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警無罪辱警有理,這是金權主義控制輿論下的香港.

香港最前線:在香港辱警擊警無罪

建制失效,民間議事

在香港辱警、擊警無罪!警員還要跟犯法堵路者「好言合作」。支持前線警員!曾健超事件的前因後果要查得透徹。

先為「佔中」定性:佔路封街 → 「佔中」策劃→ 美國+黎智英的顏色革命

「佔領區」是日本侵華、香港淪陷時才用的字眼;當前黃絲帶運動的佔中者劃出「佔領區」,通過的人車都需扣查;這就是革命顛覆或侵略。這場有美國參與、港代理人黎賤英悍然露面出手的香港治權保護戰,相當兇險!!陰招明的暗的都有,美國傾全力。而美國在香港劍指中國的「佔中」之戰,身為小市民可以如常生活(情緒受困擾),是因有警察、前線警員打抗戰,為我們沖銷了最凶狠的襲擊。舉起雙手不表示和平,帶了雨傘就有攻擊性武器,還有鋒利的赤口毒舌……。感謝香港警察抗戰,不是普通執法。香港市民要注意事件的性質。警方其實在打仗,一場有外力介入的硬仗!

香港幾十年未有暴動。知道警員也是人,你們在學習處理的過程中,壓力已至臨界點。──更何況,香港有線新聞、無線互動新聞等最容易影響人的電視新聞,一面倒地有立場!傳媒利用傳播媒介的龐大優勢,對「不是泛民」者進行欺凌,bullying。他們的現場報導是「判斷」,不是「陳述」。於政治事件中如反國教會集體政治表態(集體拍交叉手勢)。兩個星期內,警方在訊息不公下執法。心理壓力可想而知。已不計算要加班無休的體力虛耗了。2014年10月15日龍和道事件要查,包括透徹的前因後果。要公平地查,帶黃絲帶去開記招的泛民如梁繼昌,不適合調查事件!黃絲帶佔中者,正是事件的其中一方。

事件中傳媒未審先判,議員上綱上線。他們有一條生態鏈。市民、警員,乃至政府,才是香港被獨裁的真弱勢。現在已幾成定論的「六個人打他」,在公民黨監場下,驗傷結果是輕傷:「曾健超的代表律師陳淑莊引述醫生指,曾左右眼角位置有損傷,左手腕紅腫,腳部有少量傷痕,背部、胸口亦有不少直徑約2厘米的圓形圈狀損傷,但沒有骨折,暫時不需要留院觀察。」過程中有太多細節要透徹查明。現在的視頻經剪接(不是未經剪接的全過程),尤其是前因後果。而整場「佔中」戰,本來就不是請客吃飯擺家家酒!龍和道的頑強示威者大部份不是普通市民,有「身份」,受訓練。

很可惜,坦白說,對結果沒信心!監警會是泛民天下。建制派(如有)在哪?

至於司法系統,小商戶對旺角一帶兩個星期的「佔領」,一直沒申請到禁制令;可是水果報被圍,一兩天便有禁制令!

日後,大概不必在內地同胞面前以「香港有法治」為倣。香港的法治,不適用於愛國愛港人士、不適用於維持治安的警方,也不適用於升斗小民。

警方辛苦拘捕的違法者,只要涉及政治,法院九成判無罪及輕判。於是闖解放軍軍營也可輕判。而辱警、擊警幾年前、曾蔭權年代(他的兄弟曾蔭培是警隊一哥)開始為風尚(還記得那部被貼滿示威標語的警車)。警員「服務」市民。香港,歡迎擊警。潑水潑尿潑不明液體……都無問題。曾健超便被拍下潑液體也可大搖大擺不被落案起訴。女的見警員一走近,大叫非禮便可以,非禮是最好的武器。

十月,在美國顏色革命的猛攻下,打抗戰的香港警察──向你們敬禮。辛苦哂!!再有小瑕疵,不改升斗市民對你們的感謝!!

被無奈感吞噬之餘,……暫且不要氣餒(顏色革命其實不成功。成過街老鼠)。就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此件同時發去:
保安局sbenq@sb.gov.hk;監警會 enq@ipcc.gov.hk;
以及警方pprb@police.gov.hk(公共關係科)crimeinformation@police.gov.hk (提供罪案資料)
TVB tvbpr@tvb.com.hk ;有線電視cs@i-cable.com (註明新聞部)
請大家記下以下郵址。小市民可以做的是,如發現對警方不公平的報導,發個簡郵去上述地址。如要對警員表示支持及肯定,也發去上址。

福義興49仔攻民黨曾健超2

福義興49仔攻民黨曾健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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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sponses to 擊警無罪辱警有理,這是金權主義控制輿論下的香港.

  1. Leung Kiu Sing says:

    政府新聞處和統籌專員只是尸位素餐 ? 他們做了什麽 ? 日常新聞只是佔中者的聲音 .

  2. CL says:

    無線新聞、無線互動新聞等等本港大型機構的媒體,和
    外國多份傳媒工作者都是公然擺出一副十分擁護佔中的態度。
    他們不但欠缺新聞工作者
    應該擁有不偏不倚、中立、公正和客觀地報告新聞的專業操守,更
    不停地刻意去剪輯、並播放及發佈經那些去煽動人民去佔中
    的訊息等等。他們更大幅度去替佔中人士作辯護,更力捧
    佔中人士是英雄。
    年輕、及單純的學生或市民便天天給這些不負責任的報導洗
    腦,所以很多人便陸續地加入佔中違法行為。
    這群記者更覺得自己是大個天,凌駕法律,在混亂埸面中,黨
    警察正執法時,又用他們的相機和強烈閃光燈、近距離地向警察面部拍照和錄影,
    居心何在?
    這些受過高等教育和訓練但又有機心
    又不專業客觀的記者,簡直是文明社會的敗類,真令人失望。
    而且他們的提問往往是那麼幼稚、和不公正的問題,為什麼他們這些人
    還能在新聞從業員呢?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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