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Archives: 愛港力新聞

愛港力反港獨撐釋法

Posted in 愛港力新聞, 愛護香港守護中環, 投票救香港 | Tagged , , | Leave a comment

公然播「獨」辱國梁游自食苦果

公然播「獨」辱國梁游自食苦果 李家家 愛護香港力量秘書長 剛過去的立法會選舉「爆冷」跑出多名「政治新人」,當中尤以「青年新政」的梁頌恆、游蕙禎的言行最令人側目。他們完全缺乏從政及議政能力,甚至缺乏同齡大專畢業生應有的常識。立法會就職宣誓,他們竟然在眾目睽睽下,展示「港獨」標語,以辱國辱族字眼「加料」宣誓,引起全民公憤。本來還算有點機會的「政治新星」,作出愚不可及的政治自殺行為,一下子跌落到十八層地獄,「永不超生」。 違法「佔中」前後,在外部勢力及香港反對派的策動下,少數激進青年政治組織冒起。可能「成果」來得太快太易,梁頌恆、游蕙禎恃着「民選」及「年輕」兩大本錢,一次又一次挑戰社會及制度的底線。二人滿以為於網絡世界中,每一天均有一些匿名年輕人在網上發表惡毒的辱華言論,故此可以照樣搬到議事廳公開發表,以收震撼效果,推高自己的人氣。 事實上,二人完全低估了社會正義聲音的反彈。二人嘻皮笑臉發表「加料」的辱國宣誓後,受到包括香港市民在內的全球華人齊聲聲討,特區政府更順應民意,維護國家民族尊嚴,採取司法覆核阻止梁游二人再次宣誓成為立法會議員。如果香港容許有人公然在宣誓儀式上違憲違法,發表反文明、反人類的辱國宣言,容許這樣的人成為立法會議員,坐享厚薪,繼續在立法會上播「獨」搗亂,這絕對是香港之恥! 梁游二人,不自我檢討過錯,反而指控特首申請司法覆核破壞「三權分立」,是行政干預立法,這更說明梁游二人不認識、不尊重基本法。基本法第43條清楚註明,特首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香港的政治體制不是「三權分立」,而是在「行政主導」之下,行政、立法、司法各掌其責,各有分工,既監督制衡,又互相支持配合。根據基本法第48、49及50條規定,特首除領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外,也是整個特區的首長,還依法享有解散立法會的權力。因此,特首申請司法覆核推翻立法會主席的不當決定,只是履行法定職權而已。 梁頌恆、游蕙禎今次闖出大禍,希望能對以反社會反政府為樂的激進青年來個當頭棒喝。現實社會有很多絕對不能僭越的道德及法理底線,不能以為靠「真普選」這類掛羊頭賣狗肉的口號,就可目空一切,不理後果,蠻衝亂闖。否則,只會自吃苦果,甚至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Posted in 愛港力廣埸, 愛港力新聞, 生果黑金港奸所, 社民暴徒高登廢青 | Tagged , , , | Leave a comment

教協縱容「校園播獨」天理不容

教協縱容校園播獨天理不容 李家家 愛護香港力量秘書長 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今天猖獗的「港獨」主張之所以在少數青少年蔓延,追根究底就是反對派的縱容姑息,任由「港獨」思潮不斷挖香港牆角。例如,教協在違法「佔中」期間,多次借「通識教育」之名於校園內對未成年的中學生進行「洗腦」,教協還製作一份「洗腦」教材,以「通識教材」包裝,為「佔中」招兵買馬。這份「教材」一面倒歌頌違法「佔中」,把「佔中」的歪理合理化、浪漫化,同時對學子隱瞞參與違法「佔中」的法律後果,以及上街參與暴力抗爭遇到的種種危險。「佔中」蠱惑青少年及學生,教協實在「功不可沒」。 如今「港獨」歪風企圖入侵中學,少數中學生以「港獨」為潮,成立組織聲言要以暴力爭取「港獨」、「自決」云云。「校園播獨」的背後推手當然少不了教協。對於特區政府及教育局官員反對、嚴禁「校園播獨」,教協的反應是立即高調指責政府「打壓學術自由」,並警告政府不能一意孤行,胡亂插手「教育專業」。 香港現行法例絕不容任何形式的「港獨」言行,而教協、反對派政黨、大律師、「黑心」傳媒等也明白這一底線不能越過。故此,反對派才會全力推動於中學校園進行「港獨教育」,煽動年幼無知的青少年成立「港獨」組織,把少年人推向犯險之地。反對派把青少年當成「港獨」炮灰,自己卻「明哲保身」,慢慢收割成果。 中學校園有沒有「討論港獨」的自由,這根本是不用爭辯的偽命題。正如校園沒有「討論」如何製作炸彈、吸毒、自殺的自由一樣。假如讓教協的教師於中學校園推行「討論港獨」的通識或公民教育,和「引狼入室」無異。教協不要誤人子弟,不要把學子的前途作「港獨」的賭注。

Posted in 國民教育系列, 愛港力廣埸, 愛港力新聞, 攻民黨功績列表, 香港教育界敗類 | Tagged , , , , | Leave a comment

愛港力蒐簽名籲踢走拉布議員

愛港力蒐簽名籲踢走拉布議員 在過去的立法會會期,反對派議員不斷拉布或缺席導致流會,令香港損失27億元。團體「愛護香港力量」昨日於旺角發起簽名運動,呼籲市民善用手中一票,「拒絕拉布流會袋黑金」,於立法會選舉中慎選議員。簽名的市民批評反對派拉布令議會「什麼也做不了」,直斥有關議員強詞奪理,表明將會以選票踢走他們。 擬8月下旬舉行盛大集會 「愛護香港力量」秘書長李家家表示,過去兩年於全港各區擺設街站,已收集逾5萬個簽名,反映大部分市民認同拉布阻礙社會發展、罔顧市民福大咖灣祉。李家家續說,因立法會選擇將近,是次街站新增了「慎用選票」的主題,希望透過宣傳提醒市民有權監察立法會議員的操守,呼籲市民慎選議員,以選票踢走癱瘓政府施政者。另外,團體打算於立法會選舉前,約8月下旬舉行盛大集會。 黃女士輕嘆,拉布令立法會「什麼也做不了」,浪費財力、物力和時間,阻礙香港進步;不少議員強詞奪理,煽動歪風影響香港民生,不是愛港的行為。她強調,會在立法會選舉投票予和平中立、能力較高和「硬淨」的議員,以對抗「歪理」。 市民責浪費時間非真心為港人 陳女士認為,拉布阻礙重要議題通過,令資源無法妥善分配,對市民極不公平,不少民生項目受阻,浪費時間,並非真心為港人服務,指立法會選舉會投票予愛港的議員。 另一名現職教師的黃小姐表示,極討厭反對派的拉布行為,如令立法會變成「垃圾會」,無法正常討論議題,認為議員應「以理服人,以德服人」,並以公正的態度看待不同項目,而不是在場內叫囂,盲目反對。居住大埔的她透露,會用選票踢走反對派。 陳先生表示,拉布造成「內耗」,本身沒有對反對派反感,但絕不贊同拉布的行為,因會阻礙香港發展。他表明會在立法會投票,屆時將根據政綱挑選議員。

Posted in 愛港力新聞, 愛護香港守護中環, 投票救香港 | Tagged , , | 1 Comment

愛港力量反拉布收逾5萬簽名

愛港力量反拉布收逾5萬簽名 團體「愛護香港力量」約20名成員昨日於旺角設第21次的《回頭是岸》街站,要求反對派議員停止拉布、 停止不合作,勿再搗亂議會。召集人李家家表示,團體至今已收集到超過五萬個聯署簽名,證明許多人對反對派惡行非常不滿,現距離立法會選舉期只餘3個月,呼籲港人齊心踢走反對派,阻止議會暴力蔓延。 新一屆立法會將於九月產生。愛港力約20名成員昨日於旺角擺設第21次的《 回頭是岸》 街站,邀市民簽名聯署支持,踢走反對派,吸引多名市民前來簽名。愛港力召集人李家家指出,希望盡最後努力呼籲市民慎選議員,又批評反對派不應以小部份人利益出發,因歸根究底議員是要對全港市民負責任,而不是為了自欺欺人的口號,為小眾選票出賣港人。她直斥議員雖口口聲聲「 監察政府」 ,但近年卻變本加厲,變成「 反對政府」、「 阻撓政府」 ,認為其行為惡劣,受害的卻是全港市民。 團體過去兩年於港九新界各處擺設街站,李家家指,現時已收集到超過5萬名市民簽名,成員會再商討如何處置有關聯署,初步構想會舉辦展覽,把支持者列出,告訴反對派市民的意願。她又謂,多次街站以來,所接觸的市民絕大部份都是和平理性、 簽名支持的市民心聲都是對事不對人。 當中為數不少的表示自己儘管多年來均是泛民支持者,至今天也對泛民支持不住,希望以選票踢走反對派,讓他們痛定思痛。

Posted in 愛港力新聞, 愛護香港守護中環 | Tagged , | Leave a comment

新民黨立場書:港獨自決妄語令本土變質

新民黨立場書:港獨自決妄語令本土變質 激進本土派近年為求「上位」,鼓吹「港獨」、「自決」等違法手段破壞香港社會安寧,情況令人擔憂。新民黨昨日嚴正發表立場書,批評無論「自決」還是「獨立」,都是脫離現實的虛妄之語,更令香港「本土」論述變質。立場書又強調,香港基本法作為憲制文件,沒有時限性,所講的「五十年不變」是指香港資本主義制度維持不變,相信確保香港地位不變,才是最好的安排;只有「一國兩制」運作良好,才可發揮香港獨特的文化和體制優勢,應對社會、經濟等方面的挑戰,為港人安居樂業提供基礎。 新民黨昨日發表反對有關「港獨」、「自決」倡議的立場書,批評近年社會漸漸出現一些鼓吹「港獨」的組織,令「本土」論述變質。立場書指,喜歡自己的文化十分自然,但鼓吹「港獨」的組織令「本土」論述變質。隨着兩地往來日趨頻密,雙方摩擦有所增加,當中的不滿情緒催生出激進的「本土」組織,例如2011年出現的網絡組織「香港本土力量」,以及2012年成立、主張文化建國的「熱血公民」。 「內部自決」形同否定基本法 立場書又不點名提到,香港大學學生會2014年出版以「香港民族命運自決」、「香港民主獨立」為題的刊物,甚至在今年3月的《香港青年時代宣言》撰文主張進行「二次前途問題」談判,提出「香港成為受聯合國認可的獨立主權國家」、「建立民主政府」、「全民制訂香港憲法」三個訴求。主張「港獨」的組織也不斷增加。與此同時,反對派政黨及政界人士亦步亦趨,公民黨發表「為香港而立:本土、自主、多元」宣言,又有反對派中青代聯署發表《香港前途決議文》。 新民黨認為,雖然這些文章字面上不提獨立、廢除香港基本法,但當中一些主張,例如要求「內部自決」,跡近要求「港獨」,或要求自主制訂移民政策,形同否定香港基本法。 重談政治地位 港陷動盪損民生 新民黨強調,香港基本法當年起草時已吸納眾多港人意見,令香港得以享有「高度自治」,「香港基本法是《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後,經過各界港人的參與和努力而制訂的,當年香港基本法草委吸納眾多港人意見,掃除上世紀80年代因前途問題而造成的恐懼和不穩定。」 新民黨又指,基於香港的歷史、文化和制度,固然不希望變成「一國一制」,而完全自治則違反了「一國」原則,強調確保香港地位不變,才是最好的安排。 該黨又說,重談香港政治地位絕非解決問題之道,反而會令香港陷於動盪,嚴重影響民生,更令社會缺乏精力應對各種迫切的問題。 善用「一國兩制」強化港地位 因此,新民黨認為,香港社會應力求善用「一國兩制」強化香港的地位,而非推翻這個安排,「只有在現行制度下自強不息,發揮我們獨特的文化和體制優勢,才能夠在瞬息萬變的全球經濟形勢中穩步發展,維持香港國際城市的地位,應對社會、經濟等方面的挑戰,為港人安居樂業提供基礎。」

Posted in 愛港力新聞, 投票救香港 | Tagged , | 1 Comment

愛港力祝願香港媽瑪母親節快樂

Posted in 愛港力新聞 | Tagged | Leave a comment

愛港力促檢控民族黨

愛港力促檢控民族黨 「愛護香港力量」代表昨日到高等法院門外請願,指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及其發言人陳浩天煽動分裂國土,已違反香港基本法及干犯《刑事罪行條例》,要求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依法予以檢控。「愛港力」召集人李家家指出,「香港民族黨」以粗暴激進的言論恐嚇香港市民,嚴重擾亂社會安寧、破壞法治,令人感到驚慌,若半年未有檢控,他們會自行提出民事訴訟。 考慮提出集體民事訴訟 十多名「愛港力」成員昨日在高院門外拉起寫着「要求立即依法檢控干犯刑事、煽動分裂國土,不容姑息」的橫額,要求嚴懲「香港民族黨」成員。他們指出,該組織嚴重擾亂香港安寧,企圖破壞香港法治,其煽動「港獨」的言論更令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形容該組織「神憎鬼厭」,是「破壞社會安寧、擾亂人民福祉之徒」。 李家家坦言,不明白該組織提出「港獨」的原因,直斥鼓吹「港獨」的行為,違反香港基本法和《刑事罪行條例》第九條及第十條,亦不符合香港特區的法律地位及整體利益。 她指出,該組織以粗暴激進的言論引發市民恐慌,令香港市民受驚,若政府不提出起訴,「愛港力」會向該組織及其發言人陳浩天提出集體民事訴訟,並呼籲市民須共同捍衛香港、捍衛香港基本法,以及捍衛香港市民所努力建立的一切。眾人向律政司代表遞交請願信後散去。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日前表示,任何主張「港獨」者均違反了香港基本法第一條及第十二條有關香港是中國不能分離部分的條文,執法部門會密切留意煽「獨」者的行動,必要時將依法採取措施,忠告有關人等切勿以身試法。

Posted in 國民教育系列, 愛港力廣埸, 愛港力新聞 | Tagged , , | 1 Comment

愛港力促檢控民族黨新聞稿

近日有自稱"香港民族黨"其發言人「陳浩天」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成立政黨,而其黨綱及目的,在現行實則或未來意圖中明顯已達違法,當中包括; 1.「主張香港獨立」 2.「建立香港共和國」 3.「支持並參與一切抗爭」 4.「廢除基本法」 5.「建立香港獨立勢力」 6.「進入議會後抗爭」 7.「阻唔到"撥款"就打人一身」 8.「於議會放催淚彈」 根據《基本法》第一條,香港特區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而根據第十二條,香港是中國一個行政區域,鼓吹香港獨立的行為,違反《基本法》相關條文,亦不符合香港特區的法律地位或其整體利益; 一如所有涉及違反《基本法》或可能構成刑事罪行的行為,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作出、企圖作出、準備作出或與任何人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屬犯罪;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1938年修訂,1997年6月30日重新刊憲),當中"煽動意圖"包括以下部份條例; (a) 引起憎恨或藐視女皇陛下本人或香港政府,或女皇陛下的領土其他部分的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女皇陛下子民或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女皇陛下子民間或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f)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g)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等等 根據《香港回歸條例》《釋義及通則條例》在任何條文中對女皇陛下、皇室、官方、英國政府或國務大臣(或相類名稱、詞語或詞句)的提述,凡條文內容涉及中央與香港特區的關係,須解釋為對中央政府的提述; 上述對女皇稱呼條文,在釋義及通則條例等同; (a) 引起憎恨或中央政府或香港政府,或中央政府的領土其他部分的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中央政府人民或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中央政府人民民間或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f)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g)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因此,「港獨」違法,是有法、有歷史及有事實可依,我們作為香港市民,在此促請律政司立即依法撿控干犯刑事 … Continue reading

Posted in 國民教育系列, 愛港力廣埸, 愛港力新聞 | Leave a comment

法治社會不容假民主真暴徒

法治社會不容假民主真暴徒 李家家 愛護香港力量行動召集人 大年初一晚上旺角街頭,「本土派」暴徒以「撐小販」為藉口策劃組織了暴動。一眾蒙面暴徒四處縱火、傷人及破壞公私財產,更以各種「自製武器」及磚頭木板圍毆包括警察、食環署職員、消防員等執法者。就連各大傳媒記者亦不能倖免,因現場採訪把鏡頭指向暴徒就惹來血光之災。 暴動持續了整個夜晚至第二天清晨場面才慢慢受控,可相隔不足數天,香港多處又再發生疑似「本土派」暴徒慣常的縱火事件。暴徒的所作所為,絕對是挑戰法紀及社會的容忍底線。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旺角暴動的主力大軍皆是無業遊民、無知學子及社會邊緣人。其實早於「佔中」之時,潘朵拉的盒子已被打開。由「佔中」到鳩嗚、反水貨客活動、衝擊立法會、圍堵及禁錮港大校委等事件,打着「違法達義」旗幟的不法分子不斷將暴力行動升級。 愛護香港力量曾多次舉辦街站活動、印刷傳單海報、報章撰文,反對「佔中」這一明顯以青少年為「目標」的違法活動。苦口婆心奉勸家長切實擔負起教養之責,小心政棍、傳媒界及教育界的敗類以歪理妖言迷惑青少年,向學生「餵毒」。可惜,始終有少數青年誤入歧途,步上暴民之路。加之過去凡涉及「佔中」、反水貨客等「政治事件」的法庭判決,裁審官以種種荒謬理由放生疑犯,貫徹「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香港獨有現象!違法而不需負上任何法律責任,向社會和青少年釋出了對法治不利的負面訊息。 「本土派」暴徒罔顧市民及執法人員性命於旺角「打砸燒」固然令社會大眾義憤填膺。但少數「黑心傳媒」於事件第二天已開動其宣傳機器,為暴徒進行漂白及轉移視線,則是對新聞專業操守的極大褻瀆。更有「大狀黨」的律師高調向暴徒提供「法律意見」及「法律援助」,傳授一旦被警方拘捕後如何脫罪的「法律指引」 等等。暴亂過後,暴徒仍得到以上種種聲援,猶如向癮君子發放更強力的毒品,難怪大學學生會代表及「本土派」代表仍不知悔改,變本加厲發表什麼「永遠站在抗爭者一方」、「寧為玉碎」等可笑可憐同時可恥可怕的殉道宣言。 旺角暴動過後,香港市民更要反思問題所在,正本清源。香港的言論自由是否已被濫用至任由仇警殺警等惡言在網上散播,是否對於那些「本土派」於網上發放教導如何製作武器及使用面罩掩藏面目的「暴徒手冊」 不聞不問。新聞自由是否被扭曲至任由某些傳媒每天於報刊及電子媒體指鹿為馬、發放有失偏頗的言論煽動市民反政府、向青少年散播仇恨的種子。法治精神是否已淪為「有『傘』無罪」,只要是「出於為社會爭取公義」的原因就必定會輕判甚至放生。 現在的立法會群丑亂舞,拉布已成常態。假如再讓那些「鬥激圖暴」的「本土派」又或「為暴徒爭取權利」的黑心律師當選立法會議員,後果將不堪設想。假若我們再不盡力撥亂反正 ,香港很有可能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

Posted in 愛港力廣埸, 愛港力新聞, 愛護香港守護中環, 投票救香港, 攻民黨功績列表, 無恥傳媒事件簿, 社民暴徒高登廢青, 香港教育界敗類 | Tagged , , , , , , , | Leave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