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書港言:霸王官司締造三贏

霸王官司締造三贏

二零零九年七月霸王國際集團於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以捍衛香港核心價值維護宇宙和平自居的壹傳媒集團旗下的《壹週刊》,二零一零年於七月以大字標題『霸王致癌』作為封面故事。報導一經廣傳開去,再研究內容是否屬實還是譁眾取寵甚至刻意造假已毫無意義。霸王股價隨即中槍倒地來個大插水,霸王國際集團亦即時控告《壹週刊》誹謗,展開長達六年及索償額逾六億多港元的世紀官司。

糾纏多年的案件終有結果,高等法院法官陸啟康裁定《壹週刊》誹謗罪成立,並「重罰」三百萬港元及支付霸王八成訟費。社會大眾(除記協公民黨等黎智英的家臣)均表示法官陸啟康的判詞及罰款金額極有問題。黎智英本就打定輸數,提出願以一億元作和解賠償金,如今法院只「重罰」三百萬,連索償額的利息甚至律師費的零頭也不及,難免又令人聯想到是否黎智英的「特殊身份」可以得到香港司法界的「特事特辦」。可是細心分析的話不難發現其實不論霸王集團、壹傳媒及香港司法界均獲得美滿結果,堪稱三贏終局,在此實不能不敬佩陸啟康法官的大智慧。

首先,霸王集團贏了官司洗脫污名,糾纏六年終於沉冤得雪還個清白。要知被壹傳媒的『言論自由』尚方寶劍相中仍然生還,如果少點財力也不能撐到今天並有力反擊,只怕早就步上陳健康家破人亡又或『地溝油』油廠結業倒閉的後塵。能夠在香港法官所控制的司法獨立底下,控告黎智英竟然獲得勝訴已屬難能可貴,還妄想索償億元鉅款只可說是痴人說夢!霸王收回三百萬賠償及八成訟費已算中返個安慰獎理應收貨。

至於案件的被告壹傳媒更加是大贏家。明明已打定輸數諗住賠一億求和,現在法官陸啟康裁定誹謗罪成立但只賠償三百萬大元,一來一回慳返幾千萬,輸官司反而贏大錢,其荒謬程度簡直如馬埸跑馬,輸馬贏大錢!相信壹傳媒員工及記協等聞得判詞後也興奮難奈,起碼集團不用再cut書cut人,年尾分分鐘有雙糧加花紅,絕對是『新聞自由』的大勝利!黎智英一直捍衛香港言論自由支持香港民主,幾百萬幾千萬的『捐』比公民黨等可不是白做。今天,連個「天」都唔希望壹傳媒因為呢單誹謗官司而清盤,只能說好人有好報吧!

最後,律師團隊數千萬訟費袋袋平安肯定笑逐顏開。而香港司法界尤其大律師公會等亦可振振有詞反擊「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罪不落暴徒」、「佔中份子有司法免死金牌」等等指控。今天,連政黨黑金案及佔中黑手黎智英先生的壹傳媒犯法(誹謗罪),公正無私的香港法官也「重判」壹傳媒,足以證明香港司法是如何偉大如何公義!

法官陸啟康捍衛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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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Response to 家書港言:霸王官司締造三贏

  1. leung sing says:

    判詞公正,但賠償太少了,霸王被一傅媒唱衰而損失百億,三百萬連律師費都唔够;難怪一般人被誣衊只有啞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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