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民黨的「法治」精神

許百堅﹕「民主」潮流,浩浩蕩蕩,逆我者亡,順我者昌

「民主」二字用引號,因為本題指的不是民主本身,而是一幫自稱民主的人。

近日攻民黨更換宣傳街板,打出最新的口號——「沒有公義,哪有法治」。真以為看錯,更希望是看錯。但確確實實,大狀黨正在推銷一種意識——為了公義,法治可以暫放一旁。

為了公義,我們真的可以不管法治嗎?

經常在影視作品看到這樣的情節——正義警察拚命緝捕罪犯,但由於罪犯有錢請能幹的辯護律師,懂鑽法律空子,結果法庭不能制裁他。於是正義警察不再相信法律,決定用自己的方式處決他認定的罪犯。其中一部電影叫《的士判官》,主角連執法者也不是,只是一介平民,他就是不相信法律,因此用自己的方法,處決他認定的不義之徒。

「沒有法治,哪有公義」

大概,故事主角的理論,正是「沒有公義,哪有法治」。不過,這些作品中主角的下場,最後都逃不掉死亡或坐牢。說明即便是娛樂作品,創作者都要指出,罔顧法律使用私刑的人,最後是要為非法付出代價的,不是自由的代價,就是生命的代價。可見影視製作人們都相信,法治是我們的根本堅持,是神聖不能侵犯的,不管出於什麼正義理由,都不容凌駕法治。他們都懂得,「沒有法治,哪有公義」。

我們香港今天所有的自豪,可說都源自我們有法治。正由於有法治,我們才自覺優越於內地,我們才放心個人權利不受侵害,我們才敢安心立命,以至非議權貴,伸張正義。因為我們相信,只要我不犯法,就任何人不能用任何形式侵害於我。這是香港最根本的價值。

今天如果我們連法治都不講了,如果任何人只要假藉公義之名,就可以罔顧法治,我們一切的價值還如何保障?香港將是怎麼樣的社會?所以大狀們,「沒有法治,哪有公義」。法治都被自己摧毁了,又憑什麼保障公義?難道真要鼓勵效法的士判官,鼓勵罔顧法律。

當然,攻民黨可以自解這是爭取民主的非常手段。民主是我們共同的嚮往,因為我們期望民主能為我們帶來美滿的生活。但民主卻不是我們追求的終極目標,它只是一種幫助我們追求目標的工具。我們最終追求的是美滿的生活。世上有了民主的地方,是否都等於生活美好、人人平等、人身權利得到保障?答案大家都清楚。可見除了民主,還需要其他元素的配合。

即便是民主本身,也必須有其他條件支撐,才能有效落實。那包括尊重別人、包容、實事求是、負責任、理性求真的傳媒等等,當然還有法治。而這些,正都是我們社會必須的根本價值,是一切的基礎。

「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但今天,「民主派」卻正在用摧毁這些基礎的代價,去爭取「民主」。這裏仍然用引號,因為我認為他們爭取的不是公義的民主,而是「民主派」的私利。攻民黨的新口號,甚至已經到了「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地步。為了「民主」,已經什麼都可以放棄了。但是,基礎都挖空了,上面的建築還如何獨存?

說「民主派」為的不是公義民主而是「民主派」的私利?因為今天香港的「民主派」,行事準則是只問敵友,不問是非黑白。是友者大錯變小錯,小錯變無錯,甚至大錯都當無錯。是敵者則無錯也有錯,小錯變大錯。前者如對待「粗口」老師是一例,縱容個別傳媒顛倒是非黑白亦是一例。後者林奮強是一例。總之敵人的朋友就是敵人,即使明知他清白,照樣打壓。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即使是奸惡之徒,也團結包庇。

只問是非不問敵友,是對事不對人,堅持的是公義;只問敵友不問是非,是對人不對事,就是不要公義要私利。

「民主派」對友好陣營的種種不義,視若無睹不加指摘不加制止,甚至縱容包庇,說明他們不以伸張正義為務。對無辜者如林奮強被誣陷摧殘,不施救援保護反而落井下石,反映他們一切只從敵我利害出發,一切只為鬥爭。

一切只為鬥爭

有人說梁振英視「民主派」為「敵我關係」,於是「民主派」要跟梁鬥爭。為了鬥爭,就什麼都可以犧牲放棄,繁榮穩定可以放棄,社會道德標準可以放棄,包容尊重可以放棄,實事求是和是非黑白的原則也可以放棄。到最後棄無可棄,於是連法治也可以放棄。

攻民黨的新口號,估計是為「佔中」張目。「佔中」開始時,極力辯稱不違法,到辯無可辯,就說是不得已而違法,是公民抗命。現在,更打出「沒有公義,哪有法治」的口號。但是,分清是非黑白、法治等等,本來就都是公義的基礎,當這些都放棄了,「民主派」最終實際放棄的,必定將是公義。

事實上,從「民主派」這些年的表現,他們在鬥爭過程中,正正用的就是放棄公義的手段。不問黑白對錯,只求打擊對手。

梁家傑批評梁振英撕裂香港,指其心可誅。「民主派」為私利而忘公義,不惜摧毁公義基礎以為派別得失,其心同樣可誅。

「民主派」視梁振英為敵,指他是奸惡之徒,因此否定他。但對付否定梁振英的辦法,卻用的不義手段。比奸人更奸,比不義更不義,最終不但無助於伸張正義,相反自己也只會變成奸人,變成不義之徒,污衊了正義。「民主派」的政黨政客在市民眼中評價不高,也正是市民對不義之徒的否定。寧願相信社會是有底線的,再漂亮的理由,都不能成為顛倒黑白的藉口。

內地去年一套電視劇《甄嬛傳》,風靡兩岸。近日官方媒體就批評,指其渲染「要比壞更壞」的價值觀。而相反地,韓劇《大長今》,就是宣揚堅持正義戰勝邪惡。「民主派」會否以此為戒?抑或只管批評中共粗暴打壓意識形態。

嘗試把「民主派」的引號去掉,就當他們是真心爭取民主,但是當民主的基礎都被自己摧毁殆盡之後,民主還是什麼民主?世界還是什麼世界?當你我都變成不義之徒,當香港沒有了法治、沒有了尊重與包容、人人不分黑白對錯、人人不負責任、媒體政客隨意勾結打壓無辜者甚至造謠誣陷……請民主派的朋友回頭看看,到底結果爭取了什麼?

作者是前新聞工作者,現在大學任職

攻民黨的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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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Response to 攻民黨的「法治」精神

  1. Leung Kiu Sing says:

    法治是律師們的謀生工具,故此律師挖空心思找對方破綻,管他公義不公義,對或錯;誰給高價便替誰賣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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