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吹去中國化
二,撕裂香港社會
三,破壞中港關係
四,支持港獨廢青
五,分裂國家大罪
六,落實反中亂港
七,反人道反文明
八,宣揚排內媚外
九,公然私相授受
十,力撐粗口教師
團體到范國威議員辦事處示威
約40名愛護香港力量成員下午到立法會議員范國威的大圍辦事處示威,羅列范國威過去1年犯下「十大罪狀」,包括高呼「拒絕大陸化」等鼓吹去中國化口號、於台獨報章刊登亂港廣告、把立法會停車場車位「明益」前立法會議員鄭家富等。成員分批把象徵「不讚好」圖案貼在有范國威肖像的橫額上。
代表正考慮就范國威接連詆毀一國兩制,向立法會投訴范當選時「發假誓」;又擬向與范同為香港本土成員的議員毛孟靜示威。
願人人執而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