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港力11月24日清潔香港,掃走垃圾!

說到遺禍香港的政棍,大家必定第一時間諗起攻民黨一班大律師。但原來根據非正式調查,有為數不少的市民(特別是為人父母者)對於前社民連三屎(黃、梁、陳)更加恨之入骨!原因不難理解,試問有邊個做父母希望自己子女見到社民三賤既惡行?(最怕有樣學樣!)有邊個做父母希望子女日後加入社民連成為一件社會渣滓、訓街廢青?

本年9月1日社民連長毛賤狗伙同一班無恥面具糞青、幾百無業黑漢衝入科學館會場公然使用暴力破壞社會安寧的影像仍瀝瀝在目;11月24日社民連長毛賤狗到九龍城法院應訊,是日愛港力成員及一批市民於法院外「狙擊」呢條人中之渣及牠既支持者,為香港市民大眾啞忍社民廢青亂港多時出一口氣!

長毛係暴徒!

長毛係垃圾!

長毛係暴徒!

長毛係垃圾!

你支持示威者 使用暴力 衝擊遞補機制論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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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Responses to 愛港力11月24日清潔香港,掃走垃圾!

  1. 明哥 says:

    不好意思, 可能有點離題, 借貴網發表一下.

    難得貴網敢講出本港主流傳媒的虛偽和他們對新聞作混淆視聽的報導, 最要命的是他們向泛民提供全天候的曝光平台.

    所以心中總急著替社會除害, 尤其是除“壹”害, 但單人匹馬, 實在無能為力, 中央又投鼠忌器, 特區司法權力又掌握在與壹傳媒眉來眼去之官員手中, 例如最近爽報已被評為不雅多宗, 有關部門還未有所動作, 遲早又是不了了之. 要壓止壹傳媒的猖狂及其對社會的壞影響, 唯有靠我們自己.

    不知下面的做法是否合法:

    將壹傳媒自己報刊曾刊登過的任何道歉或賠償聲明, 不論在台灣或香港, 一一羅列出來, 用放大圖片方式, 放在貴會網頁上或以廣告形式刊登在某免費報章, 如經濟許可的話.
    目的就是 –

    1. 讓市民看到他實實在在地作假, 因而厭惡及遠離他.
    2. 鼓勵那些曾給他傷害過的商人, 藝人, 學者, 官員, 議員, 普通市民等等人士, 來一次集體或車輪式的控告和索償.

    最後, 在有關輕判他的案件上, 附上負責法官的特大大頭相, 好讓他們心中有鬼, 有所顧忌.

    • chkp says:

      多謝閣下支持。(也不用一文多投)

      不滿以賤果泥為首的害港集團既市民不在少數(這點由兩次遊行時市民主動接觸本會義工交談中所知),奈何九成九傳媒不是牠既幫凶就是害怕背後的邪惡勢力默不作聲。但香港人不會因此而逆來順受,只要時機一到,有人振臂一呼,必定叫這批賣國走狗「還債」!正如攻民黨班大撞曾何幾時係幾甘風光,要風得風,係香港打橫黎行;但仍逃不了民意的制裁,最終來個風光大葬!

      畢竟飯民背後的主子自己也自顧不暇,講台哮天名犬吳志森已於日前被除,我們相信其餘公器私用的無恥傳媒文痞、所謂名嘴亦不會再有太多「好日子」!

  2. 明哥 says:

    希望這天會快來臨.

    對於壹傳媒過去觸犯 超過100多宗, 法庭判他最多只不過是數萬元, 但法例列明 –
    1) 首次定罪最高刑罰是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2) 其後定罪最高刑罰是罰款八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照道理這個積犯已屬於罰則2), 那麼罰則1)的最高刑罰便應生效.
    不知道法庭是否可以另外演譯, 有關檢控部門又可否針對刑期提出上訴 ?

  3. LONDON BOY says:

    楊光係暴徒!
    楊光係垃圾!
    楊光係暴徒!
    楊光係垃圾!

  4. LONDON BOY says:

    楊光係暴徒!
    楊光係垃圾!
    楊光導致5個警察殉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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