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應提高個人及獨居免稅額

政府應提高個人及獨居免稅額

李家家 愛護香港力量行動召集人

香港在2007年開始至2014年,社會生產總值累積有26.99%的升幅,但同期只計算生活必需的甲類物價指數卻累積升27.51%,經濟增長跑輸通脹,小市民的生活壓力可想而知,生活質素下降,民眾的怨氣自然增多。

雖然香港實行低稅政策,但對納稅人影響最深的個人免稅額卻由2006年的10萬元有限量地調高至2015年的12萬元,累計升幅只得20%,除了不能和生產總值同步外,更遠遠落後於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由2006年至2015年的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累計升幅達35.28%,比免稅額升幅多15.28%。因此財政司在制定來年財政預算時,應計算由2006年至2016年4月,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升幅,提高個人免稅額至和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同步,保障基層市民生活水平。

香港社會計算個人生活支出的所需,一向有一套被社會大眾所接受的客觀標準,以申請公屋的入息上限為例,一人的入息上限是月入10,100元,兩人是月入16,140元。申請綜援的資產上限,一人是28,000元,兩人是43,500元。這充分說明,兩人或以上同住能大幅降低生活支出所需。但香港入息稅卻完全忽視這個要素,不論你是家庭中的一分子或是一位獨立居住人士,都是劃一計算個人免稅額,這樣未免有失公允,政府需要重新檢討有關制度。

政府除重新檢討免稅額制度,提高個人免稅額至能抵消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升幅外,還需適當增加個人獨居免稅額,基本要達到個人免稅額的40%。2014年度,香港政府的薪俸稅收入有556億元,佔全年稅收2,435億元不足四分之一,共有182萬人需繳交薪俸稅,其中5%的納稅人(約9萬人,平均每人繳納37萬元的稅款),共繳納了六成的薪俸稅,他們全部是繳交15%標準稅率的超級「打工仔」,免稅額多少對他們完全沒影響。其餘只繳納222億元薪俸稅的173萬納稅人,有42.4萬人每年只交付平均1,000元的薪俸稅。如果將個人免稅額提高,並保持不低於甲類消費物價指數增幅,對香港政府稅收影響將會十分輕微。相比較每年退稅或寬減75%薪俸稅,此舉更能幫助草根及中產階層紓困,減輕他們的壓力。

本年度寬減75%薪俸稅上限2萬元的措施,對中低收入人士幫助不大。年收入達到90萬或以上的上層精英(約16萬多人),每人能取回2萬元寬減上限。對年收入90萬元的人群來說,這些退稅對他們而言只是錦上添花。年收入50萬元的中產階層(約33萬多人),只能平均每人取回15,000元寬減,對年收入平均50萬元的中產人士,15,000元退稅,絕對稱不上雪中送炭。人數多達424萬元,每年收入不超過20萬元的草根階層,每人只有平均700元寬減,可謂是杯水車薪,毫無幫助。提高個人免稅額及增加獨居免稅額,將更有效及更公平地幫助基層及中產階層改善生活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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