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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極端派大潰敗區議會選舉重創激進勢力

香港極端派大潰敗區議會選舉重創激進勢力 羅悅軒 2015年12月6日 第29卷 48期 香港區議會選舉結果顯示,「極端派」大潰敗,熱血公民、人民力量、社民連、城邦 派、反對水貨派等五個極端派所派出的二十二名候選人全軍盡墨,大多得票奇低,顯示他們在街頭所展現的「勇武」極端路線被大多數選民所唾棄。他們雖然在網絡 社交媒體上擁有數十萬的粉絲,但無法轉化為選票。當選的八名「傘兵」都不敢打出佔中時的黃傘旗號,以免引起反佔中的沉默多數和中間選民反彈。 這是選舉中罕見的大潰敗。在香港政治光譜中被視為「極端派」的組織--熱血公民、人民力量、社民連、城邦派、反對水貨派,挾它們在「佔中」街頭「勇 武」的餘威,參與十一月二十二日的區議會選舉,但卻全軍盡墨,顯示它們的極端路線,被大多數選民所拋棄,更顯示它們近年在網絡上所創造的強大聲勢,卻無法 轉化為選票,兵敗如山倒,在選民的檢驗下,不堪一擊,經不起選票的考驗。 二零一五年區議會選舉,是去年雨傘運動後的第一個政治選舉,投票率 和投票人數都創歷屆新高,有四成七投票率,共約一百四十七萬人投票。香港「極端派」的五個代表力量--「熱血公民」、「人民力量」、「社民連」(社會民主 連線)、「城邦派」和反對水貨客的網絡紅人「金金大師」等,都在這次選舉中全面潰敗。 「極端派」近年都勇於在議會與街頭展示「勇武制暴」的 特徵。去年雨傘運動中,在網絡社交媒體有數十萬粉絲的「極端派」帶頭衝鋒,不甘只是靜坐在中環街道,主張衝擊政府總部和立法會,挑戰金鐘「佔中」司令部的 「大台」,強調要以暴力手段逼迫政府低頭,數度直接導致激烈的肢體衝突,爆發街頭血腥的警民衝突。 在雨傘運動後,「極端派」更不斷大張旗鼓 號召各項街頭運動,針對大陸遊客的「鳩嗚行動」不斷在旺角、屯門挑釁,除了影響做大陸遊客生意的商戶外,也影響到一些地區小商戶;「光復行動」針對水貨客 的行動更是不絕於耳,「極端派」在行動中加入「仇中」的元素,把遊客事件由地方議題上升到「中港矛盾」,而此次「極端派」在區議會選舉的大潰敗,反映「極 端派」理念在香港社會不得人心,違反香港「和平、理性、多元」的核心價值,逐漸成為政壇邊緣化的團體,被排除在議會之外,未來可能只能在街頭示威,成為民 主香港櫥窗的「花瓶」。 這次「熱血公民」共派出六人參選、「人民力量」派出九人參選、「社民連」則派出五人參選,而打著「城邦派」旗號的只有一人參選,反水貨客的「金金大師」也是一人參選。但這些「極端派」參選人,全部都在不同選區中被擊敗。「社民連」更連續兩屆無一名候選人當選。 屯門樂翠選區是最多人參選的選區,共有六人參選,主要競爭的有「超級區議員」民主黨何俊仁、香港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和「熱血公民」核心成員鄭松泰。最終何君堯憑二千零一十三票當選,何俊仁以一千七百三十六票惜敗,「熱血公民」鄭松泰只得三百九十一票。 「教主」黃毓民助選仍潰敗 在 投票結束前的一個小時,被喻為「熱血公民」的「教主」、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曾到選區為鄭松泰助選打氣,期間高聲大叫「踢走保皇黨,制裁偽民主派,票投三號鄭 松泰」以及「打倒共產黨」等口號,並呼籲在場民眾「若支持現任行政長官梁振英便投票予何君堯」、「若支持民主黨與共產黨談判便投票予何俊仁」、「若支持我 們打倒『港共政權』便投票予三號鄭松泰」,諷刺對手建制派的何君堯為保皇黨、民主黨是「牆頭草」(意指立場搖擺不定),整個助選過程慷慨激昂。可惜「教 主」的威力始終未能扭轉局勢,鄭松泰最終只得三百九十一票,黯然敗北。 臉書點讚不等於選票 在「教主」政治明星 光環和《熱血時報》臉書上三十五萬多點讚的氣勢下,「熱血公民」的得票率自我估計很高,投票前信心滿滿,但開出來的票卻奇低。「熱血公民」此次區議會派出 的六名候選人都全部鎩羽而歸:南區利東一黃潤基(一百七十七票)、利東二蔡文龍(一百一十九票)、深水埗元州及蘇屋方智龍(一千一百六十票)、黃大仙慈雲 西梁佑敬(三百六十二票)、屯門樂翠鄭松泰(三百九十一票)、北區天平西李政熙(七百九十七票)。「熱血公民」在各個區選合共只獲得三千零六票。 儘管「熱血公民」發聲平台《熱血時報》卻在Facebook(臉書)上取得逾三十五萬的點讚人數,是全部得票數的一百倍以上。 《熱血時報》二號人物的屯門樂翠區候選人鄭松泰,他的臉書選舉專頁亦有逾七千人點讚,反映出網民、粉絲、點讚這些網上力量不能轉化為選票的窘境。 雖然區議會選區分布比較零散,加上不能越區投票,導致支持者票源分散,但綜觀「熱血公民」整個區議會的得票數,幾乎每區票數都輸一倍以上,而利東一黃潤基與利東二蔡文龍更因獲票率不足總票數百分之五而被沒收三千港元(約三百八十美元)保證金。 港獨邀熱舞女郎助選 以 … Continue rea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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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官放生黃屍橫行

殺人放火黃屍歹 作奸犯科本土派 私法狗官最偉大 有傘無罪成常態 青年反水客圖縱火判服務令 19歲青年李自強於今年2月1日,響應網上反水貨客的號召,在上水巷仔街圖火燒水貨倉,被控以打火機企圖損壞他人財產。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罪成,今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指雖然被告稱行為非為自身利益,但表達意見亦需守法,作出激進行為之前應考慮後果。 裁判官引述報告指,李現已明白要用合法的方式表達對社會的不滿,已有悔意,之後會奉公守法。考慮被告沒有案底、年紀尚輕,加上還柙38日已是很大的教訓,終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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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絲帶豈會收拾佔中爛攤子

「黃絲帶」豈會收拾「佔中」爛攤子 李家家 愛護香港力量召集人 近日筆者和外地來港的友人郊遊,沿途見到不少「佔中」支持者留下的所謂「墨寶」,他們猶如放高利貸的不法分子般,以紅漆在樹幹及石柱等地方噴上反中亂港的口號。友人問我為什麼香港有如此無聊及缺德的家伙,連郊野公園的花草樹木也不放過。 要向外地朋友解釋「佔中」的前因後果、誰是誰非,實非三言兩語可以做到。我只能略作解釋回應,此乃去年香港經歷「佔中」後,某些自我管理能力低下港人的「魔性」行為。在「佔中」的煽動下,「黃絲帶」用盡各種違規犯法的手段破壞社會秩序,還自我催眠認為自己是「為了更大的正義」而作出犧牲。而那些「被犧牲」的無辜花草樹木、燈柱、路牌,以及廣大市民只能無奈忍受這種不義行為。 「佔中」結束至今,仍有餘毒未清,仍有煽動者、搞手們及參與者沒有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付出應有的代價,甚至當初高喊「公民抗命」口號的「佔中三丑」,因為懼怕承擔法律責任而高叫「政治審判」來逃避罪責、抗拒懲罰。為求實現個人政治企圖、不惜犧牲他人,這種「佔中」行為,毫無承擔,賴皮無恥,實在令全港市民看不過眼,更感到氣憤。 外地友人問,這些「黃絲帶」會否為自己的缺德行為負責,例如把所有塗鴉抹乾抹淨?我聽到後不禁大笑。友人實在不了解這批「黃絲帶」的德性。「黃絲帶」背起口號來頭頭是道,對於塗鴉、拆屋、衝擊等違法行為更是駕輕就熟。但說到善後和補救行為,迄今為止實在沒有任何證據支持「黃絲帶」有勇氣、有能力收拾他們搞出來的爛攤子。正如美國為了「傳播自由民主」,推倒中東的「獨裁政權」,令某些國家至今仍深陷戰爭泥潭,民眾無奈淪為四處流浪的難民一族。這些苦果,始作俑者卻事不關己,袖手旁觀,「黃絲帶」的所作所為,不是很有美國人的影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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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優皮口中的生於亂世

生於亂世 香港街頭反政府示威者中流行一款印有「生於亂世有種責任」的汗衫,而且頗受年青人青睞。也曾見過有年青夫婦手拉著約四五歲的小兒子,一家三口同時穿上此款汗衫開開心心的參加遊行。在香港穿上這款標語衫,不單是潮,又可以顯示自己是「進步派」,還帶有滿滿的浪漫。 在太平盛世的香港,反政府幾乎零成本,警察與公務員亦任罵不還口,幻想自己在此「亂世」街頭搞抗爭,既平安,又英雄、兼浪漫。難怪這句口號得到如此受歡迎。 假如真的在亂世中仍然能捨己忘我,肩負起國家社稷的重擔,那真的可敬可佩的。但稱香港為亂世,不是無可願諒的無知,便是無恥地矯情。亂世離香港其實也沒有多遠,在中東的敘利亞、利比亞、阿富汗和伊拉克,數以百萬計的難民流離失所,多少冒投奔怒海,只為能逃離亂世。倘真想經歷亂世,大可前往這些國家體驗一下。 那些在享受「亂世光環」的香港人,在道德上其實是對不起曾經亂世的人民。更過份的是早前中國紀念抗日戰爭勝利七十周年之際,網上和港媒出現不少唱反調,不是在嘲笑抗戰,便是要在抗日歷史上抹上一層又一層的灰土。筆者孤陋寡聞,不清楚還有哪一個民族會如此自貶自殘。月來中國股市波動厲害,但這絕不足以阻礙中華民族的復興,能拖中國後腿的,主要還是那種奴才心態。正是此風不可長,如前港府高官王永平主張在港的國際體育活動中,以所謂「香港歌」代替國歌之舉,便應受到最嚴厲的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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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被拉唔使驚香港有攻民黨狗官係大廳

自製燃燒彈縱火17歲生准保候懲 17歲學生葉偉雄今早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縱火罪名,即於本年1月11日,在自己所住的深水埗富昌村富悅樓20樓梯間,以自製燃燒彈燒毀防煙門及牆壁。葉偉雄獲准繼續保釋至9月18日以候同案李逸文審訊後、才決定索取報告後判刑。法官陳廣池指被告犯案動機純粹貪玩。 同案18歲正就讀短期日語課程的無業被告李逸文則否認控罪受審。控方指葉警誡下承認他在網上打機而認識李,葉並承認在附近商場與葉一同買毛巾及消毒火酒等自製燃燒彈,警方在李家搜獲雙氧水及其他化學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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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心病狂攻民黨港大黃衛兵黑手

攻民黨余若薇、梁家傑、陳淑莊全程在埸嗌咪指揮廢青及廢輪公老坑暴力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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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遵義拯救我們的下一代

劉遵義拯救我們的下一代 香港中文大學前校長、港大校委會成員劉麥嘉軒丈夫劉遵義在報章撰文,形容妻子在上星期參與港大校委會會議後,被一群暴徒追截、圍堵、嘲弄、咒罵,形容當晚參與行動的年輕人是“被寵壞的小混蛋們”,而且應該受到懲誡,例如監禁一天,或做100小時的社會服務。 劉遵義在文章表示,年輕人應該對不同的觀點持開放態度,而不同的意見並不一定是錯的意見。他質疑參與行動的年輕人是否已準備好,承擔作為成年人的責任,及利用和慫恿這些年輕人行動的“成年人”的動機。他在文中反問,納稅人的錢是否應該繼續用在驕縱以自我為中心、對其他人的自由和權利,全無尊重和關切的“被寵壞的小混蛋們”身上。 他指事件意味並非所有香港人,都已準備好接受民主政制,認為如果下一代不知禮,也不知恥,香港不會有前途。 以下為劉遵義在明報發表的文章全文:   劉遵義﹕拯救我們的下一代 我寫這篇評論,並非因為內子嘉軒,作為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的成員,在上周二晚上,參加該委員會會議後,被一群暴徒追截、圍堵、嘲弄、咒罵(我希望他們不是來自一所香港最優秀的高等學府的學生。他們絕對不符合受過教育的人應達的標準)。我寫這篇評論,也並非想就香港大學一名副校長的任命的適當性發表意見。這應該是大學根據法定程式來決定的事情,作為一個以法治為榮的城市,香港能夠,也應該,按照符合法治的要求辦事。但是,我對於我們的一些年輕人當晚的行動深感失望,我對於他們的未來和香港的未來都覺得絕望。 不同的意見 不一定是錯的意見 上周二晚發生的事不應該在任何文明社會發生,更別說是在一個高等學府內。大學是研究、教育和學習之地,是自由開放地交換意見和進行理性論述之地。年輕人可以也應該富有理想主義,並自由地熱烈擁抱他們的信仰,但他們應該對與他們不同的觀點保持開放的態度。否則,他們為什麼要上大學?年輕人應該學會的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對可能與他們不同的觀點保持包容,而且保持謙卑,試圖從這些不同的觀點處學習。不同的意見,並不一定是錯的意見。 上周二晚那種暴徒式的行為讓人質疑,這些年輕人是否已經準備好,能承擔作為成年人的責任?也讓人質疑,他們是否被恰當地養育成人和接受教育?還讓人質疑,那些利用和慫恿他們的“成年人”的動機?最後,也讓人質疑,香港的納稅人的錢,是否應該繼續被用在驕縱這些以自我為中心,對其他人的自由和權利全無尊重和關切的“被寵壞的小混蛋們”身上? 那些參與了上周二晚上的暴徒式行動的人,應該得到教訓,就是做出如此不可接受而且不合法的行為,是會有代價的。小懲大誡,比如監禁一天,或做100個小時的社會服務,會對這些年輕人大有好處。如果這些人真心相信他們自身的正義,他們應該願意為他們的信仰坐牢,就像金大中、曼德拉與曾德成一樣。而且,如果這些暴徒再次不受懲罰便了事,就會鼓勵類似的行為在其他地方發生,被用以爭取不同的訴求,那麼香港就會變成真的無法管治。 我非常遺憾地得出這樣一個結論:上周二晚上的事件在我看來,意味著並非所有香港人都已經準備好接受民主政制。民主並不是比誰喊得大聲,或誰能對其他人的生活造成最大的干擾。民主管治體系成功的一個前提是,需要全面接受法治,而非選擇性接受法治。選擇性接受法治將迅速墮落成暴徒統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對於維護公眾對法律的敬畏和遵守是非常重要的。不執行的法律,或選擇性執行的法律,都是胡鬧,倒不如沒有這法律更好,而且會鼓勵公眾輕蔑法律、不守法和詭辯。 民主管治體系成功的另一個前提是,失敗者要願意大方地承認失敗並接受結果。只要最基礎的制度不受損害,接受競選或者投票的失敗,是完全沒有問題而且值得尊敬的。下次總有機會贏回來。這就是為什麼保持和保護體制的完整性比贏得勝利重要得多。如果失敗者不願意接受失敗,而繼續用非法手段挑戰結果,民主的體系就不能運作,也不能繼續存在(例如泰國)。美國前副總統戈爾就是一個好例子。他有風度地接受了最高法院的判決,即小布殊在佛羅里達州勝出。雖然戈爾可以挑戰這個判決,但如果他挑戰的話,就會引發國家混亂和不穩定。許多人至今仍然相信,當年在佛羅里達州勝出的是戈爾,但戈爾將美國的國家利益和國家體制的完整性放在他個人利益之上。 強迫武力不能贏得人心 我們的年輕人需要被教導,人心不能靠強迫和武力贏得。舉個例子,如果一位男士向一名女士求婚,威脅說要傷害她的家人,或者說如果不應允就自殺,都無助於說服女士答應而非拒絕。我懷疑,即便在這樣的威脅下,也不會有女士就範。實際上,屈服於威脅並沒有什麼好結果。這就是為什麼美國政府堅持不向恐怖分子支付贖金以換回美國人質。如果這些綁架者和潛在的綁架者知道並預期贖金會陸續有來,綁架事件只會更多,而非更少。向暴徒統治屈服也一樣。如果大學這次滿足了這些暴徒的要求,就會產生道德風險,會引發更多的要求。下一個必須滿足的要求可能是全免學費,之後可能是開除給分嚴格的教授。這要什麼時候才到頭?強迫、武力和恐嚇應該在香港,尤其是在一所高等學府,無立錐之地。我希望上周二的事件可以鼓勵我們所有人,無論站在什麼政治立場,都去反思,我們能夠而且應該如何教育和拯救我們的下一代。如果我們的下一代不知禮也不知恥,香港就不會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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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示威者胸襲警員囚3個半月法官受威嚇

女示威者胸襲警員囚3個半月法官受威嚇 今年3月1日「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中,3男1女被告包括14歲首被告男生、20歲次被告男子鄺振駹、被指用胸襲警的30歲文員第三被告吳麗英,以及22歲第四被告男子潘子行,第一及第三被告被控襲警罪,第二及第四被告則被控阻差辦公,早前經審訊俱裁定罪成。 今早吳麗英在屯門法院被判即時監禁3個月15日,潘子行被判囚5個月1周,鄺振駹遭判處入勞教中心。14歲首被告判入更生中心。4名被告聞判後提出申請保釋等候上訴,各獲准以5千元現金保釋。 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判刑時表示,兩周前裁決定罪後,自己受到威嚇,令他擔心人身安全,但強調不會因受到威嚇,感到憤怒而增加量刑,亦不會因受到威嚇,感到害怕而降低量刑,重申判刑不會受到威嚇影響。 陳官稱,自己已處理3宗「光復元朗」案件,其他法院裁判官亦處理過許多宗涉及佔中、佔旺、反水貨客的案件,他會用「猖獗」形容該類案件;而將來遊行時襲警案件不會少,法庭要判處阻嚇性刑罰,以免市民誤會襲警事小,法庭亦要保障市民和平示威權利。 陳官續指,涉阻差辦公的第二、四被告,性質遠較警員一般拘捕疑人搜身時遇到反抗嚴重,其中第四被告在案中拉走一名涉嫌襲警的一名疑犯,令警員未能捉到該疑犯,警方平時維持示威秩序相當困難,但第四被告的作為,令警員維持秩序更困難。 至於14歲首被告,陳官指,留意到他去年始,參與許多佔中、佔旺、反水貨客活動,由去年12月底起,已4次被捕,當中2次更被控方落案起訴,包括本案,陳官認為其父母未能管束首被告,令首被告身陷被檢控、被定罪的危險,認為其父母不欲見兒子經歷被捕、被檢控、被定罪,故首被告較適合入更生中心。 女文員涉胸襲警員案,吸引包括聲援人士在內約100名市民到庭欲旁聽,多輛警車在法院外停泊,大批警員在場戒備,而開庭時,逾50人坐滿法庭。 反水客4示威者保釋上訴官稱毋懼受威嚇 今年三月「光復元朗」反水貨客活動,四名參與者被控襲警及阻差辦公等罪,早前被定罪,分別被判入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監禁,各被告均提出上訴及申請保釋。 四名被告被定罪後被還押,早上由囚車押送到屯門法院,三男一女被告依次為一名14歲中學生、20歲學生鄺振駹、30歲女船務主任吳麗英、及22歲大學生潘子行。被裁定襲警罪成的首被告及吳麗英,分別判入更生中心及監禁三個月十五日。鄺振駹及潘子行阻差辦公罪成,則被判監五個月一星期,其中鄺振駹判入勞教中心。 按控方證人供稱,今年3月1日「光復元朗」活動期間,一名總督察見到多人衝出馬路,上前攔截。首被告用肩膀撞其左胸,次被告衝前推開,第三被告用胸口撞他的右上臂,還有叫喊「警察非禮」。 裁判官陳碧橋判刑時,接納遇襲警務人員只是受輕微傷害,但指女被告以胸部撞對方後,大叫「警察非禮」,其他集會人士跟住一齊叫,並引來他們擲出大量雜物。 對於辯方早前曾指,遊行是行使公民權利,期間發生的襲警,性質與吸煙人士襲擊控煙辦人員等情況不能相提並論。但裁判官不認同,說看不出兩者有甚麼差別,又指過去一段時間已處理三宗同類案件,他覺得遊行集會人士襲擊警務人員情況猖獗。而眾所周知,未來日子遊行不會減少,警方要能維持秩序,才能讓集會市民行使和平集會權利。 裁判官表示必須向社會發出信息,遊行示威是市民的權利,但襲擊是違法行為,必須受到懲罰,判處阻嚇性刑罰。至於阻差辦公行為,會令警方維持秩序難上加難,比起集會者被捕前反抗行為更嚴重。 裁判官在判刑後特別提到,案件在裁判後他也受到威嚇,曾擔心自己人身安全,但沒有對此感到憤怒,也沒有因此影響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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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反水客漢襲警罪成即時收監4個月

元朗反水客漢襲警罪成即時收監4個月 一名男子三月在「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期間踢向警員,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襲警罪成,即時監禁4個月。 54歲被告阮金正報稱無業,他被控一項襲警罪。案情指,被告於今年3月1日於元朗福康街,從後踢向一名軍裝警員的小腿。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還押了14日,深感懊悔,加上他患有頸椎病;又提到被告30年前曾經犯事,之後一直循規蹈矩。 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判刑時指警務人員有必要維持遊行秩序,有需要判處阻嚇性刑罰,向社會發出不可以襲擊執行職務人員的訊息,又指看不到有減刑或暫緩刑期因素,所以判處被告即時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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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青大學的民主先鋒何等勇武

盧寵茂聲稱被踢跌倒暫不回應學生行為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委員盧寵茂被送到瑪麗醫院檢查,他暫時不回應學生阻止委員離開會議室的行為。 盧寵茂表示:「當時有大學同事說跟著他們走,一起離開會議廳,但跟著的時候停了下來,走不動,我感覺右邊膝蓋好像有少少被人踢了一腳,我就跌低。」被問及是否記得誰人踢﹖他說:「我真的不知道,看不到,周圍實在太混亂,我被踢後我失平衡,我只是覺得膝蓋很痛,因為我右邊膝蓋曾經受傷,做過手術,我跌在地上站不起,我沒有暈。」 當被問及如何看學生的舉動﹖他說:「我想我暫時不想說,因為我現在仍在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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