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鍾庭妖,害港集團敗亡的最後一根稻草

販民共主(兼金主),黎賤英先生旗下賤果報的印象係廣大市民心入邊早已比「大紀完」更跨、更假、更無恥;造(假)新聞的手段更是華文媒體中獨領風騷!(由「設計對白」、「設計圖片」,進化到以「電腦動畫」生按白造出需要「劇情」!)害港集團多年來持住霸佔教育界、各大小電子及平面傳媒平台而為所欲為、打壓異己,對年青人、無腦刁民洗腦毫不用避忌什麼。但媒體不斷公器私用同時亦是自取滅亡,香港傳媒於市民心目中的可信程度,早已磨滅得七七八八。最後只剩下一個可悲的結果,市民對任何一個媒體都抱持不可盡信的心態視之!

傳媒自毀長城,以「新聞自由」等口號挑釁政府及紀律部隊的賤招,早已淪為等同社氓連廢青示威般,盡受市民所唾棄。妓者(妓協)的公信力、職德甚至乎基本人格良知全無,販民的宣傳機器(走狗)只餘下一群高呼「學術自由」的學者矣。而當中最落力表演,爭取向主子黎賤英獻媚的,莫過於香港大學的「民調權威」鍾庭妖!可惜一如香港無恥傳媒太急於求成好向主子交待,不斷顛倒是非指鹿為馬無所不用其極,完全不把香港市民當係有基本思考能力的個體;民調鍾近幾個月來的「學術研究」實在來得太密、太假、司馬昭之心太過明顯了!

一眾收取生果金的販民學者的「學術自由」的新衣,泡沫爆破之日還會遠嗎!?

民調問法迥異難比較

中大亞太研究所及港大民意研究計劃,一連兩日各自公布梁振英的支持度,兩個調查的支持比率均顯示約46%,但反對比率明顯有差別,中大調查結果指不支持梁振英的比率為16%,港大的則高達41%。有學者說,這是因為兩個調查的提問方式不同,就像「蘋果與橙」那樣,不應直接比較。

根據兩個調查,中大亞太研究所的調查是問「梁振英已當選新一屆行政長官,你有多支持他做特首?不支持、普通,還是支持」;港大的問題則是「假設明天選舉特首,你又有權投票,會不會選梁振英做特首?」。

嶺大公共管治研究部主任李彭廣表示,中大調查以事實方式提問,即問及市民是否支持梁振英的施政;港大則是「未成事實」,讓市民選擇是否希望改變,前提不同,結果難免有出入,不適宜直接比較兩組數字。

鍾庭耀不應轉移視線

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昨天聲稱,被人在「左派」報章撰文攻 擊,就好像文革式的謾罵,對他造成滋擾云云。然而,鍾庭耀始終不敢對郝鐵川和報章輿論指其民調「不科學」及「不合邏輯」作出回應,企圖將公眾對他的質疑和 批評,指責為文革式的謾罵來轉移視線。由於鍾庭耀的民調是面對社會和市民的,鍾庭耀始終要就其民調是否合乎科學及邏輯向市民作出交代,倒打一耙或顧左右而 言他,只會使他的誠信進一步被公眾質疑。

鍾庭耀必須回答民調是否科學

鍾庭耀既然作出上述指控,就請鍾庭耀舉出例子,在《文匯報》質疑和批評其民調的文章,怎麼是「文革 式的謾罵」?更為重要的是,在《文匯報》上批評其民調的文章,有哪一點不是事實? 這些質疑有沒有道理?市面上各種產品的安全程度和質素,例如是否危害健康、是否不合格及不安全,若受到市民投訴,有關店舖和生產商都有責任向市民作出交 代。鍾庭耀的民調是面對社會和市民的,屬於公共議題而非個人學術研究,在受到社會和輿論質疑和批評的情況下,鍾庭耀同樣有責任就問題本身站出來回應,向市 民作出交代,而非以「文革式的謾罵」等種種借口轉移視線。

郝鐵川先生指出,鍾庭耀的民調給出的選項,實質和目的是把「香港人」和「中國人」並列,讓港人在它 們之間選一個,這樣的議題設置本身就「不科學」及「不合邏輯」。許多社會人士亦對此進行了有理有據的分析。鍾庭耀為何始終竭力回避這一問題呢?鍾庭耀為何 不容許別人就中國人的國民身份認同這一公共話題發表看法呢?為何把社會和輿論發表的看法污衊為「文革式的謾罵」呢?鍾庭耀不允許批評和反批評,這是其所謂 的學術自由嗎?

被訪者批評問題設置不符合邏輯

《文匯報》記者走訪了香港不同地區,訪問了部分被鍾庭耀民調抽中的訪問對象的感受,他們都感到很混亂。例如,住在九龍城區的陳太表示,自己曾兩次接過港大民調機構的電話,訪問員問了幾個基本問題後,就開始問她認為自己是「中國人」、「香港人」、「香港 的中國人」還是「中國的香港人」,她聽後久久未能反應過來,批評問題的設置本身都不符合邏輯,「我是中國人,同時又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都不清楚應該選擇哪一項,又缺乏一項同時認為自己是擁有兩個身份」。實際上,這種情況很有代表性,許多接聽電話的人都感到問卷的選項很容易令人混淆,選項的概念含糊不清, 對於一般小市民來說較難理解,很難回答。許多被調查對象都不願意回答問題,這樣的民意調查,其客觀性、準確性和科學性,都會被人質疑。

鍾記民調並非獨立更應接受社會監督

郝鐵川先生指出:「學者的影響只限學術界,不擴延到社會,如果有人想影響社會,就要接受社會監督批評。」香港是個自由社會,學者作學術研究有充分的學術自由,但是,正如郝鐵川所說,這些學術研究若涉及公眾並公諸社會,影響社會大眾,那就怪不得別人批評了。況且,鍾庭耀的民調並非獨立的調查研究,而是背後有贊助者,他能否保持中立呢?早在2004年立法會選舉中,聯合進行滾動式民意調查的香港大學民意研究中心鍾庭耀,以及思匯政策研究所行政總裁陸恭蕙,均承認接受全美民主基金會(NED)及下屬「全國民主學會」(NDI)的資助。鍾庭耀當時還向《星島日 報》承認,曾於2003年底接受NDI贊助,進行政黨發展調查。這顯示,鍾庭耀的部分調查經費,是來自NED及NDI。鍾庭耀在NED及下屬NDI資助下 進行的民意調查,難有學術性和獨立性可言,那就更應該接受社會的批評和監督。

公共議題(controversial public issues)主要有兩個元素:一是公眾關注、聚焦的或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的議題;二是爭議性公共議題涉及的公共利益、價值觀、倫理道德等以及話題外在的 衝擊力、衝突性、爭議性等因素,使其具有社會影響。因此,公共議題若「不科學」及「不合邏輯」,被質疑和遭批評是不可避免的,而作出「不科學」及「不合邏 輯」公共議題的設置者,有責任向社會和公眾作出交代。鍾庭耀的民調是面對社會和市民的,被鍾庭耀民調機構抽中的市民的感受說明,鍾庭耀要就其民調是否合乎科學及邏輯向市民作出交代,不應以種種借口轉移視線。

鍾庭耀的做法公然挑戰法制

港大民意研究計劃主任鍾庭耀日前宣佈,將以往晚上九時及十時半向贊助調查的傳媒披露票站調查結果的慣例,改為日間及晚間各發放兩次,隨即惹來各方面的議論。鍾庭耀指出,修改發放資料安排是基於傳媒希望得到資料,可以及早進行採訪部署,他又相信傳媒不會於選舉結束前泄漏調查資料。

表面上,鍾庭耀過早向傳媒披露票站調查資料,只要傳媒未有向外公開有關資料,就沒有違反立法會選舉指引。不過,我們不能排除,有些贊助港大票站調查的傳媒機構,會私自公開調查資料為一些候選人進行「告急」宣傳,干擾選舉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破壞香港日漸成熟的民主政治和選舉制度。

鍾庭耀出爾反爾的表現

鍾庭耀今次的做法,可能違反了立法會選舉指引。選舉指引規定,「在投票結束前,不可公布票站調查結果或就個別候選人或地方選區候選人名單的表現發表具體評論或預測。」如果鍾庭耀公開的資料包括可能影響選民投票意願和選舉結果,將觸犯選舉指引,定必受到選管會的譴責,將自己多年來建立的聲譽毀掉。這種挑戰法律的行為,絕非一位受多年良好教育的知識份子所為。

在2004年10月,鍾庭耀曾向立法會秘書處提交一篇題為「票站調查完結篇-專業操守不可無」的文章,文章中他曾表示不會將票站調查資料在投票結束前向參選人士公佈,傳媒也只能在選舉結束前半小時得到初步預測。他更指出,西方民主國家的政黨不會進行票站調查以配合投票日的選舉工程,認為如果一個社會的選舉結果是基於選民最後關頭的反應或告急宣傳,將會是「多麼的不幸」。

4年後,他卻忘記了以前的講法,甚至認為反對他提早公開資料的人,是誤解他的用意。但是,自他公佈修改發放資料的安排後,各政黨及學者都表示強烈反對,他們認為,傳媒如果過早公開從港大民意計劃得到的票站調查資料,不但違反選舉指引,更會對選舉造成混亂,選民不但無所適從,甚至可能影響投票意慾,選舉的公正性、公平性、反映選民意願的功能,都會被嚴重扭曲。

有學者更認為,一旦過早泄露票站調查數據,干擾了選舉過程,破壞了選舉公正性,則特區政府日後有可能修例,禁止進行票站調查。這樣一來,香港的學術自由、言論自由將受破壞,身為學者的鍾庭耀博士,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今次事件的背後含義

今次鍾庭耀修改發放票站調查安排,並非單單是方便傳媒進行採訪安排。以往港大民意計劃在晚上9時才發佈初步資料,10時30分公佈勝負估計,對傳媒的選舉採訪和報導沒有任何影響,何解到了今天,傳媒才會向港大表示希望盡早得到數據來方便採訪?

去年立法會港島區補選,某份報章於選舉當日發行告急號外,為陳方安生進行告急宣傳。為什麼該報章能夠取得數據表示陳太勢危,需進行告急,是否有人將票站調查數據向該報透露?

今年初,泛民主派議員曾要求選舉管理委員會,禁止非大學研究機構進行票站調查,他們強指一些非大學研究機構有將票站調查結果,在選舉日向政黨透露,從而修改配票及動員策略。他們又向政府建議,不應開放所有投票站作票站調查之用,避免有政黨利用全港性的票站數據進行即時的選舉部署。泛民種種違反基本法及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建議,政府並沒有採納。泛民派心中已經有一條剌,於是近日在報章或互聯網社區中,他們呼籲親泛民的選民,杯葛所有非大學機構進行的票站調查,甚至刻意提供錯誤資訊,擾亂選舉和擾亂學術研究。

筆者對鍾庭耀的做法感到痛心,他將純屬學術研究的票站調查研究,滲入了政治元素,將自己與處處無理取鬧的泛民主派綑綁一起。鍾庭耀不但背棄了學術界,也有負了市民對他的學術研究的期望。假若今次選舉票站調查擾亂了選舉結果,而政府因此禁止再進行任何票站調查,鍾庭耀博士將成為本地學術界及政界的「千古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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