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奮強先生就賤果日報造假新聞砌生豬肉之回應

林奮強先生有關蘋果日報失實報導之回應包括採訪詳情並宣佈不就此事作出法律追究

有鑑於近日仍有傳媒朋友繼續查詢有關上週日《賤果日報》以「林奮強﹕我歧視新移民」為標題的頭條報導,以及追問我會否就此採取法律行動,我決定在此一併回應所有問題和查詢,並冀望以後無須再提及此事。我亦不希望再見到使用不真實的事情,用作掩蓋不真實的報導。

對於《賤果日報》解釋,記者由於聽錯而報導錯誤,我認為難以相信。當日參與研討會的120 多人與記者一樣在場足足3 小時,加上我發言的前文後理,相信聽錯實非容易的事。而且,假如我真的曾發表類似無稽言論,相信與會人士早已在互聯網,甚至當場便對我口誅筆伐。再者,當 日(上週四)在研討會現場有兩位記者可以在研討會結束後即時向我追問或確認有關言論,但他們卻沒有這樣做;事後兩日(上週六)傍晚,當我正和家人外出用膳 時,突然又有兩名記者攔路撲出截停我和家人,問我是否歧視新移民,我亦已清楚否認。甚至連《賤果日報》動新聞短片中亦清晰錄影到我在車輛上否認的過程,但該報仍指控我發表我從來沒有講過的言論。而在我重覆否認下,「林奮強:我歧視新移民」仍成爲週日頭條。一般而言,頭版新聞接觸到的市民更多、覆蓋度更廣, 報章在新聞刊出前應更審慎求證,但事實卻非如此。

此外,賤果動新聞在短片的關鍵部分自行杜撰「香港人係好多需求,無屋住,所以我係完全歧視新移民」的言論及字幕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v=10200244376809021)。其實,既然該報記者已在講座中錄音,假如我真的有如此荒唐之言,更應把現場錄音的聲帶於短片中播出,而無需特地以配音(Voice Over)加工、改字。此舉更令人懷疑該報記者是否真的聽錯。

而在《賤果日報》發表道歉聲明後,立刻把上週日出錯的頭條新聞以及有關動新聞短片刪除。現在《賤果日報》過去十年的新聞報導、評論以至短片都可在該報網頁找到,偏偏上週日的頭條新聞卻沓無蹤跡。為保全事件的完整性,本文謹附《賤果日報》當天(1 月13 日)的頭條新聞以及有關短片,以供各界參考。(http://www.hkgolden50.org/media/apple1.13.pdf)

我希望大家會因此事件而反思香港的核心價值。銷量和新聞轟動性不應是香港報章淩駕一切的營運目標。香港應該尊重「被證明有罪之前一刻都是無辜」這種 「無罪推定」(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的精神——香港的司法制度奉行如此原則,我相信傳媒亦應秉承此香港專業精神。

試想像,假如報導對我的指控未能及時澄清,幾可肯定今天我仍然會被他人以有色眼鏡看待,對我怒目而視,甚至恐怕連我的家人也不能倖免——可能自己的小朋友上學也會被同學質問「老豆點樣教仔」!今次事件幸得研討會參與者的幫忙,得以澄清事實;但受其他不實報導影響的人士,卻未必有時間、資源和機會作出 澄清。

新聞自由和編輯自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重要基石之一。亦因此,傳媒工作者在利用如此珍貴的權利和自由時必需予以尊重,而且十分小心——因為記者筆下的片言隻語,都會對有血有肉的人,帶來千真萬確甚至不可逆轉的後果和影響,記者絕不應靠一些「疑似」的指控作為報導以至判斷事實的基礎。

作為一個有超過二十年經驗的分析員,我充分瞭解以事實、數據作分析和知識分享的重要。我堅信知識可以為社會帶來正面改變,因此過去一年舉辦了超過200 次和社會各界、各階層互動的講座和研討會,在未來仍然繼續進行。

我決定不會法律追究《賤果日報》。該報在「鄭重道歉」的同時,並沒有給我一通電話或一則電郵,但我仍希望他們在事發翌日登報的道歉是由心而發,而不是純粹向公衆交代的公關術。對於此事件,我亦不會再作任何回應或評論。我希望有關傳媒從業者能真心反省,亦希望今次事件後,能見到報章肩負起以事實為本、 求知求真、忠實報導、啓發大眾的天職。此乃傳媒之福,亦是香港社會之福。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日下午三時正

拒絕爛蘋果1

拒絕爛蘋果2

無恥記怯面對生果造假不吠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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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Response to 林奮強先生就賤果日報造假新聞砌生豬肉之回應

  1. John says:

    看過RTHK星期五主場節目,主持人麥嘉緯,原來是個憤青,言詞鋒利。難怪反中亂港的港台要他要請高官主持公審。但3月15日的星期五主場節目,他公審羅范椒芬,拳來腳住,竟然佔不到半點便宜。但他結尾也說什麽監察政府等等。
    羅范椒芬的表現非常出眾。值得大家一看。
    (可惜Utube中的只cut了反討派愛看的梁振英潛建事件的對話,真它內容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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