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會不容假民主真暴徒

法治社會不容假民主真暴徒

法治社會不容假民主真暴徒

李家家 愛護香港力量行動召集人

大年初一晚上旺角街頭,「本土派」暴徒以「撐小販」為藉口策劃組織了暴動。一眾蒙面暴徒四處縱火、傷人及破壞公私財產,更以各種「自製武器」及磚頭木板圍毆包括警察、食環署職員、消防員等執法者。就連各大傳媒記者亦不能倖免,因現場採訪把鏡頭指向暴徒就惹來血光之災。

暴動持續了整個夜晚至第二天清晨場面才慢慢受控,可相隔不足數天,香港多處又再發生疑似「本土派」暴徒慣常的縱火事件。暴徒的所作所為,絕對是挑戰法紀及社會的容忍底線。冰封三尺非一日之寒,旺角暴動的主力大軍皆是無業遊民、無知學子及社會邊緣人。其實早於「佔中」之時,潘朵拉的盒子已被打開。由「佔中」到鳩嗚、反水貨客活動、衝擊立法會、圍堵及禁錮港大校委等事件,打着「違法達義」旗幟的不法分子不斷將暴力行動升級。

愛護香港力量曾多次舉辦街站活動、印刷傳單海報、報章撰文,反對「佔中」這一明顯以青少年為「目標」的違法活動。苦口婆心奉勸家長切實擔負起教養之責,小心政棍、傳媒界及教育界的敗類以歪理妖言迷惑青少年,向學生「餵毒」。可惜,始終有少數青年誤入歧途,步上暴民之路。加之過去凡涉及「佔中」、反水貨客等「政治事件」的法庭判決,裁審官以種種荒謬理由放生疑犯,貫徹「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香港獨有現象!違法而不需負上任何法律責任,向社會和青少年釋出了對法治不利的負面訊息。

「本土派」暴徒罔顧市民及執法人員性命於旺角「打砸燒」固然令社會大眾義憤填膺。但少數「黑心傳媒」於事件第二天已開動其宣傳機器,為暴徒進行漂白及轉移視線,則是對新聞專業操守的極大褻瀆。更有「大狀黨」的律師高調向暴徒提供「法律意見」及「法律援助」,傳授一旦被警方拘捕後如何脫罪的「法律指引」 等等。暴亂過後,暴徒仍得到以上種種聲援,猶如向癮君子發放更強力的毒品,難怪大學學生會代表及「本土派」代表仍不知悔改,變本加厲發表什麼「永遠站在抗爭者一方」、「寧為玉碎」等可笑可憐同時可恥可怕的殉道宣言。

旺角暴動過後,香港市民更要反思問題所在,正本清源。香港的言論自由是否已被濫用至任由仇警殺警等惡言在網上散播,是否對於那些「本土派」於網上發放教導如何製作武器及使用面罩掩藏面目的「暴徒手冊」 不聞不問。新聞自由是否被扭曲至任由某些傳媒每天於報刊及電子媒體指鹿為馬、發放有失偏頗的言論煽動市民反政府、向青少年散播仇恨的種子。法治精神是否已淪為「有『傘』無罪」,只要是「出於為社會爭取公義」的原因就必定會輕判甚至放生。

現在的立法會群丑亂舞,拉布已成常態。假如再讓那些「鬥激圖暴」的「本土派」又或「為暴徒爭取權利」的黑心律師當選立法會議員,後果將不堪設想。假若我們再不盡力撥亂反正 ,香港很有可能陷入萬劫不復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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