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角度談釋法

AM730:人性角度談釋法

大批本地孕婦周日冒雨遊行抗議「一床難求」,令應否就「雙非」嬰兒居港權問題提請人大釋法,再度成為焦點。身兼基本法委員會港方委員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日前提出,可由終院主動提請人大釋法,值得大家參考。
莫先生的論據大致如下 99年「吳嘉玲案」後人大釋法,確認《基本法》第24條第2款第3項的立法原意,體現於96年特區籌委會的意見中,人大常委會當時 表明,該意見同時體現第2款其他各項立法原意;而「意見」表明,第一項「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是指父母雙方或一方合法定居在香港期間所生子女。惟在「莊豐源案」中,終院認為人大釋法僅限於第2款第3項,遂僅以字面理解,判內地孕婦所生子女自動變成永久居民。
莫先生認為,終院可趁現在外傭居港權案,主動提請人大釋法,釐清99年人大釋法是否對第2項「在香港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具約束力(因本身涉及中央與特區關係,有足夠理據啟動基本法第158條),以一併解決外傭與「雙非」嬰兒居港權問題。
終院主動提請釋法,社會反響無疑最小。然而「學理」分析是一回事,從「人性」角度理解,恐怕只能是良好願望而已。須知道,任何人都有職業「尊嚴」(不敢說 「傲慢」),球證不願承認自己錯判;正如我也不願承認錯判潮流,推錯產品。分別在於球證是終極裁決,可堅持己見,潮流由市場反應決定,不到你死撐。法官今日提請釋法,豈不承認自己「吃不透」《基本法》,大損「裁判」尊嚴,看不出有何動機這樣做。
於是問題回到原點︰社會意見清晰,愈早釋法負面後果愈小,何去何從,港府要有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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