卓爾夫人有備而戰,早儲存了大量燃煤與 罷工的煤礦工人打持久戰,結果一年後煤礦工人的罷工以失敗告終,而在1990年代更開始了英國煤礦的大量關閉。 在這次碼頭工人的工潮中,HIT那種愛理不理的態度,也許正是提醒貨櫃碼頭工人們關注究竟這行業在香港是否正在開始走下坡,這對於他們要採取的策略有很重要的啓示。 工人要求改善工作條件及待遇是天經地義的事,我在YouTube看過一些外國碼頭的Quay Crane的操作,那些幾十米高的吊機操作室,很多是有升降機送吊機手上去,而且有一些更在高台上附有廁所的,我不知道是什麼原因號稱世界第一的香港貨櫃 碼頭沒有這些設施,是不是為了減省成本、抑或為了其他原因而沒有安裝這些便於長期在控制艙工作員工的設備,也許HIT早已應出來作一些說明。 這行業在香港是否正開始走下坡 在工人而言,我想在具體地提出要求的時候,也有必要全盤地看一些客觀的數據,以衡量提出的具體要求是否符合行業的經營狀况。在電視新聞看到,罷工剛 開始時,工運的領導者提出加薪超過20%的要求,不斷反覆公開宣稱他們計算HIT因他們罷工行動會蒙受每天以百萬計的短期損失,而樂觀地希望對方會認真考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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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文章轉載:罷工工人贏了甚麼?

罷工工人贏了甚麼? 持續40天的工潮,在外判工司聯合加薪9.8%情況下結束,工人宣稱這是「半杯水的勝利」,他們「贏了尊嚴」。 說上勝利,應該是罷工所帶來的利益,比不罷工所帶來的利益要好。現在回顧整個工運過程到底又是否是這樣一回事 罷工前的談判 罷工前一直有工會與資方談判,得到資方提出首年加薪5%(薪金)+2%(福利),翌年再加5%(即分階段共12%)。只待有關工會諮詢工人便可落實。 突然罷工 要求23% 就在這個時候突然走出一個程咬金,另一工會要求加薪23%,帶領工人開始罷工,並開始佔領堵塞碼頭。 學生、巿民、外國工會陸續加入聲援,並籌得可觀資金以支持擺工工人生活費,使罷工工人得以長期抗戰,「撐到底」。 然而,這樣突而奇來的對抗行為,把原有的談判基礎都推倒了。23%的要求,迫使部份外判公司結業。 工人退讓 「企硬」的罷工工人,在多次與資方談判都對23%的要求毫不退讓。但隨着時間流逝,工會及擺工工人被揭的謊言越多,巿民支持的熱情冷卻,已有公司因罷工結業,資方亦不可能承諾天價的加幅,工人只能退讓,只要求雙位數字(10%或以上)的加幅。 聯合聲明 加 9.8 拒絶談判 最後,外判商發表聯合聲明,所有工種加薪9.8%,並不會再與工會談判,工潮結束,這個結果就是工人所講的「半杯水」勝利。 不罷工與罷工 工人不罷工,很可能會落實5+2+5方案,分兩年共加12%,並不比一次過的9.8要差。擺工所爭取到的,似乎沒有任何東西。 然而,由於罷工期間資方需要招聘新人以維持碼頭運作,罷工後這批工人仍然繼續受僱,而工作量又沒有在罷工後(長遠而言)提升,工人多了並工作量不變的情況下,工人工時必然減少,據筆者所知,每更工時將減少33%,即加了9.8%,工人實際收入卻將減少。 如果沒有罷工,5+2+5方案所加的薪金,則將全數落入工人的口袋中。 這樣看來,罷工是半「杯水的勝利」,還是 Total Lost 呢?更遑論「贏了尊嚴」吧! 集體談判權不能解決的衝突 事件發展以來,很多人都指出只有有集體判權才能解決勞資矛盾。然而,今次解決問題的主要因素,就是一方拒絶談判。對於不是以解決問題的組織來說,集體談判權只可能是將問題永遠拖延的一種工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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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融﹕李卓人和碼頭工人 到底誰幫誰、誰用誰?

周融﹕李卓人和碼頭工人 到底誰幫誰、誰用誰? 儘管心中同情碼頭工人,畢竟HIT此次是不折不扣的工業及社會行動。任何行動可贏也可輸,策略具決定性的重要。行動至今4周了,所發生的和引起的疑問值得一論。 最大的疑問是究竟李卓人幫工人爭取加工資還是工人幫李卓人在搞「打李嘉誠」運動?也可說是誰在「用」誰? 起先出發點一定是加工資和改善工作環境,但到了現在,似乎目標已改變,矛頭及目標變成李首富了。 似乎目標已改變 當然「牛唔飲水誰按得牛頭低」,工人相信也有份作出這個改變決定。但任何工運的負責人首要責任是確保運動成功,原來目標能達到。中途轉卦而令目標迷失,甚至功敗垂成,那應是工運領袖的責任。 目前還有人可以說這只是擒賊先擒王,目標冇變!李嘉誠針刺到肉,自然就會投降。迂迴曲折制敵又有何不可? 但事到如今,這種想法是否wishful thinking?自己講給自己聽的「好聽說話」?從客觀事實來看,目前雖未算是大勢已去,但形勢轉向逞弱是現實。 事件在傳媒及網上一面倒支持及同情聲浪下開展,聲勢浩大,雖未能馬上說勝算在握,但有誰能不同意形勢大好? 在一片叫好聲下,罷工行動竟然未能吸引更多員工加入,那成為第一個裂紋。400多人的罷工工人是最高點,人不算少但不能產生對HIT不能忍受的影響。 到真正僱主之一的外判商高寶宣布結業更是重大打擊。哀莫大於心死,香港人「唔做」大晒。加薪兩成,不讓步也不肯退造成「冇得做,執笠算數」。多多少少也令人覺得究竟工會是想加薪還是想什麼? 移師中環,炮打李嘉誠是罷工行動的升級轉捩點。結果是好是壞,太早作出定論。早前包圍長江中心引來只有數百人,集會前暴風雨趕客是事實,但電視鏡頭下看到除了工人,最大支持組群是黃之鋒及學民思潮的學生。 攻擊李嘉誠其實只是採用香港政界最喜愛處理對手的方法,那就是「愈侮辱,愈快樂」。大家有一個感覺,只要侮辱得夠毒夠傷夠深,對手就會舉手投降。 這種手法政界攻擊對手及政府官員屢試不爽。不過大家忽略了政界中人和官員對民意有所求,所以投鼠忌器,更是怒不敢言。但一般人是否同樣反應? 侮辱作為一種處理問題的手法 侮辱朋友,他和你絕交。侮辱親人,他和你翻面。侮辱陌生人,他打你一頓。侮辱愈深,結怨愈大。一個不知是真是假的說法是因為侯賽因侮辱老布殊,結果是小布殊借理由攻打伊位克,辱父仇人終於被殺。信不信由你。 侮辱作為一種處理問題的手法,通行於政界中人,其實只是「縱壞自己教壞人」而已。好學唔學的香港年輕人又怎會缺少? 工運不可能只是轟轟烈烈的打一場,但求「搞大搞寸個party」,過咗癮,輸咗罷就,這場完了,做下一場。多少工人的工作、收入和他們家人的生計都是放在工運領袖的手中。責任感是不可或缺。 罷工行動到哪一天才完結?結果是資方投降還是工人讓步,或是沒有完結的一天,只有「陰乾」及失望和不忿下的復工和離去? 工運或社會行動,總有蓋棺定論的一天。成與敗是決定大家提哪些問題!成功時,誰幫誰,誰用誰,甚至誰益誰都不需深究。 但失敗收場時,那就避免不到問一句到底誰害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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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就外傭居港權案作出終極裁決判政府勝訴

【政府勝訴】終審法院就外傭居港權案作出終極裁決判政府勝訴,判詞指《入境條例》列明外傭身分不被視為「通常居住」,因此即使住滿七年亦不能享有居港權。 至於政府建議終審法院提請人大釋法同時解決雙非問題,終院則認為毋須釋法。 終審法院駁回外傭就居港權案的終極上訴,針對外傭一方認為,外傭符合基本法中「通常居港」的定義,終審法院認為,外傭持有有效證件入境住滿7年,只是審視其是否符合「通常居住」定義的其中一個特點。 不過,外傭在港居留的性質,極具限制性,必須受僱於合約指明的僱主,並居住在有關僱主的居所,才獲准留港,合約完結時,亦必須返回原居地,因此,外傭居住的特質,遠離傳統上承認的「通常居住」。 另外,對於政府要求終審法院就基本法第158條人大對基本法解釋權一事,向人大常委會尋求澄清,終院認為,法院是在無參照99年釋法的情況下,作出判決,拒絕當局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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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港力12月30日大遊行正能量記招

全港市民為了家園,為了下一代,不要遲疑站出來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效施政。你能眼白白看著反華走狗黎賤英黑金集團、社氓人氓力廢青兵團殘害市民玩死香港嗎!? ATV:團體號召市民參加月底遊行支持政府 無綫新聞:團體下周日遊行撐梁振英施政 NowTV:團體發起三十日遊行支持特首 東方:挺梁團體12‧30搶閘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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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外傭雙非居港權刻不容緩

處理外傭、雙非居港權刻不容緩——(蔡涯棉) 律政司日前正式向終審法院提出,建議尋求人大常委會釋法,解決外傭和雙非嬰居港權問題。社會對此議論紛紛,有人拍手叫好、有人擔心影響司法系統。然而市民都希望政府盡快提出解釋外傭和雙非嬰兒獲得居港權的情況,以免外來人口無規劃、無限制湧入,加重社會負擔。 特首梁振英早於上任前就表明,本港公私立醫院明年均不會接收雙非孕婦產子,更不保證來年在港出生的雙非嬰兒可獲得居港權。措施公布後,加上本港和內地出入境部門積極配合,戮力打擊非法雙非中介公司和禁止部分沒有預約的孕婦入境,雙非孕婦衝關產子情況明顯下降,明年內地孕婦來港產子的預約亦明顯減少。 然而,政府絶不能就此了事。居港權問題必須從根本去解決,否則雙非及外傭居港權問題的陰霾仍停留在香港巿民頭上揮之不去。早前有報道指出,非法雙非中介公司對雙非這塊肥豬肉一直虎視眈眈,一旦發現港府無辦法透過法律手段解決雙非問題,勢必再度安排雙非孕婦大舉攻港,令暫時喘定的香港醫療系統再次受壓。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直言,行政措施不能徹底解決問題,不能單靠梁特首「不保證雙非獲居港權」的言論解決雙非問題;她亦同時預警,倘不釐清《基本法》中居港權的定義,假使終審法院判外傭勝訴,數十萬合資格外傭和他們的家庭成員亦可定居香港。由此可以想像結果是,本港民生和福利系統必然受到前所未有的影響。事實上,雙非孩童日益增加,已令母嬰服務受壓、幼稚園和小學學額的競爭大増。 要求特區政府徹底解決雙非和外傭居港權的民意非常清晰,律政司今次藉外傭居港權官司,建議終審法院提請人大釋法,這個決定,既可直接回應市民的訴求,同時又能盡量避免衝擊香港法治。千萬別忘記,今次個案中,提請人大釋法的決定權始終在終審法院手中,我們理應相信終審法院眾法官可保持中立,一切決定皆從法理出發。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亦強調,是次方案符合政府過往強調希望透過本地法律體系,以解決居港權問題的理念。 今次事件如何發展,現時仍是未知之數,特區政府亦應有兩手準備,一旦法院否決律政司的建議,下一步需要採取甚麼行動回應社會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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