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市民對抗攻民黨訟棍霸權的故事,毛孟婆口中的「抹黑」事件!

無做過叫抹黑,有做過叫踢爆!

潘先生多年來不斷抗爭(有齊法律文件,來往書信副本,警署備案等等佐證),以一位小市民不惜盡耗時間金錢精神,敢去對抗整個由專業政棍、訟棍及惡棍組成的攻民賤黨。慘烈程度比大衛戰巨人更甚,堅毅直迫薛西弗斯。

為的只是討回一個「公道」!正正是攻民黨班騙子人渣上上下下先天缺乏的東東!!

到底是事情能夠單靠一句生果走狗、高登戇尻仔的口頭禪「土共」做的便能蒙混過去;還是有人佛口蛇心,人前扮昂山素姬,人後就貪贓枉法無義無恥呢?(各位願意相信一位港灣豪庭業主小市民出於公義為保家園而維權受屈;還是相信一隻向以「高等華人」自居狗眼看人低的攻民黨騙棍毛孟婆,梁家賤口中不肖地區工作的「專業人士」會忽然由淺水灣「空降」至港灣豪庭,不為貪財濫權,而是真心為居民服務呢!?)如果「土共」要「攪」攻民黨,為什麼不去「攪」魚老味、梁家賤、或吳呆兒等「大老虎」?而要走去「攪」你呢條只屬黨內二打六級數(08年攻民黨「形勢大好」也黯然落選)的毛孟婆呢!?各位能為毛孟婆找出半個合理的藉口去圓其無恥謊言嗎!?

中國人相信天理及報應,毛孟婆唔當自己係中國人是一回事,但報應之說的民間智慧可不是假洋鬼子一句迷信便能一概否認。攻民黨班人渣做得甘多陰質野(毛孟婆尤甚,參考下文),叛國、賣港、荼毒下一代、兼且大小通殺,大有大貪小有小有貪。本會只可說一句:

呢班仆街等天收!

潘焯鴻嚴正澄清公民黨及毛孟靜製造的政治抹黑

源自包括毛孟靜等公民黨人士,涉嫌為了強迫我停止監察法團和管理公司運作,辭去管委會委員職務;並防止我發展成為競爭對手。我就遭遇了下列的歷程。

我感慨,這年多來的抹黑和誹謗攻擊,令互聯網上,充積虛構或片面資訊,源頭,都是公民黨人士的製作;我更痛心,政黨政客偽善的包裝,可以比豺狼群更兇殘、狐狸更狡猾!我深感,有必要,讓良久接觸了不正確和虛構互聯網資訊的人士,獲得知道事實之全部的機會。

2008年3~5月 : 我入世未深,錯用欣賞和期待的眼睛,與毛孟靜在港灣豪庭維權並肩工作。

2008年5月起 : 毛孟靜因參與立法會選舉而暫停協助港灣豪庭 (我出錢出力協助毛孟靜助選,由於不涉屋苑和抹黑,不肖再提)。

2008年6月6日 : 港灣豪庭業主立案法團成立,因為其強烈要求,王嘉盈被安排成為內定的主席。參與的15名委員,在2008年6月4日晚,在我家確認大家沒有政黨背景,並決志一舉功成後立即展開對恆基霸權的追究工作。

2008年6~8月 : 法團成立後,公民黨團隊馬上現真身,王嘉盈亦私下承認其黨員身份,他們佔去15名管委會委員的9名!之後不但封殺所有追究恆基霸權的議程,還為一些服務承辦商做紅娘。期間,有個毫無需要但花上30萬的停車場百葉工程,被我揭發偷工減料,結果在放過和追究的爭鬥中,我完全地被視為異端。

2008年9月起 : 毛孟靜在立法會選舉失敗,在9~3月期間聲稱需要思索前路,拒絕繼續協助港灣豪庭。

2008年9月30日 : 包括本人的5名獨立委員不斷施壓,將追究恆基霸權的議程放進會議上公開討論。在一次會議開始時,突然有多名男子衝入會議室,其中一人向本人喝罵不要搞搞震,並曾經舉起枱上的玻璃杯,引起了業戶哄動,然後由他們中人勸離。當中一個,就是期後聲名狼藉的黃維德。

2008年10月~2009年5月: 法團被佔大多數的同黨人士或友好完全操縱、採購價格不合理地高、圍標情況嚴重,甚至乎被揭發冷氣維修項目無中生有,會議記錄選擇性地選寫,直播系統有影無聲,追究恆基霸權的議程更繼續被拒絕。毛孟靜此時又突然活躍起來,再三要求我入黨決志,並要求身為維權小組召集人的我,順從打擊政府威信的策略,利用當時 鬧烘烘的公共空間問題,開記者會指控政府、出席被安插外人的假示威和採取激進路線,藉以配合打擊林鄭月娥及曾蔭權班子的威信。我拒絕讓港灣豪庭變成政治戰 場,怕影響樓價,只肯就林鄭月娥在立法會頒布的5點框架內辦事。結果,我不斷面對被其黨工要求下台的壓力。幸好,在大部份維權小組的小業主支持下,才能困難地工作(但最終,2010年中,公民黨委員乾脆禁止了維權小組運作)。與此同時,上述的黃維德,由王嘉盈欽點成為小組副召集人,並積極插手法團事務。

2009年5月尾:王嘉盈突然命令管理公司,停止向包括本人的5名獨立委員發放任何管理資料,令我們無法監督屋苑運作。更不斷在會議上挑釁,聲言要清除異己。

2009年5~7月:包括本人的5名獨立委員向民政事務處和土地審裁處求助。由民政事務處逼使王嘉盈,將拖延了整整1年的十項切身問題,召開特別會議。會議結果在7月14日召開,因王嘉盈拖延,到晚上11時許結束時,連第1條議程仍未完成。2年多後的今日,續會仍遙遙無期!
在損毀的相機前, 記錄黃維德衝向我的片段! 法庭沒有列為證據!

2009年7月14日深夜~15日凌晨的事件:上述會議結束時,本人獨自離開第1期會所,在大門外被黃維德從後搔擾,並一直追尾在第2座前企圖向我襲擊,我取出攝影機想急步走向第3座大堂CCTV範圍時,在2、3座中間的瀑布前被黃維德用手拍向頭部,並將手上的攝影機大力掃在地上,當場損毀。黃維德然後企圖逃回第1座旁的會所,被我在第2座大堂門前截獲。我於是報警處理。警方到場後,公民黨人士突然聯群,從第2座大堂湧出,並向警方說是目擊證人,逆向指證黃維德被我毆打,並同時指控當時由警方找出的一名目擊事件的女住戶毆打法團秘書。當有警員從保安室觀看CCTV回到現場後,不慎將錄影中黃維德當時的行為透露,公民黨人士突然在幾十秒內全部消失。結果,警方進行了非常長時間的調查,期間除了被包括公民黨毛孟靜和王嘉盈以增設法團副主席勸誘我和解放棄追究外,還出現滋擾和恐嚇(我報警處理R/N10004331)!結果在我堅持追究下,黃維德被控刑事毀壞(法院編號KTCC7089/2009), 但恆基子管理公司在庭上展示了一餅被剪接的影帶,混淆了當時情況,代表大狀又堅持不需要涉及查案的警員作供,結果案件在存在疑點下以罪名不成立結束。就是 因為這案件,揭發有人安排不是小業主的人士進入法團,黃維德被揭發向法團虛報身份,其呈報和出入的單位的業主其實另有其人,他在警方調查期間亦拒絕承認認 識黃維德,黃維德亦自此失去蹤影。

2009年9~12月:毛孟靜和王嘉盈多次勸戒我自動離開法團,並認為我阻礙公民黨工作,又強指我是民建聯成員。

2010年1~2月:有2名獨立委員離職,毛孟靜和黃鶴鳴補選成為委員。毛孟靜聲稱給予我最後機會,如不合作就會牽連我盤生意、聲譽和家人。我沒有理會,繼續壓迫已身為委員的毛孟靜處理法團問題。

2010年2月 上旬開始:匿名人以美國的網上免費電郵系統展開對我的政治抹黑,並逐步擴大範圍和牽連我太太、家人和生意伙伴。無論我怎投訴,美方仍拒絕停止發放抹黑資 料。我太太集團公司旗下的所有傳真機,每日都收到數以百計重複又重複的抹黑傳真。並且無論任何時間,每天都有數十個搔擾我和太太的電話。令我太太飽受煎 熬。

2010年2月19日:我向公民黨主席關信基投訴,但不獲理會!

2010年2月20日:我委託的私家偵探和鄰居報告確定政治抹黑的源頭,並向最嚴重的公民黨支持者謝蘊方要求道歉。

2010年3月2日:在律師衡量後決,定以聲明和個別律師信形式,顯示我已掌握抹黑源頭,希望制止該等行為。結果奏效,抹黑和誹謗行為停止了。

2010年3月15日:毛孟靜突然公然加入行列,她利用轉發2月19日,我向公民黨主席關信基投訴的電郵和附件,重啟抹黑和誹謗行為。其中,將電郵和附件輸送給毛孟靜的是一名Sunny Chan公民黨人士。

2010年3月16日:我再向公民黨主席關信基再投訴,並詳細和具體地說明我對毛孟靜的看法。結果,毛孟靜當晚就取得該電郵,並公然公開,顯示公民黨對資訊和投訴保密處理的虛偽。我開始動搖,抹黑和誹謗的行為、以及趕走獨立委員的行動,並不是止於公民黨西九支部內,而甚至是獲得總部的默許。

2010年4月~6月:抹黑和誹謗行為已成為日常生活面對的一部份,但其中一個上市公司生意伙伴,對事件影響建築署運作感到難堪,我因此被逼減少涉及建築署的工作。另外,刑事恐嚇和搔擾開始漫延我家中老人和女兒,警方亦無可奈何。及至2010年6月初,有大漢衝上我寫字樓,不知用甚麼令強化玻璃大門發出巨響,並留下下列恐嚇字條,門上和電子鎖上都為此留下了損壞痕跡。

我因此向公民黨黨鞭余若薇投訴,但她態度成疑,亦感到傲慢和不願處理。期間公民黨的支持者更經法團電郵,發出包括「死無全屍」的恐嚇言論。包括我在內4名獨立委員,因為個人和家庭壓力,接受旺角CID第8隊勸導,暫停參與會議,王嘉盈就在短時間內,以缺席3次會議為由,取消我們委員資格。王嘉盈控制屋苑內部通訊,除了公開網上論壇外,居民根本完全不知發生了甚麼事。公民黨自此,就一直絕對地控制管委會,會內連一點反對聲音都沒有。

特別澄清公民黨毛孟靜等抹黑郵件中,弄虛作假說我公司呃工人三百萬薪金的事件:

事件於2008年11月開始,當時海洋公園的隧道和高峰車站的石矢結構工程已大致完成。我公司測量師正和負責傳統模板項目的下判雄英核對合約尾數。

在大約11月中,總共為數370萬的經結算糧款已經完全付清。但我方接到部份工人投訴工資出現問題,我方經過核對人員出入閘記錄和工人申報已收糧款後,確定我方已付的370萬資金中,被雄英取走了相當部份。我親自參與協調不果,雄英老闆相繼失蹤。

結果我方在2008年12月15日,代雄英直接按出入閘記錄補發共65萬尾數工資給56名工人。懷疑有人食髓知味,於我方支票過數後第2日早上,即2008年12月17日,直接向大判法國寶嘉布依格再次申訴欠薪,並發現雄英失蹤的3名老闆混入了帶同親朋好友假扮工人人堆中。由於法國寶嘉布依格核對我方數據發現無誤,故拒絕重複墊付,並要求勞工處和警方到場介入調停,但遭勞工處拒絕。結果,為數大約20人堵塞海洋公園的後勤道路,阻礙海洋公園運作。法國寶嘉布依格在12月18日凌晨,承受不了園方壓力,動用我方資金,再墊付130萬解決事件,當中毫無欠薪證據支持,而只是代雄英老闆墊付。我方於12月19日往香港仔警署落案,企圖追回該批資金。輾轉像皮球般踢來踢去,最後案件落戶旺角重案第三隊,仍未破案。至於事件中東方日報的報導,只是當時訪問假扮工人的片面之詞,與事實嚴重不乎,東方日報亦早已確定早已獲得我方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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