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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虐旺角64疑犯被拘

肆虐旺角64疑犯被拘 旺角大年初一晚至年初二凌晨發生香港回歸以來最嚴重的暴亂事件。大批暴徒在旺角彌敦道、山東街,奶路臣街、亞皆老街一帶進行非法集結,並在多處地方惡意毀壞公物及警車、縱火,暴力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及現場採訪的新聞工作者,九十名警務人員以及多名記者受傷。警方採取拘捕行動,截至昨日共拘捕64人,包括涉嫌煽動暴亂的「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及涉嫌參與暴亂的「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等。警務處處長盧偉國指出,由於有車輛運載物品予暴徒使用,警方正在調查搜證,不排除是次事件是一宗有組織、有計劃的暴力事件,如調查有足夠證據,會考慮檢控有關人等參與暴亂的罪名。 事發2月8日晚10時左右,有熟食小販在旺角山東街與奶路臣街之間的一段砵蘭街路段非法擺賣,食物環境衛生署人員在執行職務期間被人圍堵、指罵及阻撓執法,遂要求警方到場協助及支援。警方到達現場後,發現現場已超過二百人在馬路上集結,對公共安全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構成危險。警方多次呼籲及警告,希望有關人等返回行人路,但有關人等拒絕聽從更推撞警方人員。更有激進分子手持自製武器及盾牌向警方多次推撞,與警方發生衝突。 盧偉聰:暴徒縱火磚擲警員 情況逐漸失控,事件演變成嚴重騷亂,以至暴亂。大批暴徒於多處地方縱火,包括向一輛的士投擲正焚燒的雜物。有部分暴徒不理警方勸喻,用雜物阻塞馬路,更撬起行人路的磚頭攻擊執勤警員。警方在別無其他選擇下使用警棍及施放胡椒噴劑控制場面。其間,有暴徒不斷近距離向警員投擲磚塊、垃圾桶、玻璃樽、木板等硬物,令多名警務人員受傷及頭破血流,更有多名暴徒襲擊警車。 事件最終導致近九十名警務人員及多名記者受傷。多名警務人員被玻璃割傷流血、骨折、撞傷,及被硬物擊中頭部受傷,須送院治理。在前日的記者會上,警方展示在旺角暴亂現場檢獲的暴徒所用的部分武器,包括6個自製盾牌、一套自製鐵甲威龍裝備、30塊地磚、大鐵桶、天拿水罐、石油氣罐、玻璃樽、鐵通和木棍等。 盧偉聰在記者會上形容,暴亂現場火光處處,搞事者到處放火,初步相信有超過10處地方遭縱火破壞,其間有消防員欲拉喉救火時竟被人阻止,令人聯想起年前旺角花園街大火,擔心事件會重演。 他指出,當晚暴徒假借示威為名,用地磚、石頭、鐵通和垃圾桶連環襲擊在場警員。「倘若地磚掟中別人頭部,隨時掟死人變成殺人,事件相當嚴重。」現場亦發現有人利用車輛運載物資予暴徒使用,他不排除今次暴亂是有組織活動。 當日拘54人後多地上門緝捕 在當日行動中,警方共拘捕54人,包括47名男子及7名女子,年齡介乎15歲至70歲。他們涉嫌非法集結、襲警、拒捕、阻差辦公、藏有攻擊性武器、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其後,警方分別在荃灣、青衣、天水圍及將軍澳上門拘捕三男一女,包括當晚身在現場、曾參與「佔中」的「美國隊長」容偉業,一名21歲侯姓青年,及一名涉嫌在旺角縱火的20歲女子。 昨日,警方分別在機場、深水埗及粉嶺,再拘捕多3名涉嫌與暴亂有關的男子。其中,林淳軒於昨晨擬偕家人外遊,在機場離境時被警方以暴動罪拘捕,先被帶到機場警署,然後再被押返西區寓所調查。警方其後取得搜查令,再帶同林淳軒到其住所進行搜查。警方在林淳軒住所帶走多件證物,包括兩部手提電腦及少量衣物。林淳軒其後被鎖上手銬,由警員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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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狗暴徒黃屍廢青猴年旺角第一炮

旺角聚集暴徒稱支持小販擺賣最終演變騷亂 有本土派人士年初一晚在旺角聚集,聲稱支持小販擺賣,演變成騷亂。 有暴徒多次衝擊警方防線,又撬起行人路的磚頭擲向警員,並在多處街道放火焚燒雜物,警方多次施放胡椒噴劑,和用警棍驅散。 期間有警員開了兩槍示警,至少廿四人被捕。據了解,被捕人士包括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港鐵旺角站暫時關閉。 旺角夜市演變成衝突,在接近午夜十二時,警方在現場設置高台,準備實施人潮管制措施,引起在場人士不滿,引發衝突。 雙方口角、推撞。警方施放胡椒噴劑並用警棍驅散群眾,有人向警方投擲雜物、花盆,碎片散滿一地。 期間有外籍人士懷疑被噴中胡椒噴劑,要用水清洗。衝突中有多人受傷,包括警員及示威者。 到了凌晨一時半左右,現場有戴口罩示威者,穿上防護裝備,並且手持自製盾牌,組成人鏈。 防暴警察亦到場增援,築起防線對峙,接近凌晨二時,警方呼籲示威者在限時內撤離:「你們還有四分鐘時間。你們是未經批准集結,請你們立即離開。」 示威者突然向前衝。示威者企圖突破警方防線。警員以警棍驅散,並多次施放胡椒噴劑。情況混亂。有人多次向警方擲雜物,包括垃圾桶及磚頭。 警方之後再組織防線,將集會人士推向亞皆老街方向,雙方再起衝突。而另一批示威者在亞皆老街和上海街交界聚集。 有人以木板追打警員,警員受傷倒地。有同袍上前支援,阻止暴徒襲擊。部分警員是交通警,沒有任何防暴裝備。有警員開了兩槍示警,有示威者向該警員投擲物品。 凌晨三時後,滋事份子去到彌敦道與警方對峙,並在路中心燒垃圾桶及雜物,火頭處處。到近凌晨四時,衝突越見激烈。 警方防線推進,暴徒向警員擲磚頭等硬物,有警員應聲倒地。防線將滋事分子推入山東街,彌敦道路面見到滿佈磚頭,這些磚頭都是他們在路面撬開,用來襲擊警方。在地上也發現有手銬。 在山東街,警方呼籲集結的人停止攻擊。仍不時有零聲的雜物,擲向警員。有前線的警員受傷。同時也有人在撬鬆前面路口的路牌。 數分鐘後再攻擊。警方不斷後退,又用地下的磚頭還擊。最後被迫出山東街,返回彌敦道。 到凌晨五點左右,有警員追截部分滋事者,多名示威者從豉油街方向,向他擲磚頭。多名警員受傷。 暴徒旺角焚燒雜物本台攝影師採訪期間遇襲 騷亂期間,有暴徒在街頭焚燒雜物,本台攝影師在拍攝期間一再被阻撓,並被人用玻璃樽襲擊受傷。 西洋菜南街的馬路上,多處地方有雜物焚燒,本台記者表示:「有人嘗試阻擋我們的攝影師,你做甚麼,你不要亂來,記者來的,你做甚麼,你不要亂動,你不要阻我。」 本台記者在直播期間,有人追趕攝影師並用手阻擋攝影師鏡頭,又有人向記者及攝影師擲雜物及以粗言穢語指罵。 隔了不久,有滋事者拆走行人路的磚頭放在發泡膠箱內,多次以發泡膠阻擋鏡頭。期間有人表示:「你不要理會他們,擋住他的鏡頭。」並繼續用粗言穢語辱罵採訪隊:「你不要拍我,你不要拍人就可以了。你拍這個啦,你隨便啦,你都是工作而已。」 期間有人擲雜物,更以爛玻璃瓶插向攝影師鍾兆國:「有一個蒙面男子,首先用硬物丟向我,後來我見到類似酒瓶頸,破了的酒瓶頸,以利的那邊刺向我,我用手擋一擋,然後就受傷了,硬物丟中我的頭部,還好只是擦過一些,我覺得感覺痛。現在我的手指虎門位置對上一些受傷,初時有流血。」 攝影師送院治理,初步診斷沒有傷及神經線。 多個傳媒採訪期間受襲港台譴責暴力行為 除本台(無線新聞)外,其他傳媒亦有記者及攝影師在採訪期間受襲。 有線電視攝影師在旺角通菜街近豉油街拍攝時被人用磚頭及雜物擲傷,由警員扶到路邊,攝影師表示頭部很暈。 香港電台記者亦被示威者以磚頭襲擊,手上的錄音器材損毀,香港電台發表聲明強烈譴責任何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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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運廢青楊政賢的懺侮錄

楊政賢:昨晚我在港大介入了一場種族仇恨 我掙扎了一會,才決定用文字紀錄昨晚的情況。我不是Nobody,但無論你對我有什麼印象,這個經歷是真實地發生在我身上。昨晚,我在香港大學U-Street的小食店介入了一場種族仇恨。 〈一. 小食店內的風波〉 手錶上的指針踏在10時20分的位置,我站在小食店的檔口前,等候姨姨淥熟那墨魚丸加芝心丸米粉。站在我左前方的是一個身形胖胖的同學,緊隨其後的兩位,我其實沒有留意到,直至胖同學向他右邊說了句:「你仲夠膽嚟呀?仆街!」當時我以為他們倆是相識的同學,只是一個小爭執。(其後幾句我不記得完整句子,內容大概如下) 「講緊你啊,大陸人!」 「X你老母!」 右邊的兩位同學背向我,我看不到他們的臉孔,我只看到他們頭轉向胖同學,沒有出聲。 「你做乜X嘢喺度呀?呢度唔係你嘅地方呀!返大陸啦!」 那時候我已經意識到他們是不相識的,而我正在目擊其中一人在辱罵對方。胖同學此時已經完全把身轉向右邊的兩個大陸同學,我清晰地看到他整個樣子。他背著一個有掛飾的背包,額頭青筋暴露地向著他們咆哮:「X你老母!侵略者!」我的腦袋閃過美國ABC電視台的老牌社會實驗節目 “What would you do?”,心裡暗希望這只是一場真人騷。可是,胖同學依然連珠炮發地咒罵,我終於忍不住說了一句:「你好喇喎,你點可以咁樣講嘢㗎?」「人哋而家都冇惹到你,人哋過黎買嘢食啫。」 胖同學這時候更加激動,手指著兩個大陸同學:「咩冇嘢呀?佢成個民族有嘢呀!侵略香港!侵略者!」我繼續跟他理論:「你識唔識尊重人呀?不如你走啦。」 「佢哋係侵略者,搶哂我哋啲學位!」 「你聽我講啦,佢哋只係普通學生嚟。香港學生係有一個固定學額,而每間院校亦有另一個固定的國際生學額,國際生學額有幾多係影響唔到香港學生有幾多學位㗎。」 「你啲你係香港人定中國人呀?做咩要幫住佢哋?我哋香港人有納稅㗎!」這句說話刺傷我的心,我是香港人,介入不等於我維護另一處的人。 「人哋過嚟讀書,都要十幾萬學費,係貴我哋本地人幾倍嘅。」 「點同呀?我哋有納稅,我哋應得教育權利呀!佢哋冇呀!」 僵持了一會,胖同學拿起他的出前一丁外賣,轉身向門口走去。我望向前方,見到中國同學B手持電話把整個過程拍下。怎料胖同學經過他身旁時,一手打在B身上,B的電話頓時飛彈至兩米以外的地上。我立刻大喝了一聲,而B亦追上去,中國同學A卻把B截住,胖同學消失在視線外。 定了神後,中國同學用廣東話跟我說謝謝,我回答:「請別理會他,大部份同學也不是這樣想的。」可是,我知道這不是事實。事實是,香港人對中國的仇恨日益增加,昨晚發生的事情並不是單一事件。然後,我跟B說:「我的身份有點尷尬,如果可以請不要把剛才的片段放上網上,謝謝。」因為我知道,若片段放了網上,我也許就會成為眾矢之的,遭人咒罵楊政賢這個「左膠」在出賣香港。 〈二. 我恨我自己〉 踏出小食店的那刻,我真的很難受,眼眶充滿淚水。但是,我還有一個會議要開,所以我深呼吸一下,然後回到上層的學生會。就像沒有事發生過,我回到會議室繼續開會,儘管整個思緒已經被剛才的事佔據著。中港矛盾,在街頭已見慣見熟;在港大看到無緣無故的衝突,倒是頭一遭。會議中途,突然有人拿出電腦播出上水反水貨客的示威,片段不斷聽到兩邊的人在互罵「X你老母」,好像重演剛才的情況,我差點在十多人面前哭了出來。然後會議結束,我跟同學道別後,隻身乘搭電梯到香港大學地鐵站。那時候我終於決堤了,由那條通往月台的走廊開始,到列車開到佐敦站,總共哭濕了一包紙巾。幸好那時候已經凌晨12時多,沒有太多人留意到我。 傷心,不足以形容那時候我心情,更像痛得胸口撕開兩半,因為不知不覺間,我城已經充滿那麼多仇恨與衝突。 可是,我更恨的是自己。我恨自己不能好好地解決那時候的衝突。 朋友都知道,我不是個怕吵架的人。通常愈吵我就愈強硬,例如在警署內受辱的話一定會臭罵對方。但昨晚的我,實在不想將胖同學當成敵人,臭罵他一番。「搶資源」、「搶學位」、「大陸人」,胖同學之所以仇恨他眼前的中國同學,大概不是因為他本質上就是種族主義者,而是他這些年來的生活經驗、以及接收的資訊令他認為中國人就是必欲除之而後快的敵人。我諒解他的看法,因此我不能也不會當他是敵人般罵他。 但我依然恨自己。 讀了四年的政治學、社會理論、道德哲學、再加半年的人權法,我竟然不能用好的理由來緩和對方的憤怒。竟然,繼續用對方付了三倍學費這些理由嘗試說服他。 我是因為他們有準時交學費,沒做錯所以介入嗎?其實不是。 我回想在小食店那刻,我出聲阻止胖同學繼續侮辱對方,是因為我覺得那兩個中國同學是無辜的,也因為我怕那兩個同學會從此仇恨香港人起來,加入中國國家及民族主義的狂潮中。我憂慮這種仇恨會在兩個群體慢慢漫延,自我預言地令兩個群體成為敵人,互相攻擊。我不想見到我愛的城市陷入這種狀態中,因此我介入了這場爭執。 香港這城市活在驚恐、躁動當中,我們怕堅守的價值會被中共剝奪,年輕人、小中產每日勞動卻得不到安全感,深恐老年時陷於饑寒貧困。增加學位的訴求,爭取多年而不得要領;民主政制,在警察亂棍下打散了。年前,新民主同盟爭取過削減國際生學額,因為他們覺得這樣可以驅使政府增加多些本地生學額。結果呢?政府毫無回應,不了了之。中共太遙遠,無法即時撼動;香港政府每每跟市民作對,將它的責任轉化為民間的矛盾。水貨客問題,政府解決不了嗎?不是,它只是不執法,然後迫使市民用自己的方式去宣泄憤怒,再用輿論去製造香港的亂象。 所以,即使我認為胖同學辱罵的方式不對,我沒有因他燥動的來源,以及對未來的恐懼而討厭他。 〈三. 仇恨是負累〉 回到家,整晚未能入睡。我打開了電腦螢幕,在電影庫中開了《American History X》來看,這是一部以美國黑白種族仇恨為主題的影片,敍述主角Edward Norton由一個白人至上新納粹主義者,到殺掉兩個黑人後反思種族主義的過程。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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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港力倡學法議員屢缺席要扣薪

愛港力倡學法議員屢缺席要扣薪 香港的反對派議員為了阻撓《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通過,過去兩月瘋點人數,導致立法會會議三度流會,本月7日的會議更出現反對派「零出席」情況。「愛護香港力量」昨日約十多人到立法會示威區抗議,批評缺席的立法會議員「白逗人工」,未有履行應有之責,任由大量基建工程及民生項目囤積,建議仿傚法國參議院新措施,對缺席會議太多的參議員實施減薪懲罰。 反對派議員最近經常使用點人數來拉布,濫用議事規則,意圖癱瘓立法會。本月7日立法會繼續審議《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全體26名反對派議員,在流會前一刻無一人在會議廳,最終導致流會。 「愛護香港力量」行動召集人李家家批評,反對派濫用「議事規則」癱瘓立法會,嚴重影響香港的經濟發展及社會民生。她痛斥立法會議員月薪高達9.3萬元,加上辦事處、工作人員開支補貼,每月領取十多萬元的公帑,任期完結更可獲60萬元約滿酬金,卻沒有履行議員應有之責,為市民開會、參議、投票,卻是「逢會必流、逢會必搗亂!」 李家家感慨,升斗市民為生計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如果曠工或缺席都要被扣薪,甚至被辭退,由公帑養活的立法會議員豈能例外。她建議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參考法國參議院新措施,引入扣薪制度,缺席會議太多的參議員將被減薪。 市民胡先生昨參與「愛港力」的抗議行動,他批評反對派多次引致流會,坦言「真係好嬲!唔想做就找別人做!」他說議員責任應該為市民議政,否則「求其搵個人做都得!」。他認為反對派屢屢缺席議會,浪費納稅人的錢,必須受到嚴懲。 72項撥款申請僅批1項 從事運輸業的雷先生表示,反對派採用激進的手法,騎劫議會,阻礙施政。他慨嘆立法會以前的議事風氣很好,大家有商有量,以香港福祉為優先考慮,如今卻一切立場先行,對此感到很「悲哀」。 市民羅女士講起反對派禍港,一度激動落淚,痛斥反對派近年的拉布及點人數行為,令政府呈交的72個項目撥款申請,僅得1個項目通過,已經嚴重損害香港發展。她批評反對派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讓香港陷入水深火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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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借銅鑼灣書店事件興風作浪

誰借銅鑼灣書店事件興風作浪 李家家 愛護香港力量召集人 銅鑼灣書店股東失聯事件,一度被反對派吹噓得離奇波譎,但現時已經真相大白,桂敏海、李波兩人因涉及內地的案件或其他事情,正身處內地協助調查。這件事情為何鬧得如此沸沸揚揚,答案很清晰,就是香港某些心懷鬼胎的反對派和少數傳媒唯恐天下不亂,在其中興風作浪,極力抹黑「一國兩制」所致。 前段時間以來,香港某些對內地充滿敵意的反對派,加上那些從來罔顧職業操守的少數傳媒,利用李波等人行蹤不明的真空期,不斷以「傳聞」、「消息人士」等字眼,配合「擠牙膏」式創作新聞故事來造謠生事,當中包括繪聲繪影地報道什麼神秘人登門尋訪李波;「傳聞」有目擊者目睹綁架事發經過;編造所謂「公安越境抓人」。最為可笑的是傳內地有「中間人」聯絡反對派人士,請教事件可如何「收科」等等。在某些香港傳媒不斷炒作事件的同時,某些境外針對中國的華文媒體也表現出「驚人」的「抽水」能力。其中美國華文網媒《博聞社》,更早於1月6日就開始大量散佈所謂「黑幕」的文章,顯示出炒作該事件的幕後黑手不止一個,除了香港的反對派之外,西方反華勢力也牽涉其中。 從該事件的發展過程來看,李波實非主角,反而是銅鑼灣書店另一股東、瑞典籍的桂敏海問題更多一些。內地新華社的報道稱桂敏海因涉11年前內地車禍而主動回國自首;李波寄給妻子的最新一封家書也指「桂敏海涉及其他犯罪,人品不好」,他是被桂敏海所害。桂敏海、李波因為這些問題,自行回到內地接受有關部門的調查,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也是他們個人的行為。在這樣一件刑事案件上,反對派拚命抓住不放,無限上綱上線,顯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們想要借此事達到什麼目的?是為了所謂「公義」嗎?當然不是了。只要用反對派和少數傳媒對「斯諾登事件」的反應來對照,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2013年夏天,前美國國家安全局特工斯諾登「逃經」香港,大爆美國對全球包括其西方盟友國家在內,作出種種侵犯別國主權及有違道德的竊聽、監控及電腦入侵等罪行。斯諾登把美國這些間諜行為揭發到陽光底下,並以自身作見證把美國政府偽善的面具撕掉。但傾向反對派的個別傳媒此時卻沒有發揮其自稱的「傳媒天職」,更不敢對美國政府的罪行口誅筆伐。但對於所謂銅鑼灣書店事件,他們卻可以如此這般興風作浪,百般假設萬般入罪,其雙重標準及與內地為敵,企圖抹黑「一國兩制」的用心,也就昭然若揭 。 回歸以來,中央政府一再強調會堅持「一國兩制」原則,其實,香港反對派對此心裡也非常清楚。正所謂春江水暖鴨先知,一直以來對「一國兩制」最有信心的,不正正就是黎智英、李卓人等終日以「民主」、「公義」等口號,大行反中亂港之事的香港反對派中人嗎?當這些人士在香港仍然是風騷如昔時,人們又何需擔心「一國兩制」會被衝擊和破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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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治勝在有水佳麗法官

攻擊警務處網站裁判官指警做法不公佔中青年脫罪 前年佔領運動期間,市場項目經理郭玉衡(26歲)被指1分鐘內攻擊警務處網站1450次。他早前否認一項刑事損壞及一項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的交替控罪,於屯門裁判法院受審,今午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水佳麗指,警員拘捕被告後沒有及時告知他聘請律師等法律權利,加上被告在睡夢中被弄醒,其精神狀態未必適合接受查問,認為警方做法對他構成不公,故裁定被告並非自願招供,拒絕將載有被告招認供辭的警員記事簿呈堂。 裁判官續指,雖然網絡攻擊由被告電腦發動,但由於被告家中尚有一名同居女友,控方未能確定何人攻擊網站,認為案件存有合理疑點,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傳媒人心聲荒唐鏡 荒唐鏡與陳夢吉的故事經常出現在影視作品中,這兩名形象一正一邪的狀師,均是口才出眾,遊走於法律條文之間,善長顛倒黑白。在香港司法界裡,似乎也不斷在上演同類的戲碼。 一名七十一歲的阿伯,被控在維園一論壇現場襲擊一名十八歲的青年,遭法官判處入獄七天。與此同時,多宗示威者襲擊警員的案件,不是被判無罪便是輕判社會服務。其中一案襲警案最為精彩,一名有聽力障礙的中學生被控襲警,法官水佳麗在判案時說,被告可能聽不到現場警員的口頭警告,而警員則可能視線受阻認錯人;女法官(水佳麗)進一步推論說,被告沒有計劃在示威中有任何行動或說話,就算碰撞到警員,也只是意外,她認為被告是單純可靠。 這位水法官(水佳麗)真的厲害,雖然案發時不在場,卻能如親臨其境,並且有超能力直入被告的內心世界,洞悉被告的思想及意圖。如果這些話是出自辯方律師之口,也屬正常的辯護說辭,但有法官如此為被告開脫,實在罕見。真的是有父母官如此,難怪被告在獲判無罪後,聲言日後還有上街示威。 還有,人證物證均齊備的惡意衝擊立法會,擊破玻璃大門的四名被告,同獲得法庭輕判社會服務,不必作出賠償。假若事情發生在美國國會山莊,這四名青年抬著鐵馬去破壞國會大樓大門,會同樣獲輕判嗎? 不論是警員還是立法會,都是社會公權力的象徵,該受到應得的尊重。如果襲警可以是毫無後果,法官可充當施襲者的辯護人,試問還有誰會尊重法治。如果最高立法機關可以遭人隨意破壞,那政府的管治威信又怎能建立呢?真正司法獨立是不偏不倚,當法庭判決失去公信力,那樣的司法是否真正獨立便成疑問了。 法庭反水客鬧母女官斥欺善怕惡 今年三月在屯門街頭發生的反水貨客示威中,一對母女被指「走水貨」而遭示威者包圍辱罵,該母親更被迫打開行李讓示威者檢查,其四歲女兒則被嚇至嚎哭。參與辱罵的中年電腦店男東主及中三男生事後被捕,二人早前在屯門法院各承認一項擾亂公眾秩序罪。裁判官昨判刑時斥二人欺善怕惡。最終判涉案較重的東主監禁一個月緩刑一年,男生判社會服務令一百二十小時。 首被告郭賀彬(十六歲)及次被告陳寶基(四十八歲),二人在求情時聲言後悔所作所為;惟在判刑後於庭外,二人不約而同「笑笑口」接受訪問。仍在求學的郭承認今次太衝動,但卻歸咎是只因遭人「篤灰」(舉報出賣)才惹上官非,聲言日後會用「更聰明方法抗爭」;陳則指希望司法制度繼續公正,對於遭官斥可恥,他拒絕回應。 「倘對方彪形大漢 會否欺凌」 兩被告承認在今年三月八日於屯門鄉事會路跨境巴士站喧鬧罵人。辯方求情指,郭的品行本來不錯,最近獲頒操行進步獎,現已深感後悔;而陳雖年紀不輕但為人單純,今次只是鹵莽犯事。 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直指,難以容忍兩人的欺凌行為,量刑時有必要阻嚇二人以免再犯,也要警惕社會大眾要尊重他人。官又斥責二人「隨街搵弱小的對象欺凌」,行為令人反感,質疑若對方是彪形大漢,兩被告又會否夠膽欺凌。裁判官並憂慮今次事件,會影響社會的氣氛,其他人倣效會變得「愈來愈暴躁」,最終接納二人有悔意而不作判囚。 賤果報港女大律師深圳遭扣證件 深圳消息:曾任暫委裁判官的本港一名女大律師,較早前與五名海外人士到內地賑災後,前日在深圳與十多名內地人士舉行祈禱聚會時,被公安扣查;除一名台灣女子昨日成功「逃」回港外,女大律師與四名海外人士仍被扣留證件滯留深圳。 被扣查的六名本港及海外人士為國際慈愛輔導之家有限公司的會員,當中包括該公司始創人黃楊嘉嬪(台灣人)及其女兒黃思瑀、一對菲律賓籍男女、一名馬來西亞籍女子及本港女大律師水佳麗。 深圳舉行祈禱會 曾任暫委裁判官的水佳麗昨日透過電話向記者表示;他們的團體是九八年在香港註冊的合法團體,主要是救助內地的貧窮地區及探訪監獄等;她表示,上月底他們開始從香港進入內地曾受地震及旱災出現的新疆、湖南、雲南等賑災;本月十七日才從雲南回到深圳,在深圳期間主要與湖南來的親朋戚友團聚,但不知道為何突然會被公安扣查。 昨日成功返回香港的黃思瑀向記者透露,他們一行六人與十多名內地朋友,前日在深圳一餐廳舉行祈禱聚會及唱聖詩時,一批公安突然到場調查,十多名內地人即時被帶走。昨日她本人則獲發還證件,其餘的仍要扣留。 而他們入住的酒店獲悉事件後,竟要將他們即時趕走,並強行將他們的行李搬離房間,其間雙方發生爭執,「我五十歲媽媽有心臟病,他們將她推倒地上,我媽媽心臟病發作,所以叫了救護車將她送院」 黃思瑀補充說:「我是陪同母親送院時,偷偷逃出來,並即時經羅湖過關回港」。對於為何被公安扣查,同被酒店員工推倒受傷的黃思瑀展示其傷痕時說:「公安可能懷疑我們是法輪功吧,要不然幹嗎那麼緊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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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堅拒MarkSimon作供顯示心中有鬼

反對派堅拒MarkSimon作供顯示心中有鬼 在反對派三名議員的極力阻撓之下,議監會無法傳召關鍵人物Mark Simon作證,令「黑金案」黑幕難以查清。為何反對派堅拒Mark Simon作供?為何捐款一定要經過曾從事美國海軍情報工作的Mark Simon之手?外部勢力究竟扮演什麼角色?反對派堅拒Mark Simon作供證明他們心中有鬼,他們是擔心會暴露出「黑金案」背後的外國勢力,並牽引出「黑金鏈」上的一連串反對派政黨和政客,以及他們在黑金催使下所做的包括違法「佔中」在內的各種反中亂港活動。執法機構和律政司必須加緊徹查,查清楚政治「黑金」的來源、行賄和受賄者,進而查清黎智英、李卓人及梁國雄在此事的法律責任,最終斬斷為禍香港的「黑金鏈」。 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到底是捐款予工黨及社民連,還是捐予兩名議員李卓人及梁國雄個人,黎智英左右手Mark Simon的供詞至為關鍵。黎智英在作供時,堅稱捐款是給予政黨而非個人,但為何支票抬頭寫了李與梁的名字?議監會內的建制派委員要求邀請Mark Simon作供,但在反對派三名議員劉慧卿、范國威、郭榮鏗的極力阻撓之下,議監會無法進一步傳召關鍵人物Mark Simon作證,令「黑金」黑幕石沉大海。 黎智英的幕後「放水」金主是誰? 世上沒有免費午餐,黎智英並不是開善堂,不會無緣無故向反對派捐款。黎在入不敷支下,竟可充當反對派的「大金主」,顯示背後真正「話事人」另有其人。黑金醜聞有如一面照妖鏡,既照出反對派政客狼狽為奸的醜態,也顯示外國政治黑金操縱香港反對派的黑幕。為何反對派堅拒Mark Simon作供?為何捐款一定要經過曾從事過美國海軍情報工作的Mark Simon之手?黎智英的幕後「放水」金主是誰?黎智英「黑金政治」資金鏈上的「黨鏈」和「人鏈」做了什麼事情?反對派堅拒Mark Simon作供,顯示其心中有鬼。 根據爆料者的資料顯示,在2006年至2011年間,黎智英向反對派人士提供的政治黑金多達2.3億元,連同在2011年至2014年的36個月內,黎智英透過Mark Simon總共向9個反對派政治組織及14名反對派政客提供4,080萬元的政治黑金,合共高逾2.7億元。黎智英在入不敷支下竟然可以充當反對派的「大金主」,其背後涉嫌有更大的金主。 眾所周知,「美國民主基金會」公開和秘密資助香港反對派的「黑金政治」活動從未停歇。「美國民主基金會」與中央情報局關係密切,是中央情報局伸向國外的「章魚之爪」之一,長期以來中情局的情報人員在香港大肆進行諜報活動和「政治黑金」活動。在黎智英的「政治黑金」活動中,Mark Simon的影子無處不在。黎智英幾乎所有向反對派人士輸送的政治黑金的行為,都是經過Mark Simon之手。 Mark Simon專門負責執行秘密捐款 議監會報告再次證實,Mark Simon專門負責執行黎智英對反對派秘密捐款的指令,包括決定在支票抬頭寫上政黨還是個人的名字,有時更親自與受捐助者交收。報告披露指,Mark Simon曾經使用密封信封向李卓人轉交支票,支票抬頭寫上「LEE CHEUK YAN」(李卓人洋名)。Mark Simon做法十分神秘,猶如特工電影橋段,他不出來作證,就令許多關鍵性的事實無法查清,更遑論能夠釐清李卓人的法律責任;在梁國雄方面,據有關報告顯示,梁稱黎智英透過他向社民連捐款,是因為他是社民連主席,且黎與其較為熟悉,但黎就稱,其所有捐款都是給政黨而非個人,負責執行該筆捐款的同為Mark Simon,反對派議員認為沒有必要請Mark Simon,這就無法澄清為什麼梁、黎之間的解釋明顯矛盾,更難以查清其中的關鍵事實。 「佔中」行動全靠「黑金」支持 黎智英成為反對派的「大金主」,與國外勢力干預香港政治事務,藉以操控香港反對派乃至整個香港政壇路向的企圖,有密切關聯。去年的非法「佔中」行動全靠「黑金」支持,資料顯示,「佔中」發起人、支持「佔中」的議員、前高官、政治主教和其他頭面人物,都收受了黎智英的獻金。黎智英為「佔中」、罷課提供大量金錢,極力鼓動反對派採取激烈抗爭行動,對抗人大決定,對抗中央,拆毀香港通往依法普選的正軌,更對繁榮穩定造成嚴重衝擊。地緣政治研究學者Tony Cartalucci曾撰文,踢爆「佔中」表面偽裝成以爭取「普選」為訴求的民主行動,實際上卻暗中接收以美國國務院、「美國民主基金會」和「全國民主研究所」為首的西方國家機構在財政、政治、媒體等各方面的援助。反對派對「佔中」資金來源一直遮遮掩掩,拒絕向公眾交代,恰恰證明心中有鬼。捐款過程由Mark Simon操作,這是捐款事件的關鍵人物。但是反對派堅拒Mark Simon作供,顯然是要刻意隱瞞捐款事件不可告人的秘密,洗脫李、梁二人的罪責。 斬斷為禍香港的「黑金鏈」 外國勢力操縱香港黑金網的持續時間之長,策劃亂港事項之多,黑金勢力推動的暴力政治活動之愈演愈烈,說明黑金禍港不會自行中止,只有徹查黑金來源,斬斷黑金幕後黑手,才能令香港政治回歸安寧。 黑金捐款過程由黎智英助手Mark Simon操作,這是捐款事件的關鍵。由於反對派堅拒Mark Simon作供,議監會否決對李、梁二人的指控,但事件不能就此畫上句號。警方、廉署等執法機構和律政司必須加緊徹查,查清楚「佔中」政治「黑金」的來源、行賄和受賄者,才能斬斷為禍香港的「黑金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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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輕視假難民湧港的問題

不能輕視假難民湧港的問題 李家家 愛護香港力量召集人 香港市民近日從傳媒留意到有關「假難民」的問題日益嚴重,往往一日便有超過雙位數字的「假難民」抵港。這個問題,不僅成為香港沉重的財政負擔,更甚者涉及「假難民」罪案,包括涉嫌強姦、販毒、爆竊或盜竊、襲擊或打鬥、申請期間公然鬧市斬人等等的案例,難免令港人憂心「假難民」同時會造成治安惡化。 回顧香港歷年已審核的酷刑聲請個案,當中獲得確立免遣返的僅不足1%,足見酷刑聲請被濫用的程度已達令人髮指的地步。而目前尚待審視個案已累積過萬宗,逾九成申請者是逾期居留、偷渡入境人士或是被拒入境後才提出申請。這些乘「難民直航團」抵港的酷刑聲請者,大多數來自南亞或東南亞地區,須知這些國家均非處於戰爭狀態,「假難民」聲稱於國內受迫害或酷刑需來港尋求政治庇護是如何荒謬絕倫!試問世上哪有如此輕輕鬆鬆、安安全全乘航機「逃難」的「難民」呢? 曾有報章提及某些「假難民」在原居地被誘騙到港當黑工或參與違法勾當,從而向其收取各種費用斂財。到「假難民」乘航機抵港前已有本地律師向入境處即時提出免遣返申請。這些「黑心」律師,由提出酷刑聲請、發律師信、申請法援諮詢、向入境處上訴,甚至要求司法覆核推翻原判等服務,提供的「酷刑聲請一條龍式服務」,將香港視作為提款機,令納稅人慘變冤大頭。 主動出擊 打擊「假難民」 「假難民」湧港,除令庫房每年花費以億計公帑去為酷刑聲請者提供生活補助;利用「行街紙」留港「打黑工」侵佔本地勞工的就業市埸;更有少數滯留香港的酷刑聲請者干犯各種嚴重罪行,直接對香港的社會治安構成嚴重威脅,令市民聞「假難民」色變。自2009年起,有近千名免遣返申請者因打黑工而被定罪,而涉及打鬥、販毒、偷竊、強姦等被捕的免遣返申請者更近四千人。當局實在需積極尋找解決方法去妥善處理「假難民」湧港所帶來的種種社會問題。 立法會過去亦就日益嚴重的酷刑聲請個案提出討論,議員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港府應重新檢討審核制度、入境處加強把關堵截「假難民」進入香港及加強截查非法入境者、設立津貼上限以及增撥資源加快審核難民身份處理積存個案。但鑒於酷刑聲請者數目幾何級數飆升,每個審核個案因為有人不斷提出上訴及以種種藉口故意拖延等原因,每每經時逾數載。假如我們不對「假難民」源頭及湧港誘因作出針對性處理,則無論港府再增撥資源也只會是杯水車薪解決不了問題。 港府在處理「假難民」湧港問題時理應主動出擊,成立由入境及司法跨部門專案小組,對那些專遊走於灰色地帶、利用「法律罅」歛財的「黑心律師」及中介人公司作出全面及徹底的調查。檢視這些「假難民」始作俑者有否違反任何香港法例,如逃稅、洗錢、協助及教唆「假難民」湧港提出酷刑聲請等包攬訴訟情況,如有發現應立即作出適當的法律行動,打擊日益猖獗的「假難民」集團。與此同時,當局更應派員接觸滯留香港的酷刑聲請者,向他們解釋香港是不會厚待「假難民」,濫用酷刑聲請是不會有任何可乘之機。好讓那些被無良律師或中介人以「赴港工作」引誘騙到香港的「假難民」知難而退,從而主動放棄提出酷刑聲請。 最後懇請香港某些尊貴議員及政黨莫再慷納稅人之慨,利用入境條例、基本法、人權公約、司法覆核等,不斷對港府施壓要求改善酷刑聲請者在香港的生活福利,一而再為香港「添煩添亂」。當然我們知道對弱勢者,不論種族人等,也必需伸出扶持之手,但相當部分的酷刑聲請者是不合資格的「假難民」,若香港再增加對酷刑聲請者的生活補助,則無疑是為「假難民」提供更大的誘因湧來香港「博一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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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覆核被濫用攻民黨財源廣進

指派制度被濫用有律師接案超額3倍法援淪政治工具 法律援助的原意是協助經濟有困難的人士尋求公義,但近年經常被詬病淪為政客挑戰憲法的工具,企圖博取曝光率及政治油水,卻要公帑找數。堅料網調查發現,一小撮律師壟斷法援的問題嚴重,2014/15年度,有個別律師獲法援署指派處理約180宗案件,較該署規定的45宗上限高出3倍。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該署容許申請人指定個別律師處理案件,變相令到有人肆無忌憚私下接觸法援申請人兜生意。 法援署每年平均接二萬宗法援申請,當中約一萬宗成功獲批,2014/15年度的援助費用支出高達5.67億元,平均每宗案件的援助費約5萬元。為免獲委派的大律師或律師壟斷法援案件,署方規定每人每年最多處理45宗案件,但該署資料顯示,2014/15年度獲指派最多的律師,處理約180宗案件,即年賺900萬元。基於私隱考慮,該署拒絕透露這名律師的資料。 指派制度存漏洞 有法律界人士向《堅料網》爆料,曾經有受助人反映,聲稱有人向他們游說將案件交由某位法律界人士處理,指稱勝訴會較高。爆料人說:「法援署表面上不接受申請人指定起用某個律師,但實際上通常都指派他屬意的律師,因為就算打輸官司,受助人都心甘命抵,不會賴法援署所託非人。」 大律師陸偉雄承認,法援署的指派制度,容易造成不公平及壟斷,亦不排除背後被人操控,「總之背後有人叫受助人,你去到(法援署)一定要講用這名律師,一定會批准的,結果這名律師做超過應該可以做的數量。」他亦認同,法援制度有被政黨濫用、浪費公帑打沒把握的官司。 過往亦有不少極富「政治色彩」的法援案件,最新有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學聯常委梁麗幗以私人名義申請法援,就第二輪政改諮詢提出司法覆核,法援署最終拒絕其申請。論影響深遠、浪費公帑最多,莫過於「莊豐源案」、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及外傭居港權案,巧合的是三案的代表律師均是公民黨核心成員。 耗用公帑須檢討 在港珠澳大橋一案,公民黨更被揭發以該黨目不識丁義工朱綺華,申請法援提出司法覆核,上陣的代表律師正是該黨執委黃鶴鳴。朱綺華在傳媒追問下,坦認「有人教我」及「矇查查」入稟。煞停該工程目的最終雖未能得逞,但150萬元法援費已穩袋。另外,因工程受阻,公帑更承擔88億元工程費,及近千萬元訟費。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種種事例顯示法援已淪為政黨的抽水工具,「有些(個案)有政治目的,耗用公帑,值得檢討。過去8、10年,這個情況已浮現,但他(某政黨)否認,話無操控。」王國興認為,當局應委任獨立小組檢視,確保法援用於真正有需要人士身上。 法援署則繼續聲稱,會按律師的經驗、專長、個案性質及複雜程度進行委派。律師處理的案件超過上限時,必須提供充分理據,及由首長級人員批准。 轟動一時法援案 ●2001年7月莊豐源案,父母均不是港人的莊豐源,成功申請法援提出司法覆核挑戰《入境條例》,法援署委派時任公民黨憲制及管治支部副主席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及大律師郭瑞熙作代表律師,涉及的法援金額高達233萬元。 終院最後裁定,在港出生人士,即使父母皆非港人,均享有居港權。隨即掀起「雙非潮」,十年間「雙非」人數激增逾20萬,本港醫療、教育、住屋等範疇不勝負荷。 ●2009年,公民黨義工朱綺華,申請法援就港珠澳大橋提出司法覆核,並委任公民黨執委黃鶴鳴擔任代表律師。雖然政府最終勝訴,但大橋工程因延誤九個月,公帑要多付88億元的工程費,及近千萬元訟費,當中150萬元用於法援費。 事後,有傳媒踢爆時任公民黨副主席黎廣德入稟前,曾接觸目不識丁的朱綺華。朱綺華亦承認,自己「矇查查」,提出司法覆核是「有人教我」。 ●2010年12月,公民黨李志喜再協助3名外傭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引起外傭居港權爭議,經多年的糾訟,法院終極裁定外傭敗訴,鉅額訟費當然由法援署埋單。 ●2012年,長洲居民梁瀚偉成功申請法援,就石鼓洲興建焚化爐提出司法覆核,雖然初審敗訴,但他翌年再獲法援提出上訴,並獲公民黨李志喜作為代表律師。最終上訴失敗,但法援署則須支付李志喜一方近百萬元法援訟費。 ●2013年6月,「守護龍尾大聯盟」成員何來,獲批法援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企圖阻撓大埔龍尾的人工沙灘工程。翌年,高院裁定何來敗訴。 ●2015年5月,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學聯常委梁麗幗以私人名義申請法援,就政府重啟第二輪政改諮詢提出司法覆核,最終被高院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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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官放生黃屍橫行

殺人放火黃屍歹 作奸犯科本土派 私法狗官最偉大 有傘無罪成常態 青年反水客圖縱火判服務令 19歲青年李自強於今年2月1日,響應網上反水貨客的號召,在上水巷仔街圖火燒水貨倉,被控以打火機企圖損壞他人財產。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罪成,今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指雖然被告稱行為非為自身利益,但表達意見亦需守法,作出激進行為之前應考慮後果。 裁判官引述報告指,李現已明白要用合法的方式表達對社會的不滿,已有悔意,之後會奉公守法。考慮被告沒有案底、年紀尚輕,加上還柙38日已是很大的教訓,終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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