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提名」天方夜譚!

公民提名天方夜譚

近日一些政治派別倡議由選民直接提名候選人的所謂「公民提名」! 其實,所謂「公民提名」根本沒有實現的可能,不切實際,是浮誇狂想,純粹是政客玩弄政治的籌碼,這些政治派別志在支配選舉,為所欲為!

市民在迷思「公民提名」時理應認清以下事實: 縱觀英美法日的所謂「民主國家」,其候選人都是由熟知政界人士推舉或政黨遴選,哪個國家套用了所謂「公民提名」?

所謂「公民提名」形式充其量只能套用到選舉村長!社會幾百萬人全民自由提名談何容易?提名出何等人? 演藝名人都具有相當人氣,甚至遠超政界強人,若然有演藝名人「獲最多提名」,是否代表他們有政治才能成為特首? 多數市民對政治沒有興趣,幾百萬人中有幾多是政治「伯樂」?幾多人能夠分辨政界人士的好壞良莠,如何進行理性提名?這種提名程序會否淪為政治投機博弈,從而造就昏庸的候選人僥倖上場?

「公民提名」規模過大,大費周章,與最終選舉規模相若,更令選舉費用倍增! 而且,「公民提名」與最終選舉功能重疊!除非選民突然轉,否則「被提名」最多者理應順利當選,投票機制變成「橡皮圖章」!

政客提出所謂「公民提名」的同時,理應向公眾解釋其法律依據及可行性,而不是空泛的口號! 一些激進年青人認為「公民提名」意義簡單易明,「理論」上「容易接受」。然而,「理論簡單」並不能與「實際可行」畫上等號,社會利益權衡並非「紙上談兵」!不是學校選班長、行長這種兒戲!

當回到一個遠離政客術語的現實環境,踏出「選擇什麼方案」的框架外,有否想過社會矛盾的根源?是房屋問題、貧富懸殊、階級流動、經濟規劃等種種實質性問題,都是與「民生」密切相關!政治上你爭我奪,爾虞我詐,巧立名目,對普羅市民來說,有何意義呢?

市民又為何在政客粉飾的紙醉金迷下,忘卻對「生活」的根本追求,而不理智地迷途於沒有目標的政治角力、玩弄與虛偽?浪費心力於一個又一個蠱惑人心的所謂政治方案、路線圖、機制!

歸根究底,我們奮鬥的目標是「生活」還是「政治炒作」?我們追求的是「美好生活」還是「幽暗詭異的政治森林」?我們的前途應是「社會人才」還是「政治奴隸」? 為何仍然被扣上政治枷鎖,強迫跟隨政治幻影,浪費時間,愈扯愈遠?

攻民提名黃痴瘋

This entry was posted in 愛港力廣埸, 愛護香港守護中環, 投票救香港 and tagged , , . Bookmark the permalink.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