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反水客漢襲警罪成即時收監4個月
一名男子三月在「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期間踢向警員,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襲警罪成,即時監禁4個月。
54歲被告阮金正報稱無業,他被控一項襲警罪。案情指,被告於今年3月1日於元朗福康街,從後踢向一名軍裝警員的小腿。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還押了14日,深感懊悔,加上他患有頸椎病;又提到被告30年前曾經犯事,之後一直循規蹈矩。
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判刑時指警務人員有必要維持遊行秩序,有需要判處阻嚇性刑罰,向社會發出不可以襲擊執行職務人員的訊息,又指看不到有減刑或暫緩刑期因素,所以判處被告即時監禁。
Well done !
太不公平了…
判得實在太輕了….
作不得阻嚇作用!!!
不過都好過唔判…陳官值得一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