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先生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先生的公開信

嚴厲抗議暴徒搗亂香港
促請法官 彰顯法治
嚴懲暴徒 以儆效尤

致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先生

終審法院 首席法官馬道立先生

香港司法自回歸以來,對不停干犯刑事法例者,一向判處重罰,例如數日前,荃灣裁判法院,判處一名干犯多次盜竊案的七十多歲老婦監禁4個半月,理由因為她”再次偷水餃”。

又例如屯門裁判法院,於同日判處兩名婦人”偷摘桔仔”,每人賠償屋苑$1840元及罰款$1000元。早前亦有市民從馬路取走別人所跌金錢,被判處監禁刑罰,拾遺不報是損人利己,情況就如”被打劫”,對違法行為,予以重罰,理所當然,因及後不久的另一次街上跌錢事件,無人再敢私取,証明法律是有阻嚇性作用。

在這裡我們也舉例,假如在同一道理下,所謂反水貨暴徒衝擊商店商戶,引致恐慌性關門,亦有商店職員被嚇至痛哭求救,路人被推倒受傷等等,商户不能正常營業,請問,失去收入的這種直接損失,豈不是等同”被打劫”呢?

去年香港市民處於混亂沮喪的谷底期,多處公眾地方被人佔領,導致商户停業,學生停課,車輛停駛等等,這種直接損失,等同”被打劫”損失,難道比起”偷水餃”,更不值一提嗎?但到今天為止,卻未見有任何一人為佔領動亂而需負上責任,我們香港市民,一直所依賴的司法制度,作為公民,奉公守法,到今天似乎已蕩然無存!

因為任何事情,只要打著”政治”招牌,不管該事對社會、經濟或道德帶來多麼嚴重影響,不論事前多麼有預謀地組織、發動或搧動他人去干犯罪行,結果看來可以不了了之。不管民意如何不滿,結果往往就是守行為、緩刑、社會服務令等等,近乎隔靴抓痕。

正如打著「反水貨」這假政治招牌,就可搗亂社會,欺凌老弱的,這幫人今天之所以如此放肆,遠因近因還是香港的司法系統在在失靈。又如佔中動亂的犯事者,不單止未曾受到法律的制裁,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更大放言詞,為佔中罪犯開脫,認為香港市民不應該「事事依法」、「單純守法」云云。

「政治因素」的違法者,就算是襲警拒捕等嚴重罪行,疑犯到了法院審判,高高在上悲天憫人的法官大老爺,每每也會重重的罵、輕輕的判,如是者,一次又一次輕判、放生「所謂政治犯」,才會有今天十三歲的黃毛小子,也不把香港法治放在眼內。本月13日,在港消失多年的械劫案又重現,歹徒是否看準香港正當混亂,當警力不斷被消耗、不斷被歪曲的時刻而犯案,不得而知,但我們必須醒覺,社會混亂,終日爭吵,亦是強盗以身試法的良機。

到今天,香港市民也應受夠了,我們祈望一直被認為司法獨立,不受政治影響的法官們,不要再好心做壞事,姑息養奸定然助長歪風,到頭來奉公守法、無辜受害的市民,又靠什來守護!治亂世,用重典,為官不能獨善其身,視民如蟻者,必遭民唾 棄!請一視同仁,就像判處”偷水餃”的老婦監禁,將衝擊警察,破壞社會安寧,甚至集體欺凌老弱等等無法無天之徒,予以嚴格懲處,彰顯法治,以儆效尤!

愛護香港力量 及 香港市民 上
2015年3月15日 於 香港高等法院門外請願

愛港力高院請願促嚴懲亂港暴徒1

愛港力高院請願促嚴懲亂港暴徒2

愛港力高院外請願要求嚴懲反水貨客行動滋事者1

愛港力高院外請願要求嚴懲反水貨客行動滋事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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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Response to 致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先生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先生的公開信

  1. Leung Kiu Sing says:

    支持, 今天班暴徒打着政治旗號横行霸道,欺凌善良小市民和守法商戶,太過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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